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实践报告第一部分:竹溪一中精准扶贫假日社会实践报告关于精准扶贫的假期社会实践报告班级:高二(14)班姓名:甘元元学号:141442实践单位及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中锋镇甘家岭村村委会及甘家岭村大部分地区实践时间:2016年1月29日~2016年2月16日期间实践报告正文:中锋镇甘家岭村是全国首批自然村落之一,作为甘家岭村的一员我因此感到自豪,同时我们村在近年是国家精准扶贫开发的重点村,短短一两年间,因为精准扶贫,我们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谓精准扶贫,最早提出是在十八大结束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工作时指出:“帮助困难乡亲脱贫致富要有针对性,要一家一户摸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调研扶贫工作时,明确提出扶贫工作“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抓住重点,不断提高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2013年9月中旬和10月上旬,李克强总理两次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扶贫工作时,都对精准扶贫和建档立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13年4月,汪洋副总理在甘肃省调研考察扶贫工作,提出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201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明确提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的工作要求。简而言之,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甘家岭村在精准扶贫前,在附近村落里,是远近闻名的大村,也是远近闻名的穷村,相比于临近几个村落甘家岭村以前主要有以下几个贫困问题:①村民的居住条件较差,大部分村名居住楼房的村民的房屋只有一层楼,农村的杂物较多,一层楼的房屋使村民的居住房间较为拥挤。还有部分村民至今居住的房屋还是上个世纪的土楼,根本没有舒适性可言,而且大都年久失修,存在一些危险。(如图一、图二、图三、图四、图五)②村里的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除了村里几条主要的干路已经在前几年水泥硬化外,绝大多数支路还是泥泞的土路,一到下雨天走路都很不方便,有些路还因为没有硬化的缘故,在暴雨时发生垮塌,事后,村民们还要自筹费用对土路进行修理。能有一天通往家门口的水泥路是村民们一直的希望。(如图六)③村里没有一个供村民娱乐的广场,在临近的几个村里都有它们村的小型广场,在夏天我们村的村民还经常到别的村里的广场去歇凉和跳广场舞。参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认为相比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更为重要,而村里一个小型广场则能打到这个目的。所以,一个小型村广场,一间农村图书屋显得尤为重要。④村里的环境卫生很差,农村的生产生活垃圾较多,而由于这几年村民耕地的减少和化学肥料的大量使用,没有人在焚烧垃圾做肥料,大量生活垃圾因为没有集中处理的地方,村民们无奈,只有将这些垃圾倾倒与河塘和废地,造成一眼望去全是垃圾的垃圾村现象,曾经清澈的喝水也因此浑浊不堪,河中的鱼虾更是灭绝。村民的生活健康存在很大的威胁。(如图七、图八)⑤我村的甘氏宗祠损坏比较严重,作为国务院首批重点保护文物,我村的甘宗祠,有着其独特的历史价值和深刻的人文价值,但因为年久失修,如今的甘宗祠有所损毁,作为社会的一员的甘氏的后人我对此感到惭愧,我认为将甘宗祠加以合理的保护并将其开发成我村甚至是全县全省知名的旅游景点,是一件既有利于文物保护也有利于提高村民收入的好事。(如图九、图十、图十一、图十二、图十三)图一图二图三图四图五图六图七图八图九图十图十一篇二: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发布时间:2015-05-04来源:减贫与发展阅读次数:8112殷雄飞杨朝中夏智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精准扶贫”,其本质要求是扶贫开发能够实行精确瞄准、定向打击,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得到全面提升。可以说实施精准扶贫,是扶贫开发方式的重大创新,代表了扶贫开发未来发展方向,引领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为了客观评价我省精准扶贫的现状,研究完善支撑精准扶贫方略顺利实施的政策措施,省委政策研究室将《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耦合机制研究》列为湖北省重大调研课题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ZBGG201432),并委托省扶贫办负责。本报告作为课题的子项目,在客观评价我省精准扶贫现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精准扶贫存在问题、模式与支持政策。一、走向精准扶贫的湖北探索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和着力点,坚持一手抓片区攻坚、一手抓扶贫到户的“两手抓”工作思路,瞄准贫困区域、贫困村、贫困户,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探索出一条具有湖北特色的精准扶贫路子。(一)立足于“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践行核心价值理念。2009年,在新修订的《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即将颁布实施时,《湖北日报》记者采访省人大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张绍明同志,问为什么修订扶贫条例,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湖北日报》沿用此语做了一个通栏的标题。这一句话,真正体现了扶贫就是扶助穷人的本质要求,得到了省委书记李鸿忠署名文章的推介认可,得到了老区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从而成为扶贫开发一切思维和行为的总价值观、总遵循、总开关。“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以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秦巴山竹房城镇带城乡一体化试验区建设、幕阜山区库区综合开发、脱贫奔小康试点、县乡连片开发扶贫综合项目区建设、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扶贫到户等8大扶贫工程为抓手,以片区县、重点县、重点老区贫困乡镇、重点贫困村、贫困户等扶贫对象为重点,相继出台扶贫纲要、“十二五”扶贫规划,分别出台四个片区推进意见和实施规划,制订实施加强贫困户能户建设的意见,每年以两办名义印发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凝聚各方力量,高位引领、深层推进扶贫开发,形成了针对各类扶贫对象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政策法规支持体系,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走向精准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组织保证。