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1年度创建省级生态县具体实施方案2021年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为认真实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x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根据《x县生态县规划》和《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对照x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x省环境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x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实现生态县创建目标,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立县、生态强县战略,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全县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二、指导原则坚持协调发展、生态优先原则。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原则,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根据生态县建设标准和要求,统筹规划,依据生态功能分区和各地特点,从实际出发,实施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开发相结合的多形式、多层次的生态保护措施,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一批有影响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坚持科技支撑、体制创新原则。大力发展各类教育,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培养,引进急需人才,切实增强生态县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建立和改进与生态县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提高生态建设水平和效率。坚持政府引导、经营环境的原则。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运行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鼓励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生态建设,扩大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人为本、全民参与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等手段,使法规的强制性与公众的自觉性有机结合,营造社会公众关心和共同参与生态县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总体目标通过生态县建设,全面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全面达到功能区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全部达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森林覆盖率大于4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0平方米,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占种植总面积40%以上,城乡经济环境同步提升,全县60%以上乡镇达到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标准,其中三河镇、上派镇分别达到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园林县城标准,力争5年内全面达到省级生态县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四、重点工作对照《x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及管理办法》,以环境优美乡镇创建为平台,以重点区域、领域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以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为支撑,未来5年,重点实施生态家园、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和城乡饮用水安全六大工程。1、生态家园工程。实施多种环境综合整治措施,以点带面,以局部带动整体区域环境的改善,各乡镇结合本地建设规划,编制相应环境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三河、紫蓬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确保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完成环保验收。根据城关地区发展规模及趋势,筹建上派镇污水处理厂。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开展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城关卞小河、潭冲河水环境整治及开工建设杭埠河、丰乐河x段水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派河河道整治及防洪续建工程,实现区域生态面貌的改善。实施x、花岗、小庙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力争x年年底建成运行。推进其他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实施,除纳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外,5年内所有建制镇都要建设污水处理厂,乡政府所在地集镇和其他集镇要因地制宜将污水集中收集,采用“潜流式人工湿地”或氧化塘植物净化技术,建设一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力争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率60%以上。同时,加快县城垃圾处理厂国债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完成防渗及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做到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二是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各乡镇、园区实现“六个一”(即:建立一个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建立一个专业保洁队伍,修建一座厕所,修建一个垃圾处置场,修建一个机动车停车场,修建一个农贸市场);做到“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淤泥、清杂物)、“四改”(即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治理好农村污水和垃圾,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中转、集中处置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垃圾处理水平。各乡镇政府把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作为改善农村卫生、村容村貌和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在充分借鉴柿树岗乡周桥新村和高刘镇垃圾治理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上派镇周边及花岗镇部分村居纳入县垃圾填埋场收集处理范围,加快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建设,逐步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购置垃圾成套焚烧设备,建设垃圾焚烧站,将公路沿线村(居)垃圾收集起来集中焚烧,残渣送县填埋场填埋;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村(居),大力推广先分类、后焚烧的“2+5”模式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x年每个乡镇都要安排一个村实施,在取得相应经验后推广,到x年全县各乡镇50%以上村生活垃圾均得到有效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对于乡镇建设垃圾焚烧站购置设备和“2+5”模式垃圾焚烧设施的,县财政给予50%补助,县环保局和新农办等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技术培训、监督、考核。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农户分散式处理项目,在农户相对集中的中心村,大力推广“潜流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加快严店苏小、西郑岗和官亭丰祥、马河湾两个新农村居住点“潜流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使其尽快发挥效益;对分散居住的农户推广“分散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促进农村污染治理与废弃物综合利用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构建一个立体化、全方位、多角度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系统。三是继续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已命名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水平,采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引导乡镇争创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力争5年再创6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省级生态村,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取得零的突破。对获得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命名的,县财政奖励30万元;获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命名的,奖励20万元;获国家级生态村命名的,奖励5万元;获省级生态村,奖励2万元;获市级生态村,奖励1万元。2、生态工业工程。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做好园区规划环评,明确园区产业定位,按生态工业园区要求,合理布局园区项目,促使园区内产生的废物在园区内再循环再利用,做到“吃干榨尽”。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制度,综合运用管理、执法、经济、技术手段,保证县域工业增产不增污,力争增产减污,按年度完成相应节能减排指标。加强招商选资,严把项目准入关。对于严重污染环境、对生态造成破坏的项目,把好关口,拒之于门外。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前置审批,继续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切实强化污染源头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淘汰工艺落后、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主要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100%。3、生态农业工程。以农民增收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推动农业向优势品种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向生态农业集中,做大做强新型农业。加强绿色无公害基地建设,以现有的无公害生产基地和优质农产品为示范,培育特色村、示范园、种植大户,加大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的推广力度。孵化、壮大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化龙头企业,搞好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建立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链,扩大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规模,带动千家万户主动进行有机绿色无公害耕种,实现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比重达到40%。做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和降低农业面源污染,从生产环节入手,调整化肥农药使用结构,维护自然环境。提倡科学施肥,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有机复x、作物专用肥、缓释肥、生物肥等高效肥料。提倡综合防治,加强对农药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销售,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各乡镇、园区负责积极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地膜,加强白色污染防治,减少地膜回收难度,提高回收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研究和推广秸秆收集、加工贮存新办法,对不易贮存的秸秆,采用免耕或深耕覆盖技术,直接还田,切实解决焚烧秸秆现象,5年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的治理,该搬迁的搬迁,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可以治理的及早治理到位。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科学规划养殖业布局,合理划定易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积极落实“禁养”措施和政策,在畜禽产业发展区域,建立一批规模适度、基础设施齐全、治污设施配套、管理科学规范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加快推进养殖方式转变,逐步使畜禽养殖从低水平、分散性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养殖发展。大力推广生态化养殖模式,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施沼气、“生物菌就地制肥”等项目,同时,加大养殖场废水、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力度,防止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实现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达标排放率和粪便资源化率达到或超过省级生态县标准。4、生态林业工程。林业部门负责强力推进生态林业工程,强化对原有森林资源的开发管理,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区,划定禁垦区、禁伐区,严格保护;加强对森林公园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挥好森林的生态效益;切实保护好各类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特种用途林等生态效益林;对毁林开垦的耕地和造成的废弃地,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原则,限期予以退耕还林。广泛开展城镇绿化,以创建园林城镇为载体,加大城镇园林绿化力度,进一步提高城镇绿化面积。上派镇要进一步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继续抓好沿路、沿街、沿河、公园、游园、住宅区、办公区及公共活动场所的造林绿化,按照“景观人文化、社区公园化”的方向,突出抓好自管小区、无主管小区及回迁安置点的绿化,抓好龙飞花园、城东小区等较大住宅小区的绿化改造提升,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和实施绿化工程,留足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低于标准的,相关部门不得审批、验收。其他建制镇参照上派镇要求,搞好生态园林城镇创建。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切实给予农民平等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按照“谁造林、谁管护、谁经营、谁受益”原则,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吸收民间资本和社会闲散资金向林业产业集聚,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切实做到“栽得下、管得住、长得好、栽一片、成一片”,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利用我县苗木基地的优良条件,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深入开展绿化乡村运动,努力做到见缝插绿,实现“村庄森林化、路渠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农田林网化、岗坡林果化”,结合绿色长廊建设,构建一个“由点到线、由线及面”的立体森林覆盖网络,通过5年的努力,森林覆盖率达到40%,全县城镇人均绿地面积超过10平方米。5、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