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及下半年工作安排2021年上半年,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市民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我市民政工作为目标,强化“民政为民、民政为民”理念,突出基础,弥补不足,抓创新,大力开展项目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一、上半年工作情况(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1、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2021年4月起,__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月550元调整到6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4300元调整到5500元。3月启动了城乡低保续保核查登记工作,6月启动了困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算工作。截止2021年5月,全市共纳入社会救助对象32514人,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5537.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4044人1897.2万元;农村低保17041人1870.4万元;城市特困供养74人64.9万元;农村特困供养1355人673.3万元;医疗救助9681人次752.9万元;临时救助1246人次279.2万元。全市社会救助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2、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从2021年4月起,城市特困供养标准由月1100元调整到1200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年8300元调整到9500元。6月启动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年度核查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协议管理。项目化推进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建设,2021年计划投入专项资金100万元,对茶庵岭镇、中伙铺镇、黄盖湖镇、蒲圻办事处、神山镇、余家桥乡等6所农村福利院安装消防喷淋系统,目前已初步完成项目设计工作。3、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一是资助所有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参加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对40名农村特困居民,向咸宁市农村特困居民大病医疗救助促进会申报,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41.7万元。三是开展低保五保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工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资助所有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商业保险,对初次发生并经二甲医院及二甲以上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为30种大病范围的,补助大病救助金30000元,目前报送市政府常委会议研究通过。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一是提高临时救助标准。从2021年4月起,年度累计救助标准由6600元提高到7200元。二是充分运用核对机制。按规定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核实并出具核对报告。三是建立标准体系。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了临时救助针对不同情形的标准体系,提升临时救助实效。5、加强精准扶贫政策兜底。一是加强兜底保障工作。截止2021年5月,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69人纳入到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实行政策兜底保障,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72.9万元。其中:农村低保3838人669.5万元;农村特困供养431人203.4万元。二是确保社会救助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从2021年4月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4300元调整到55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年8300元调整到9500元。三是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通过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兜底,共计发放301人196.7万元。(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1、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一是精心组织5·12全国第十个“防灾减灾日活动”,联合市应急办、市消防大队、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等10家单位在全市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积极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宣教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集中在市赤马港学校联合举办了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宣传周期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万余份,制作防灾减灾宣传展板72块,横幅52条,各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习12次,举办知识讲座17次,排查灾害风险110处。二是指导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指导陆水湖办事处青泉社区和泉门社区健全防灾减灾管理机制,增强居民防灾减灾自救意识,提高社区救灾应急能力,加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扎实有效开展灾害救助。一是妥善安排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发放2021-2021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91万元,发放物资折款24.54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8633户1.27万人。二是完成2021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21户重建户1月30日前全部搬入新居入住。三是积极开展灾害救助。上半年发生2次自然灾害,1.24雪灾和4.22水灾,两次灾害共造成7.79万人受灾,全市直接经济损失1.33亿元。民政部门积极应对,第一时间组建主要负责人带队的应急救助工作组,主动帮扶并进行妥善安置,发放救灾棉衣被469件,大米、食用油228件。灾后对1.24雪灾中的倒损房户进行了核查,发放重建救助资金10.2万元。同时,加强救灾资金监管,4月份组成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开展2021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规范了救灾款物管理使用。3、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一是做好应急救灾备灾工作。制定《市民政局2021年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方案》,成立救灾应急工作队,建立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工作制度;以乡镇为主体,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需求进行摸排,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组织全市各镇(办、场、区)摸查。全市共摸查灾害易发点110处。四是开展灾害易发点和应急避难所摸查工作。要求各乡镇(办、场、区)登记所有能用于集中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应急避难所。