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僧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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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僧人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天祝藏区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制度研究天祝藏区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制度探究——以天堂寺为例【摘要】寺院是传播佛教文化的中心,藏传佛教文化的传承发扬取决于藏传寺院的兴盛与否。而天堂寺在华锐地区的建立与繁荣,是藏传佛教在华锐地区更好的传播。因此本文以天堂寺为例,文中就其天堂寺的的建立及寺院改为格鲁派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入寺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寺院管理也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就其这种改变总结出了新时期寺院管理特点,为新时期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和藏传佛教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实践和理论的参考依据。【关键词】藏传佛教;格鲁派;天堂寺;寺院管理史书记载:“藏传佛教是佛教传入西藏后与古代藏族文化相交融而发展起来的一个佛教支派。公元7世纪左右,佛教从印度和汉地传入西藏,经过与传统苯教的长期冲突、融合,逐步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藏传佛教。佛教在西藏地方势力的支持下,先后形成宁玛、萨迦、噶举、格鲁等众多派别,开始在全国各地弘扬佛法。宋、元年间,藏传佛教宁玛、萨迦、噶举等派先后在甘肃藏区及藏区边缘地区也开始弘法,创建了自己的寺院。”表,其对天祝藏区的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天堂县志记载:“天堂寺,藏语称却典堂扎西达吉琅,汉意为宝塔滩吉祥兴旺洲,是天祝藏区的第一大寺院。寺址在县南90多公里的天堂乡,其前身是唐宪宗(806—822年)时所建的藏族苯教寺院,当时称阳庄(臃肿)寺。”500年后,到元至正十二年(1360年),臧传佛教噶举派噶玛噶举第四世黑帽系活佛噶玛·若贝多吉(1304—1383年)进京路过此地,接受当地群众的要求,降伏大通河中的“毒龙”,在扎西滩建镇龙塔108座,遂得名“却典堂”,意为宝塔滩。明、清是音译为“朝天堂”(藏语却典堂之转音)寺,后直称“天堂寺”沿用至今。自噶玛大师建塔后,藏传佛教噶玛噶举黑帽系便在此兴盛起来。古老的苯教寺院逐步转变为藏传佛_____________________①多识活佛著:《天堂寺志》,天祝县教育出版社,2003年7月第一版,第40页①[1]而在天祝藏族自治县的天堂寺建立,更是藏传佛教在天祝藏区的发展的代教的噶举派佛教寺院,此后噶举派噶玛噶举红帽系也在大通河南岸建琼檫寺,与黑帽竞相弘法。明朝中期,宗喀巴创立的格鲁派兴起,逐渐代替了宁玛、萨迦、噶举诸教派。明万历年间,青海互助甘禅寺大师丹玛慈诚嘉措,改天堂寺为格鲁派寺院。清顺治四年(6147年),在丹玛慈诚嘉措和当地莫科、朵仓、嘉豆等部落的请求下,青海湟源东科寺第四世活佛多居嘉措呼图克图扩建了天堂寺并任寺主。清顺治九年(1652年),五世达赖罗桑嘉措进京路过镇羌川(今金强川)时,给天堂寺赐名“扎西达吉琅”。该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摧毁,1980年3月1日(农历正月十五)重新开放。”新①[3][2]编的天祝三峡导游实物介绍新修的天堂寺有:久康(释迦摩尼佛殿)、时轮经堂、密宗殿、讲经院、千佛殿、及多什囊、加义囊等,现有僧人62人。成为天祝藏区重要的佛教圣地,信仰者的活动场所。随着国家对藏传佛教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等方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藏传佛教也加强自身建设,弘扬藏传佛教文化,积极与小城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统一部署相协调,绝大多数藏区出现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局面,地方政府组织也关心藏传佛教的发展,帮助寺院和僧人解决现实困难,关系和谐。一、寺院的政治管理(一)寺院管理制度最初形态。天堂寺最高领导者是寺主东科仓。赤巴、吉哇、僧官、措钦翁则,组成其管理机构。“赤巴”即“法台”或称“总法台”,是掌管全寺一切宗教活动和内外事务的总负责人,其宝座设在寺院大经堂之内,主要在大经堂举行的重大法会上显示自己的至上宗教权利。吉哇,主要负责管理全寺的财物或后勤工作,他在寺院内充当大管家的角色。