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试用)珠海市建设局印制二OO三年十月1说明1、本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使用文本。2、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建设单位应参照本示范文本制订《业主临时公约》,并在物业销售前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要求物业买受人做出遵守的书面承诺。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制订《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3、本示范文本有关条文后面如有空白栏,供使用者使用时,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实际情况,补充有关约定。如不需要补充,请在空白栏上打“×”。4、使用者可在示范文本条文之外增加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内容。5、本示范文本使用中的有关问题,可向珠海市建设局、珠海市物业管理处咨询。2珠海市物业管理小区业主(临时)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保持物业管理小区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及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以下约定。本公约对本物业管理小区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第二章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第二条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业主应当办妥物业入住有关手续。第三条使用房屋应当遵守以下约定: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室内的管线发生堵塞或其它故障,应及时修复。3、不得在房屋门口、阳台乱搭乱建,不封闭阳台。34、不得在房屋门口、阳台、窗户搭装外伸衣架、雨蓬、天线和其他影响他人居住和通行的设施。5、房屋门口、阳台、窗户放置花盆、晒衣杆等物品的,应安全可靠,防止跌落伤害他人。6、晾晒衣物、浇灌或清洁的滴水不得溅落、侵扰楼下住户及过路行人。7、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8、室内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包括大音量播放电视、音响、举行喧闹的聚会、舞会等。9、室内不得制造令人不安之异味,对周围环境及其他住户造成滋扰。10、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不得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11、不得利用房屋窝藏违法犯罪人员和赃物,如发现违法犯罪人员和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举报。12、不得通电于围墙、围栏等设施,以免误伤他人。13、不得改变房屋窗户玻璃颜色,粘贴反光膜;不得在玻璃及外墙上粘贴标语广告;不得超出阳台、门窗平面以外安装防盗门、防盗网及纱窗;不得拆除阳台之间的分隔墙等。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14、私家花园,阳台和屋顶天台务必保持整洁和美观,不得有违反规划进行封闭、搭建、改造和占用公用面积为己有等行为。415、非业主使用人搬走室内用品时,应有业主陪同。如业主无法陪同,则应以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和数量,经业主签名、交物业管理公司核对方可。16、如有亲友等外来人员住宿,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17、业主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公司通知承租人履行相应义务,遵守业主公约。18、转让房屋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协助物业管理公司通知新业主前往办理物业管理有关手续。19、。20、。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遵守以下约定:1、不得损害各类公用设施,如道路、花槽(栏)、电梯、水泵、电房、路灯、消防设备、避雷设施等。2、不得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乱贴广告标语、擅自设置广告招牌等。3、遵守各项交通管理制度,机动车辆均应按规定停放,不准鸣喇叭。需要物业管理公司保管的车辆,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4、遵守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自觉把家居杂物垃圾投入到指定的场地,严禁乱抛垃圾和杂物。5、不得损坏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等园林绿化设施。6、不得在公共场所种植蔬菜、农作物及擅自种植其他花木。57、不得有在公众场所躺卧等不雅的行为。8、禁止在户门外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9、。10、。第五条使用楼梯等共用通道应遵守以下约定:1、不得在楼梯等共用通道摆放任何私人物品。2、不得在楼梯等共用通道乱扔垃圾等物品,如洒落物品应自行清除,造成污染、损坏的,需自行恢复原样。3、。4、。第六条乘坐电梯应遵守以下约定(适用于有电梯的物业):1、爱护电梯及电梯内有关设备,不得用硬物、尖物按、刮、划电梯按钮、壁面等。2、不得带过重或体积过大的物品乘坐电梯。需使用电梯运载较重或体积较大的物品的,应先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3、儿童乘坐电梯需有成年人陪同,不要让儿童乱按电梯按钮。4、不得在电梯使用繁忙的时段携宠物乘坐电梯。5、电梯内不准吸烟、严禁随地吐痰、大小便。6、电梯内不得随意放置、丢弃物品,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7、6。8、。第七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遵守以下防火约定:1、遵守消防管理规定,爱护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2、楼层防火门保持关闭状态,不得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3、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无人照看时须将电炉、燃气用器关闭。4、不得将顶层楼梯、天面私自封闭。5、。6、。第八条安装空调机应遵守以下约定:1、应当将空调室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并注意安装牢固和及时加固。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管道,不得随处滴漏。3、空调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经排除故障或更换后再使用。4、。5、。7第九条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应当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在开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并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第十条业主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第三章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第十一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自律意识,不做违法违规、违反社会公德和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3、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缴交物业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5、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有意见,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反映,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或《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不得拒绝缴交物业服务费。6、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8、与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8律关系时,应告知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公约。9、。10、。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物业管理公司可进行劝阻或责成其限期改正,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逾期未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擅自装饰装修物业的,责成其补签协议;拒不补签协议的,可以责成装修人员撤离。2、在楼梯等共用通道摆放私人物品的,可以强制将该物品搬走。3、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擅自张贴广告标语的,可以采取措施予以清除,所需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4、违章乱搭乱建的,报有关部门处理。5、损害各类公共设备、设施、场地的,可以责成其负责修复。拒不修复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违约业主承担。6、。7、。第十三条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包括不交9物业服务费等,可以依法追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公约经业主作出书面承诺或者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十五条业主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制定单位(签章):业主(签名):代表人(签名):制定或业主大会通过时间: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