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目标责任书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蓬安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廉洁勤政和自律意识,树立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保证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本目标实行层层负责制,分管局长对局长负责,股长对分管局长负责,办事员对股长负责,全体人员对党组负责。一、提高认识,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并重,切实负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总责。二、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家庭美德、职业首先、社会公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不准在资金拨付、转发报告、申报项目中吃拿卡要,权钱交易,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四、克己奉公,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不参加公款或他人私下安排的旅游活动,不用公款支付或在业务单位报销自己开支的费用,不准私下承诺项目资金,不准私下接受和传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不准擅自决定和办理财政审批事项,不准隐瞒或谎报实情,干扰和影响项目资金决策,不准家属、亲属所在单位申请资金提供便利。五、不参与赌博活动,更不准下基层调研和工作时间参与赌博,不准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任何形式输赢财物。六、不经商、办企业,不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七、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婚丧喜庆宜移风易俗,不比阔气,讲排场,不大宴宾客,借机敛财。八、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分亲疏,不搞“勾兑”,自觉抵制说情、拉关系等不良行为。九、实事求是,如实向组织汇报情况,不采取虚报、谎报等欺骗手段获取荣誉及其他利益。十、扶正祛邪,积极同邪恶作斗争,不加入非法组织,不参与支持非法活动,不包庇、袒护违纪违法者。廉政建设负责人:目标责任人:二O一一年三月十三日篇二:殡葬改革责任书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垫江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公司决定对殡葬改革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现特签订2011年度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一、目标任务(100分)(一)建立健全殡葬改革领导班子,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并层层签订责任书;领导重视,专题研究落实殡改工作。(5分)(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垫江县殡葬管理文件选编》和《垫江县殡改宣传资料》,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覆盖率达100%。(5分)(三)各责任单位无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埋葬、包坟修坟、建大墓、活人墓等违规现象。(5分)(四)认真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缔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棺材等土葬用品的工作,单位责任区域内和单位职工、家属在规定区域内无生产、经营丧葬用品和搞冰棺出租等现象。(3分)(五)县城的责任单位职工、亲属死亡后必须到县殡葬服务站举办丧事活动。单位责任区域内无占用街道、庭院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堂)举办丧事活动的现象,不得因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10分)(六)各责任单位要配合有殡葬执法权力的部门(单位)执法,对殡葬活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7分)(七)配合城管、民政、工商等部门,严肃查处公司范围的殡葬违纪、违规活动。(5分)(八)公司各单位的干部、职工死亡后,火化率达100%。干部、职工亲属死亡后,必须按《垫江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如出现其他亲属推诿、阻拦、拒不执行殡葬改革的相关规定,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解决。(60分)二、考核办法和依据(一)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为2011年的殡葬改革考核年度。(二)年终由公司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逐项进行量化考核。(三)火化遗体(含本公司人员在外死亡火化的)以火化证明为依据。(四)各单位本年度死亡人数,以公安户口核定为准。三、奖励与惩罚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纳入《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并考核兑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立责任单位:(章)责任单位:(章)主管领导:(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承办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承办人:(签字)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篇二:xx乡(镇)2010年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上塘镇二○一○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发布时间:2010-10-28上塘镇二○一○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甲方:上塘镇人民政府乙方:村(居)委会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改管理条例》和《永嘉县二○一○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和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责任书:一、工作目标1、严格实行尸体火化制度,确保火化率达到100%。2、积极推行生态葬法。3、杜绝坟墓新建、修复、翻新、刷白等回潮现象。4、积极响应上级殡葬改革精神,深入开展丧葬陋习整治,严管区内严格执行严管制度。二、保证措施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为民服务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主要议事日程。1、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努力引导群众破除旧的丧葬陋俗,自觉进行殡葬习俗改革,倡导和鼓励群众采用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一次性处理骨灰;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不扰民的丧葬观和不攀比的消费观;了解运用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严管区范围村(居)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执行严管制度,杜绝违规办丧活动。2、各村(居)要建立丧葬陋习整治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村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并配强村级民政殡改信息联络员。3、各村要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跟踪管理。4、搞好公益性生态公墓规划建设,积极推行生态葬法。5、制定并落实丧俗管理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三、检查考评镇丧葬陋习整治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各村(居)殡改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报镇党委、政府。检查考评与年终考评挂钩(严管区范围村(居)实行专项考核),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村(居),镇政府将责其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全镇通报,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村(居)执一份,镇丧葬陋习整治领导小组存档一份。