通过摸查,目前,城区共登记避难场所21个,可容纳4.37万人。二是建立健全灾情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加强与涉灾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做到重大灾情在24小时内反映,为灾害损失评估提供科学依据。4、开展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是“十三五”期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项目拟投资300万元,2021年年初已经争取到中央投资135万元,计划在2021年下半年开工,分三年完成,本年度12月前做好建设土地规划、设计蓝图、公开招投标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1、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资金的发放。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按照“民政提供名单、财政核拨资金、银行实行代发”的方式实行社会化发放,2021年上半年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691.4万元,其中提标补发34.09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费用20.49万元。2、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配合市委、市政府组织完成了春节期间的双拥走访慰问活动,其中走访慰问了驻赤部队7个8万元,慰问优抚福利事业单位6个6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88人4.4万元,资金慰问663人14.19万元。发放春节慰问信9000份。3、切实落实复退军人解“四难”工作。上半年共为复退军人解“三难”1662人(其中享受抚恤补助的对象1158人,普通复退军人504人),临时救助591人、医疗救助265人、落实危房改造2人、慰问726人,投入资金111.37万元。4、加大优抚数据标准化建设力度。按照省厅下发的《湖北省优抚对象数据信息管理工作规范》,优抚数据库信息化建设“真、准、全、实、密、责”六字要求,上半年按照计划开展重点无对象的核查和更新优抚数据库录入工作,计划于7月前百分之百完成省下达的核查任务。5、切实做好涉军群体的稳定工作。加大排查疏导解困力度,配合维稳办、信访局、国安大队做好我市涉军群体的信访稳定,确保了清明期间、4.12、4.16事务部挂牌、4.28、“五一”、“6.1”漯河事件期间我市无涉军人员参加。6、推进退役士兵安置。一是做好了退役安置信访稳控工作。半年接待退役士兵及家属来访及政策宣讲超过900人次,回复书记、市长批示件1件。二是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制定了2021年度全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做好了2021年冬季退役士兵档案材料审核、整理、归档工作。三是做好有意愿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安排了2021年度有意愿的185名退役士兵参加教育技能培训,同时据实完成了万通驾校2021年度首批54名退役士兵驾驶结业核定申报工作。7、强化军供应急保障。一是为提升服务质量,组织单位骨干到武汉、襄阳、岳阳等军供站学习军供保障服务管理规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餐厅、客房、办公室等基础设施设备添置维修、更换,已达到二级站的标准配置。三是做好军供保障服务的技能培训。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学习军供业务知识技能,会同麻城站组织了一次区域应急保障演练。四是推进军供站战备设施专用通道项目建设。目前,经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同意,对可行性予以批复,已报市发改委立项。8、提档升级烈士纪念设施。一是推进烈士陵园升级改造暨军队离退休干部户外活动基地建设项目,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下一步计划完成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图纸审批、工程招标工作。二是是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收集整理烈士故事编辑书本在全市推广,开通烈士陵园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是筹备组织了清明节大型纪念活动。接待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学生团体3万余人举行祭扫活动,讲解150场次。(四)突出坚持关注弱势群体,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1、落实待遇发放保障基本生活。联合市残联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完成了1至2季度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生活补贴6003人,护理补贴5647人,共发放资金519.375万元。调整孤儿供养标准,4月1日起散居孤儿由1100元/人月调至1200元,集中供养孤儿1760元/人月调至1920元。发放1至2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费98人65.6万元。发放2021年一二季度全市精简退职对象生活费23人48474元。2、落实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2021年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3662人,困境儿童418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数据库管理,及时动态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数据。建立了儿童福利主任工作机制,设立儿童福利主任188人,制作了200份《__市留守儿童福利主任工作手册》分发各乡镇村(社区),明确职责要求。3、做实做细孤儿集中供养工作。一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咸宁市灵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并签订《收养评估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二是根据省厅和咸宁市的要求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三是加强对家庭寄养孤儿的回访,为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的孤儿提供有针对性指导和服务15次。四是做好孤儿接收和档案管理工作。对全市孤儿、事实孤儿、困境儿童进行摸底调查,接收符合条件的2名孤儿集中供养。五是组织开展爱心捐赠活动。接待上级领导及爱心人士来院慰问儿童15次。4、加快项目实施发展养老服务。一是抓好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申报咸宁市2021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5个,农村11个,社区4个。二是开展了居家养老签订医疗服务试点工作,出台了《__市居家养老签约医疗服务试点方案》,确定我市桃花坪社区为试点单位,通过前期摸底排查确定30位老人为试点服务对象,与陆水湖卫生院启动了上门医疗服务签约协议。三是抓好养老机构建设。联合消防大队对全市福利机构进行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治。在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和农村福利院启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进行网上登录加强养老机构发展监测。四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市15家养老机构均已就近就便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开展医疗保健和巡诊等健康养老服务。5、实施标准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照服务质量检查表重新修订管理制度,注重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邀请蒲纺医院医师讲授护理知识,细化考核项目与奖惩挂钩,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抓好平安建设。每月开展消防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台账上报工作,每季组织职工和老人开展一次消防演练,积极配合市蒲圻派出所来院开展的“反恐”活动,定期检查监控设施,更换过期消防器材,全方位保障了老人安全。6、落实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权益。一是启动2021年高龄津贴申报工作,指导各乡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