因此,担任这一职位的僧官堪称寺院内部机构中的后勤部长。僧官,是负责执行寺院里规定的各项清规戒律的高级执法僧官。全面负责全寺僧纪纠察工作,在各大寺院中扮演司法官的角色。同时,这一僧官还有特权审理寺院所属百姓的纠纷案件等。措钦翁则,主要负责管理以寺院大经堂为中心举行的各类宗教活—____________________①乔高才让著:《天祝史话》,甘肃文化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第90页②天祝旅游局:《天祝三峡导游实物》,天祝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124—125页②动。比如,从日常性僧众诵经等宗教仪式到举办大型法会等宗教活动。(二)、寺院管理制度的改变及形成。后来的寺院管理改革中,天堂寺志记载“寺主东科仓为最高领导者。寺总、法台、僧官、吉哇、扎干组成寺院的最高领导机构---丛德。”丛德召开会议是由法台和寺总主持,重大问题由寺主决定。寺主一人,由丛德商议选出。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吉哇管理财政,检查和保护寺院的经堂和法器、佛像、佛经等,是寺院行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大小吉哇共2名,由寺总领导,管理寺院财政,收纳地租、资金。宗教事务的主要负责人为赤哇,和以前的差不多。天堂寺组织示意图寺总---吉哇---尼尔哇僧官---扎干小法台寺主—丛德丁科扎仓---法台小僧官经头参尼扎仓图1、塔洲、乔高才让《甘肃藏族通史》第519页①二、寺院的经济管理(一)、寺院的经济来源寺院收入主要来源来自地租粮、畜品、水磨、布施、个人诵经等。1953年统计,全寺有土地4250.8亩,粮食收入8.4万公斤;马214匹,牦牛837头,驴21头,骡14头,绵羊131只,公羊104只;水磨8盘。[4](二)、寺院的经济管理制度随着国家对寺院政策的改变,开始对寺院的僧人、寺院的设施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①多识活佛著:《天堂寺志》,天祝县教育出版社,2003年7月第一版,第57页了财政的补助,相应取代了前面的经济收入。而其中的僧人诵经和信仰者的施舍获取经济没有改变。丛德的组成者吉哇,还是主要负责管理全寺的财物或后勤工作,他在寺院内充当大管家的角色。他按等级的高低分配所得经济收入,形成了现在寺院经济管理制度。三、寺院的僧侣制度(一)、寺院僧侣成员资格的获得与学习过程任何社会组织制度对其成员的资格的认定有一定的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来挑选和录用其成员。但在传统社会中社会成员改变其职业、地位的变化较多地受到成员的性别、家庭背景等先赋条件的限制。在传统的天祝藏区,一个人能够成为僧人与获得一般的会地位、职业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受以上先赋条件的限制。天堂寺是历史上号称“黄河北部地区五大古寺”的寺院之一,盛世常住僧人800多名,号称“天堂八百僧”。在极盛时期,天堂寺有佛殿10座,经堂40座,活佛府邸17座、庄院600多处、僧舍4000余间,寺院面积1000余亩,僧众最多时有1000多人,一直是西北地区佛教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修学并举的格鲁派寺院。内设显宗学院,就是参尼扎仓和时轮学院,分别开设般若、中观、释量、戒律、俱舍显宗五部和密宗学科,具有修业、升级、考核、学位职称等一整套完整的修学制度。天堂寺是学修五部四续经学的学院式大寺,主体是闻思学院,下分时轮和密宗两个学院,共有经堂佛殿十三座,装有一颗红枣大的古迦叶佛佛骨装的释迦牟尼佛像和装有舍利佛指骨的菩提宝塔等许多世间稀有的法物和数万函经典。天祝县志记载“天堂寺曾出过许多高僧,如清朝乾隆时期的国师章嘉若贝多吉和土观却吉尼玛,都曾在此寺受启蒙教育。”(二)寺院僧侣现代管理制度对在寺僧人的管理,天堂寺在传统的教规戒律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管理方法,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条规,实行评分考核制度。对僧人的政治学习、对僧众的管理,对提高僧人的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____________________①天祝文史第一辑(天祝藏区史考略;天堂寺与祝贡寺:天祝文物古迹简介),第51页②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编委会:《天祝县志》,甘肃民族出版社,1994年第107页②①同时成立了寺院管理委员会,实行寺院自治与政府协同管理政策。佛教协会的帮助下,管理更上一层楼。四、对新时期寺院管理制度启示[5]加大对寺院的管理,是寺院的管理趋向民主化、文明化、公开化。在全国中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而努力奋斗。”①在县政府和各界宗教人士的共同努力下,重视国家的宗教政策与地方宗教政策的结合。