近3年,全省老区贫困地区区域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三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共解决约186.75万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扶贫开发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2012、2013年中央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我省连续两年获得A级。全省贫困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践行“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核心价值理念,勇做穷人的代言人。宜昌市筹集4.35亿元资金,启动实施30个特困村脱贫攻坚计划,开展贫困村综合治理,推动贫困人口全面发展。恩施州以扶持特殊困难群体为实施精准扶贫的突破口,整合部门资金,出台特惠政策,向贫困人口提供“10个大礼包”。十堰市组成1000支市县直单位工作队,动员10000名党员干部、1000家企业和1000名科技特派员,按照“双包双建双带双促”的要求,进驻贫困村,实行驻村帮扶。各地的实践证明,只要按照“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这一核心价值理念思考问题、推进改革、强化管理,大扶贫开发格局才能真正形成,工作效果就能达到最优。(二)立足于把扶贫开发的基本对象找准,开展贫困建档立卡。扶贫开发的基本对象包括贫困区域和贫困群体两类。贫困区域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依据贫困程度和贫困发生率来确定,一般分片区、县(重点县和片区县)、乡(省定重点老区乡镇和插花贫困乡镇)、村等四个层次,其确定相对容易。贫困群体则由基层根据扶贫标准来确定,而扶贫标准往往用上年度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来衡定,由于现阶段农民收入来源多样化和不可测性,贫困群体的识别就显得十分困难。近5年,我省分别于2009年、2012年、2014年,开展了三轮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对象识别方法。一是在识别的组织上,大多数地方充分发挥村级民主评议小组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贫困人口的民主识别。要求评议小组必须有村干部和党员代表、妇女代表、贫困户代表、残疾人代表、一般户代表以及村“两代表一委员”,确保民主评议小组的公信力。二是在识别的步骤上,严格按照“五步法”(一报二评三查四审五公示)的程序,区分识别对象。群众申请为“一报”;民评小组初评和党员群众再评为“二评”;查收入、查资产和查户情为“三查”;村民小组审、村委会审、乡镇审、县领导小组审为“四审”,初步确定名单一榜公示、村民小组户主评议名单二榜公示、党员群众评议名单三榜公示、乡镇审核名单四榜公示、县级审核名单五榜公示为“五公示”,做到贫困对象瞄准到户、识别到人、严防出现“关系户”、“人情户”,确保识别对象不错位,不缺位。三是在识别的方式上,采取“排除法”和“比较法”。在申请对象比较多的村,评议小组提出“几不评”,将在城镇有商品房、家庭有贵重家用电器及农业机械和有好逸恶劳、赌博酗酒等恶习,或违反计划生育等九种情况的农户排除在外;对收入和家庭状况相近的农户,采取“五比五看”的办法,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环境;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将瞒报或少报收入的农户排查出来。三轮建档立卡分别识别出农村贫困人口670.9万人(扶贫标准为1196元)、819.61万人(扶贫标准为2010年不变价2300元)、588.53万人,为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奠定了较好基础。(三)立足于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精细管理,分类完善管理办法。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经历了一个从不规范到规范、从粗放到精细化管理的阵痛过程。2012年2-4月,省审计厅对29个贫困县2009-2011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发现扶贫资金被骗取、截留挪用、违规使用、滞留等达25995.37万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8.5%,一批违法违纪线索被移交,一批失职渎职干部被问责处理。针对审计暴露的问题,省扶贫办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行扶贫开发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于2012年9月出台《湖北省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扶贫搬迁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雨露计划转移培训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小额贷款扶贫贴息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老区和插花贫困地区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六个办法,系统完善了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六个办法契合了扶贫改革方向,是对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超前谋划。这些办法体现了“下放权力”,将项目审批权、备案权下放,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市),项目备案权下放到市(州);体现了“明确责任”,根据省《纲要》提出的“省负总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通过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及流程,进一步明确省、市(州)、县三级扶贫部门在项目管理上一些主要环节上的职责分工;体现了“规范程序”,通过完善制度办法和流程,规范项目管理和实施行为和操作程序;体现了“强化监管”,权力下放不等于放手不管,省、市(州)扶贫部门工作重心,由项目审批、审核,转变为重点加强项目实施监管;体现了“提高效率”,改变工作习惯,提前时间节点,确保项目实施按备案计划如期启动实施和完成;体现了“确保安全”,通过完善制度办法和流程,促进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干部履职办事制度环境安全。六个办法尽管试行还不到两年的时间,但其积极意义已经逐步显现,它们成为推进扶贫工作精细化管理的重要遵循,成为检查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从2014年对全省29个重点贫困县2012-2013年扶贫资金审计情况来看,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资金使用偏离了贫困对象,这一方面表明,落实六个办法、增强扶贫工作的瞄准性任重而道远,另一方面也表明,我省扶贫工作的导向已经转向精准,向专业化扶贫、精准化扶贫、科学化扶贫迈出了关键一步。(四)立足于保障精准扶贫方略顺利实施,强化各项措施落实。一是加强考核促精准。2012年,我省修订完善《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贫困人口数量的减少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作为主要指标,将专项扶贫瞄准率纳入考核体系。在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的同时,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