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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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第一部分: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封建土地私有制军功赏赐:三公九卿全都是地主(中央官,中央集权啊!!!把地方的权集中到中央),这些地主是;占田主要是由于当年在公田之外的奴隶主贵族在公田以外的荒地上开垦私田。巧取豪夺,直接去抢农民的地,有时候会进行土地买卖。这些人一般都是贵族的后代。但是这些贵族的后代的土地一般对于国家来说,只有很少的赋税,甚至于有些朝代没有赋税,他们的赋税体系是独立于农民之外的。这块地就是贵族自己的。贵族可以进行土地买卖,换取钱财。商人就热衷于买卖土地,他们就从地主手中买卖土地,原因就是中国人的传统:买房置地,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自耕农:原先,国家分给自耕农一部分的地,让他缴税。可是小农自身非常脆弱,生产力极其低下,经常会破产,于是被地主土地兼并。中国古代按人头收税,到唐朝才大面积按田亩收税。于是小农即使破产以后,土地被兼并以后,本身应该划到地主名下,但地主为逃避赋役负担,往往通过诡寄、飞洒等手段,把赋税转嫁给自己耕农,自耕农由于承担不了沉重赋税,被迫弃地逃亡。自耕农经济状况的不稳定性,决定了他们极容易向贫富两极分化,尤其容易向佃农这极转化。国家占有土地之后,土地上必须有劳动力,要不然跟废地也没啥区别,于是农民为国家干活,就是完全的佃农。农民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赋税,这个是国家财政的一部分收入。原先国家还靠自耕农那块地再收点税,本来就不占主要成分,还老被大地主兼并,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于是国家抑制兼并。宋朝不抑兼并,开历史先河,能够使生产集约化,提高生产效益、越来越多的农民沦为佃农,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宋朝商业环境相对宽松,商业空前繁荣。政府大力发展工商、采矿、纺织;地主阶级由于土地数量增加获得大量租金,消费需求不断增加,客观上促进了经济大发展。宋朝工商业的发展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的繁荣。国有包括:屯田、均田军屯:(没有所有权)军屯是指设立土地予不用打仗的军士,要求士兵能自行耕作而生产行军所需粮食。实际上边防地带,皇帝管辖不是特别强有力,形成藩镇割据。民屯:(没有所有权)民屯则指发放土地予一般民众耕作。土地业权仍归於政府所有,而民众耕作所获收成则扣除佃租,馀下归私人所有。负责耕作的民众不能擅自弃下配给的土地不顾,否则将会受罚。东汉末年蝗灾为患,社会亦十分动汤。农耕设施受到战争破坏,更兼壮丁被军阀强徵入伍,农作收成大为减少。粮食供应十分短缺,甚至传闻有人吃人的事件发生。曹操此一制度抒缓当时中国北方粮食需求的压力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有了屯田这一措施。自此经魏晋南北朝、隋唐以至两宋,各代都推行过边防屯田。由于当年秦朝攻打天下,有功之臣很多,边防屯田,官兵就占有一定的土地。战国确立土地私有→奖励军功,促进新兴地主崛起。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变法。新的国家赋税制度和法律条文,促使土地所有制逐步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变,如春秋时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cui)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属于这一情况。秦朝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税(地租)、按户籍征发赋、役(兵役和杂役)汉朝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租税(少)、按人丁负担赋、役(重),基本上是以税人为主,人身控制严格。其间有一次不成功的王莽改制,他仿照古代井田制全国土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土地问题,相反又把农民禁锢在王田里当牛做马,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北魏到隋唐时期(孝文帝改革——780年)封建土地国有制→以人丁为主负担均田制、租庸调制(庸在隋出现,唐朝取消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府兵制。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是三位一体。由于土地私有制→地主追求土地的欲望增强,地主进行土地兼并→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的既成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租庸调制无法实施)→780年实行两税法(户税和地税、时间固定、人身控制松弛)。→法律上推动封建的土地私有大量出现,地主在大规模的庄园中实行分工合作的劳动,有利于封建经济发展。两税法实际上是在国家承认地主土地兼并的前提下,依据土地资产向地主征税,性质上属于地主利益的再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北宋王安石变法之方田均税法募役法是对“庸”的继承和发展,即使地主和官僚也不例外。方田均税法是对两税法税地的继承。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每户占有土地的多少和贫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这些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改革赋税制度,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赋役合并、将田赋、徭役、杂役分摊在田亩上,即役归于地、量地计丁、计亩征收、折银征收。说明了封建国家重视土地的程度已经大大超过了重视人口。而折银征收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清朝的摊丁入亩雍正帝在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为固定丁数的基础上,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彻底解决就丁、田并征的双轨制征税形式,从而完成了自唐代两税法以来我国封建赋役制改革——并役于赋、人头税归于土地税的历史进程。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样,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阶级矛盾暂时得到了缓和,促进康乾时期经济的较快发展;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促进了我国人口增长。篇二: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第二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新授课1课时2013.2.27周三一、学习目标知识与技能掌握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了解土地兼并、租佃关系、商品经济之间的关系,培养整合教材主线及深入挖掘历史名词的能力。过程与方法学案和多媒体相结合,宏观整合与案例分析情境创设相结合,师生合作探究,从他土地制度的发展变化中把握人与土地的关系。情感态度价值观认识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社会发展,生产关系变革的根本原因,从土地制度的角度了解中国古代人们的基本生活状况,培养对本民族农业文明的温情。二、学习重难点重点: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变化,土地私有制确立的原因及表现难点:土地兼并的原因、危害,尤其是对商品经济的阻碍作用,统治者的措施、目的。