根据现有的管理制度,总结出了新时期的管理方向:“一是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徒宗教信仰袭自由的权利和佛教团体、寺院及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提供了意见和建议。二是增强了民族团结、佛教徒内部的团结、佛教和其他兄弟宗教的团结、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密切了佛教徒与党和政府的关系,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三是引导和团结佛教徒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和党的统战、民族、宗教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积极投身于各项爱国活动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号召佛教团体、寺院农禅并重的传统和救世济人的精神,进行农业、林业、手工业等项生产劳动,举办自养服务事业,参与、支持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四是指导和推动佛教团体、寺院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建设,端正教风、学风,正常进行经教修学、弘法利生、举办法会、收徒戒等项法务活动。五是举办佛教院校,制定发展分批交教育规划,提出教学方针,对渠道、多层次地培养佛教人才,初步形成三大语系、高中初三级佛教教育体系,六是建立佛教文化机构,积极开展佛教文化学术研究,出版流通佛教书刊,发掘整理佛教文化遗产,保护佛教历史文化物,进行中外佛教文化交流。七是开创和发展了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华人佛教界的联谊活动,从彼此交往和发展寺院管理制度研究到庄严祖庭、建造佛像、流通法宝、培养人才、文化交流、举办法务、社会救济等____________________①《人民日报》[N〕,2001年12月13日社论:紧密团结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篇二:寺院管理计划安排乌兰县寺院管理计划安排一、寺院文物、治安、自养管理制度(一)寺院内的一切有文物价值的壁画、雕塑、石碑、经书、史料、法器、古具等必须制定措施,按国家《文物保护法》做好保护工作。接受地、县文物部门的监督指导,若发现被盗、被毁或监守自盗者要追究看寺僧人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二)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寺院治安消防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水源、电源和各种易燃物品,各庙殿管护人员在信众朝拜完毕的当日下午要细致检查殿堂内的香烛、油灯、线路及寺区内的森林、草原等,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治安、消防小组管理人员必须建立起记载制度。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玩忽职守的要进行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寺院要以寺养寺,自食其力,勤俭节约原则,自力更生,自已动手创办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和生产服务事业,增加寺院收入。寺院的一切收入,归寺院集体所有,寺院财务接受僧众监督。(四)立足本寺,发展旅游业,扩大寺院知名度。提高服务质量,按时开好殿门,为香客、游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礼貌待人,绝不允许和游人吵口、打架,影响本寺声誉。(五)寺院境内应保持安全、庄严肃穆。任何人不得在寺院境内饮酒、戏闹、吸烟、打架、燃放鞭炮等,未经许可严禁在殿堂内录像、拍照,严禁神汉、巫婆等人在佛教寺院内稿迷信活动。二、寺院僧人请假管理制度为维护寺院整体利益,强化寺院管理,使寺院僧人正常有序的开展佛事活动,特制定如下请假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寺院常住的僧人,无论何种原因外出都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未经许可不得自行离寺。(二)寺管会主任、副主任由僧人担任的,外出请假须经行政管理所领导或所在县、镇主管领导审批。一般僧人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寺管会主任、副主任或僧管审批,三天以上的由寺管会或行政管理所领导审批。活佛请假十天以上的由寺管会加注意见,报行政管理所或所在县、镇的分管领导审批。凡赴县境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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