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半年总结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动员广大农牧民群众更加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我局以开展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共悬挂安全生产横幅3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册200余份,其它宣传品200余份,发送手机短信13000余条。有效增强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与防范事故的能力,为社会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的安全检查。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深入各乡镇、部门、企业,充分听取广大群众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相关企业,以明查暗访的方式对企业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下大力气狠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安全大检查。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县安全监管局、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县交警队通力配合,抽调精干力量,大造声势,重点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严打“超速超载”、“无证无牌驾驶”、酒驾、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深入细致地排查及整治,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大为改观,遵守交通规则、关爱生命的氛围更加浓厚,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得到有效减少和遏制。针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安全,县安全监管局与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县工质食药监局等职能部门,深入到基层施工、生产一线,对每个细节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坚持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从而促使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三、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持“安全隐患一日不除,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一日不止”的方针,对全县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部落实了整改措施,及时进行了跟踪督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为吸取事故教训,我局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狠抓了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截止2021年6月底,我局共组织开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53家106次,排查各类事故隐患35起,现场立即整改27起,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8份。目前,我县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强化了安全隐患源头监管工作。四、提高认识,加强机关内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治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综治工作。二是实行科长负责制,明确各科长责任,对分管科室负责,年初签订了责任状。五、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监管理念为推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制度化、常态化,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行“一线工作法”做法,(即:执法人员深入到一线,在一线抓好工作的落实,做到隐患在一线消除,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要求全体人员在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基层基础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解决过程中,主动到基层和企业一线做检查、搞服务,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六、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在网格化管理中工作人员坚持每天巡查、登录系统,实现人到格中去,在网格中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对于网格工作中的任何问题都由该负责人第一时间接手处理,对于能够现场解决的问题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再与社区其他网格负责人碰头,共同协商解决。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局党组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目标、任务,提高了对开展矛盾排查化解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切实加强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针对领导班子、干群关系、职工待遇、专业技术岗位竞岗、水事矛盾纠纷等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排查化解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化解机制。截止目前未发现一起矛盾纠纷事件。七、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研究落实综治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度。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重点整治工作的宣传;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七五”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做到懂法、守法,依法执业、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三是采取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加大平安创建活动宣传,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构建平安单位起到舆论宣传引导作用。3、加强整治力度、确保创建成果。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严格管理和防范,采取不定期的排查和巡逻守护工作。确保全年无发生重大盗窃、重大火灾等事故。无刑事案件和治安违纪案件发生。杜绝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等“六害”,自学抵制非法邪教活动,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