三、教学方法史论结合、创设情境、讲授法四、教学过程复习回顾:1、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的特点?2、中国的原始农业最早出现在什么地域,其中南北各具特色,分别以种植什么作物为主,有无交流?3、商周时期的主要耕作工具?铁器出现的时间?牛耕出现及普及的时间?耦犁出现的时间?曲辕犁出现的时间、地点、意义?4、古代主要的灌溉工具及水利设施?5、自耕农经济/小农经济/自然经济的含义、最主要的特点、评价?导入:第一课主要从生产力(工具、技术)的角度介绍了中国古代农业的发展情况,第二课则主要是从生产关系的变革(土地制度)的角度出发,现在请大家阅读导言部分,找出里面所包含的历史信息,这就是我们本节课学习的主线。土地制度的变化土地兼并租佃关系(一)、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1、原始社会公有制生产力水平低下2、商周时期井田制材料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材料二:井田的土地名义上为国家所有,由周王将全国土地层层分封给各级贵族。通过以上二段材料结合教材分析商周时期土地制度的名称、性质、特点并分析井田制与分封制的关系。1)性质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2)特点公田——贵族占有,农夫耕作,收获全部归贵族。私田——分授劳动者,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上》想一想材料一:今铁官之数曰:一女必有一针一刀??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材料二:“千耦其耕”、“十千维耦”的集体劳动被分散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劳动取代。结合以上材料,依据生产力原理,你能否预测井田制发展前景?3)瓦解表现在教材中找出两个表现概括为“公田抛荒”“私田私有”原因1)铁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出现生产力水平提高(根本原因)2)春秋时期,各国的税制改革。。客观上承认3)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等?确立联系2011年高考题:山东自古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走在了时代的前列,这里的经济方面指的是齐国管仲改革和鲁国的初税亩。2006年我国取消了农业税,那这项皇粮国税开始的时间是齐国管仲改革和鲁国的初税亩。3、多种形式的土地私有制1)井田制瓦解后土地私有制形式有哪几种?(时间)君主土地私有制土地私有制地主土地私有制(主导)自耕农土地私有制2)占主导地位的地主私有土地来源有哪些?你认为它不断发展后,会导致什么情况出现?(阅读教材内容进行归纳总结)来源:公田私有、军功赏赐、土地兼并北魏:“均田”、“限田”隋唐:“均田”、“限田”宋代:“田制不立”、“不抑兼并”明清:“田制不立”、“不抑兼并”动动脑: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古者税民不过什一??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汉书?食货志》结合材料和课本知识回答:土地兼并的原因、带来什么危害?如果你是统治者你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有没有根治的“灵丹妙药”?3)土地兼并原因土地私有、允许卖卖危害国赋税收入减少(以明星偷税漏税为例),社会矛盾激化,动荡不安,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措施均田、限田——均田制的实行土地兼并不能抑制的原因(参考)1.均田制实行的基础是国家拥有大量土地资源;2.土地自由买卖制度的存在;3.根本原因:土地私有制的存在,使土地兼并不可避免。(二)中国古代主要的土地经营方式1、自耕农经济2、租佃制(以白毛女的故事导入)1)含义:农民租种地主土地,向地主缴纳一定地租,由此,地主与农民通过租佃契约形成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2)原因:土地私有和兼并,无地、少地农民的出现根本原因:生产力的发展3)租佃方式的产生与发展①战国时期,租佃方式产生②汉代,“或”的现象已比较普遍。③宋代开始,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④明清时期,租佃制普及全国,成为农村经济中的主要形式4)租佃制普及的意义: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促进农业的发展。篇三: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前言:中国历来是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大国,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民的土地问题是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如何,关系历代政权的兴亡治乱和社会经济的繁荣衰替。1:夏商周时期井田制井田制是一种国有土地制度,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性质公有).周王把土地赐给诸侯臣下,受田者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买卖,兵要向周王交纳一定贡赋(内容)。那时耕地沟洫纵横,如同井字,称为井田(由来)。奴隶主强迫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注: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比较低,所以在井田上是成千上万的庶人一同耕作。井田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周代生产力发展水平。2春秋战国时期的过渡: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大部分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春秋:井田制瓦解直接原因:各国税制的改革根本原因: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推广表现:由公田到私田。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大量荒地被开垦,出现井田制公田之外的私田。私田主人控制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租。战国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确立原因:1:生产力的进步促使井田制瓦解。(根本原因)度2各国的税制改革和变法使土地私有合法化表现: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的初税亩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依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3:秦朝至清朝时期的土地私有制注: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全国的土地都变成私有土地了。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式:1;地主土地私有制(占主导地位)2:君主土地私有制(即国有土地)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土地兼并问题土地兼并,是指土地愈来愈集中到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手中,而农民则越来越多地丧失土地,甚至根本就没有土地。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中央集权的一个难以治愈的顽疾。大地主为了拥有更多的土地,采用各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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