2021年上半年金融扶贫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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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金融扶贫工作总结范文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做好2021年全县财政精细化扶贫工作,确保2021年XX县贫困县基本消除,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程银发〔2021〕150号)等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央行扶贫再贷款+个人精准扶贫贷款”金融精准扶贫到村模式操作指南》(程银办〔2020〕150号)的通知》精神一、工作成效及目标完成情况1、个人精准扶贫贷款持续投放。前5个月,全县金融机构继续按照政策规定和我县2021年金融扶贫专项工作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个人精准扶贫贷款的投放力度,投放个人精准扶贫贷款502户,金额2142万元,使全县获得贷款支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累计达到4561户,累放金额达到18042万元,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覆盖率达到74.73%,全面完成了全县扶贫小额信贷覆盖率达到70%以上的目标。(二)产业扶贫带动贷款投放偏慢。2021年前5月,全县产业扶贫带动贷款累计投放额1285万元,余额达到20647.11万元,比年初减少21.75万元,离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差距较大。(三)项目扶贫贷款发放较慢。2021年前5月,全县项目扶贫贷款投放额达到3000万元,使全县项目扶贫贷款总额达到25.99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2.73%。(四)普惠金融服务深入推进。2021年5月末,全县金融扶贫综合服务站(点)建成73个,覆盖71个贫困村,覆盖89.87%的贫困村,接近完成全年覆盖90%的贫困村的目标任务。全县“信用村”、“信用户”、“信用乡镇”三项评定工作已覆盖79个贫困村。二、主要措施(一)坚持大力推广“央行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贷”金融精准扶贫到村模式。一是加大了个人精准扶贫贷款投放。对农商行给予了扶贫再贷款支持,引导全县涉农金融机构按照“一授、两免、四优惠、四防控”运作模式,继续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分片包干和整村推进制度,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以扶贫小额信贷为重点的个人精准扶贫贷款,并严格执行基准利率。已全面完成2021年底全县70%以上有生产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信贷支持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强了金融扶贫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加大了助农取款服务点优化升级,打造金融扶贫综合服务站(点),方便贫困户足不出村就能获得小额取现、查询、汇款、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以及政策咨询、贷款办理流程咨询、反假防诈骗培训等综合金融服务,到5月末建成73个金融扶贫综合服务站(点),覆盖89.87%的贫困村。三是加强了农村信用建设。全面健全了贫困户信用档案,开展了“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已全面完成2021年拟脱贫贫困村的“三项评定”工作,进一步落实了激励约束措施,夯实了信用基石。(二)继续实施“央行扶贫再贷款+产业扶贫带动贷款”模式。一是充分运用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充分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优先支持能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广“扶贫再贷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扶贫再贷款+电商+基地+农户”模式和“扶贫再贷款+个人精准扶贫贷款+康养旅游”整村推进模式,带动贫困户致富增收、脱贫奔康并严格执行扶贫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提高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可获得性。二是积极推进“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扶贫工作,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抵押品问题,降低融资成本;强化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三是创新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特征的信贷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试点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以及林权、订单、农产品、保单等抵质押贷款。到5月末,全县产业扶贫贷款余额达到了20647.11万元。(三)加大了对扶贫项目支持力度。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对省市县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介入广平高速、马家院温泉项目等省市县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继续做好了对曲河水库等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前5月投放项目扶贫贷款0.3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64%。(四)强化了保险服务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全县保险机构立足全县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创新开展特色农业保险,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大病保险等民生保险产品,加强保险与信贷联动,发挥好保险对扶贫的保障作用和扶贫贷款的增信作用。(五)做好贫困村对口帮扶工作。指导全县金融机构对照对口帮扶工作要求,制定了工作计划,细化了帮扶措施,做好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结对帮扶以及政策宣传落实等方面的工作,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改善金融服务,确保所帮扶的贫困村能够如期脱贫、同步奔康。(六)打造了典型示范样本。对照《广元市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基地、户)创建工作指南》,积极打造金融扶贫示范村和示范基地,培育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金融扶贫典型,发挥“以点带面”示范效应,推动更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到5月末,已安排金融机构按照《创建工作指南》的要求,积极推进金融扶贫示范村4个、示范户8户、示范基地1个的创建。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金融扶贫推进力度持续加大与贫困户有效信贷需求不足之间存在矛盾。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我县金融扶贫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扶贫小额信贷大幅增长。但是,由于我县存在产业层次不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实力较弱,对财政和对口帮扶资金过度依赖等原因,部分贫困户贷款意愿不强,金融资源的承载能力和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导致扶贫小额信贷投放进度缓慢。今年前5月,全县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覆盖率已经达到74.73%,但继续推进的困难持续加大。(二)产业扶贫带动贷款投放严重滞后。今年前5月,全县产业扶贫带动贷款累计投放额1285万元,余额达到20647.11万元,比年初减少21.75万元,离完成全年净增5000万元的目标任务困难极大。(三)项目贷款推进困难较大。今年前5月,受广平高速等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曲河水库还款资金来源没确定的影响,全县项目贷款仅投放3000万元,离全年投放2.2亿元的目标任务差距较大。五、下半年工作打算(一)继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一是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虽然我县已完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我县扶贫小额信贷投放覆盖率达到70%的目标任务,但仍有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贷款,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督促力度,组织金融机构努力持续加大投放力度,满足建卡贫困户的有效信贷需求。二是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接,满足产业发展的有效需求。三是加大对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是及时满足省市县重点项目的信贷需求和持续支持在建重点项目的信贷需求。(二)加快金融扶贫示范站点建设进度。尽管我县金融扶贫示范站点建设进度已经接近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并且全年能够完成目标任务,但是,人民银行仍将督促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力争早日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三)认真落实统计监测和评估考核制度。认真落实金融精准扶贫月度监测、季度通报、年度评估考核制度。不定期开展金融扶贫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的金融机构,采取综合措施予以督导。继续做好对乡镇、各金融机构金融扶贫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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