篇三:2009年度殡葬改革责任书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2009年)为认真做好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推进我县的殡葬改革,根据目务院、省、市、县《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以下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一、共同目标(一)加强殡葬管理体系建设。将殡葬管理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和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负责制定本地区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完善殡葬管理政策、法规;负责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监督、考核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的建葬管理工作。(二)加大殡葬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将殡葬事业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确保殡葬管理工作正常进行。(三)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县《殡葬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殡葬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十二部门关于要求全省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实行火葬、简办丧事的请示》的通知》(云厅字[2003]38号)要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殡葬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俗,文明节俭办丧事,辖区内基本杜绝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和丧葬封建迷信活动。(五)强化殡葬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监察厅、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监[2005]34号),对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的行为严肃查处。(六)严格执行《昆明市民政局和昆明市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殡葬改革工作列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的通知》(昆民殡管[2003]8号),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殡葬管理工作不达标或违反殡葬管理法规的单位,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并给予单位领导相应的处罚。为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具体目标(1)认真规划制定辖区内火化区的划定工作,逐年分步实施火化指标:2009年火化率达到25%,火化区内的火化率要达到100%。(2)乱埋乱葬治理。从2009年开始,以贯彻《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滇池面山等地乱埋乱葬的通告》为契机,在每年“清明”、“冬至”重点时段前后,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整治乱埋乱葬行为的专项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三、考核奖惩办法(一)考核对象各村民委员会。(二)考核时间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三)考核办法1,自查自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自查自评,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殡葬管理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和有关材料报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民政办公室)。3、审查验收。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汇总考核检查情况,提交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府。(四)奖惩办法将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统一纳入县人民政府综合目标进行考桩,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村委会综合考核和村两委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村委会的综合考核评定挂钩。对实施殡葬管理成效突出,辖区内火化率明显上升,殡葬工作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殡葬管理目标考核达到95分以上的,乡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殡葬管理改革工作不力、辖区内火化率没有达到规定指标,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在70分毗下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问责。人民政府(签章):年月日村委会(签章):年月日篇四:2012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新街村委会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为认真做好我村殡葬改革工作,深化殡葬管理和改革,推动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阳宗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墓整治的目标要求,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殡葬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以下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一、责任单位:9个村民小组二、共性目标(一)加强殡葬管理体系建设,村委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各小组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本小组辖区内日常的殡葬管理工作。(二)各小组按照村委会制定的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成立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积极配合镇政府查处辖区内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三)设置殡葬管理专职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情况;按时向村委会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送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四)查处辖区内偷埋乱葬和将遗体、骨灰装棺土葬行为。打击买卖墓地和修坟造墓行为。取缔辖区内销售、制作墓碑、棺木点。(五)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11年12月19日前,将政策告知书发放到户签字表交村委会。),严厉打击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厚养薄葬,促进文明节俭丧葬新风。三、具体目标(一)确保100%的火化率。辖区内的死者遗体全部进行火化,从2012年1月1日起,实现火化率100%、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二)继续加强“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工作。对原有的“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植树遮挡。到2012年6月30日止完成昆石高速公路两侧面山片区,实现“见树不见墓”的目标。(三)对新增坟墓和“活人墓”一律平毁。四、考核奖惩办法(一)考核时段: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二)考核办法:12月底,由村委会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小组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