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第一章:地级以上(含)城市公安机关“三合一”接警系统技术规范《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技术规范》分类:政策法规2007年5月9日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技术规范公安部办公厅二〇〇五年十二月目录1.前言32.适用范围43.引用标准44.术语45.接处警业务基本工作流程56.城市与模式分类67.系统组成与功能78.设备配置要求159.系统接口与协议1710.接处警设备环境要求1711.系统对电源的要求1812.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1913.技术文件和培训2014.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2115.技术方案评审和系统准用要求2116.编制说明231.前言为指导和规范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建设,制定《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技术规范》。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结合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职责和任务,总结了已经开展“三台合一”的部分县、市级和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接处警系统的建设经验,吸取了先进的科技发展成果,参考国内外有关的标准、规范,广泛征求了主管部门、使用部门、系统研制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并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后最终形成。本规范共分十六章,包括:前言,适用范围,引用标准,术语,接处警业务基本工作流程,城市与模式分类,系统组成与功能,设备配置要求,系统接口与协议,接处警设备环境要求,系统对电源的要求,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技术文件和培训,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技术方案评审和系统准用要求以及编制说明。本规范由公安部办公厅提出。本规范起草单位:公安部指挥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程人华吕涛杨培力池泳常为民本规范由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解释。2.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工作流程、系统组成和配置、系统的功能与性能、系统的环境与系统设计、评审、安装、维护、管理及培训、服务等要求与规则。本规范适用于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设备(软件和硬件)的开发、生产、选型以及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应用和管理。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的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3.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生效时,所有版本均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T50312-2000《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程控数字用户自动电话交换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4381-93《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GB/T18578—2001《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954-1998《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标准体系》GA/Z01-2004《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GA/T491-2004《县、市级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技术规范》公安部办公厅2004年9月4.术语本规范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4.1报警服务台城市公安机关受理紧急电话报警和求助服务的机构。目前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现存的报警台按照职能分为110报警服务台、119报警台、122报警台。4.2“三台合一”将110报警服务台、119报警台和122报警台合并为一个统一的报警服务台,简称为“三台合一”。4.3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统一受理110、119、122报警和处理警情的技术系统,旨在实现集中接警、统一指挥、分类处警、快速反应、信息共享。4.4接处警系统模式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建设中,根据“三台合一”后日均接处警数量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所选择的接处警方式。4.5指挥终端设在公安机关科、所、队或随车、随人携带等,具有接收指挥中心、110报警报务台调度指挥指令、查询与反馈有关信息功能的终端。5.接处警业务基本工作流程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接处警业务基本流程分为接警、处警、反馈三个阶段。业务工作流程如图5—1所示。其基本业务功能要求是:5.1报警接入利用电信公网和专用通信网实现110、119、122的报警接入。可识别和显示主叫号码、用户名称、装机地址等报警用户信息。5.2警情识别自动或人工实现110、119、122报警类型识别。5.3警情记录提供110、119、122接处警信息的录入登记、归档、保存、查询功能。5.4处警调度利用有线、无线通讯或计算机网络,通过话音通信、数据通信实现110、119、122处警命令的下达,可以实现一警多处,多部门协调出警。5.5处警反馈出警人利用有线、无线通讯或计算机网络向指挥中心反馈处警情况,接警员进行反馈信息登记、保存,可查询以往反馈信息。5.6数字录音实现报警电话、有/无线处警调度电话的数字录音,以及录音信息的存储、查询、播放等功能。图5-1接处警业务流程图6.城市与模式分类6.1城市分类地级(含)以上城市可按“三台合一”后110报警服务台的日均接、处警量分为Ⅰ、Ⅱ、Ⅲ、Ⅳ、Ⅴ种类型(注:建设过程中应适当加大省会城市“三台合一”技术系统和设备的配备标准)。见表6-1。表6-1城市分类表城市类型日接处、警量Ⅰ》10000Ⅱ5000—10000Ⅲ3000—5000Ⅳ1000—3000Ⅴ《10006.2接处警模式分类根据城市分类和各地110报警服务台等技术系统建设的经验,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后接处警方式分为以下三种。6.2.1统一接警,同席分类处警模式。指系统统一接警,可在同一席位上分别按110、119、122不同警情处警。6.2.2统一接警,异席分类处警模式。指系统统一接警,可在不同席位上分别按110、119、122不同警情处警。6.2.3统一接警,异地分类处警模式。指系统统一接警,在不同地方分别按110、119、122不同警情处警。此外,在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建设过渡阶段,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科技手段,充分考虑集中接警、同时响应、分类处警的接处警模式,即由110报警服务台统一接警,如是火警,消防值班人员立即接警、处置,同时110监听,并根据需要及时调度其他警种和相关力量联合行动。7.系统组成与功能7.1系统组成根据地级(含)以上城市分类和公安机关业务需求,将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分为基本子系统和扩展子系统。基本子系统是系统中必须配备的;扩展子系统是根据当地具体的业务需求和经济条件选配。下表中“√”表示基本子系统,“*”表示扩展子系统。表7-1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组成表子系统适合城市Ⅰ型城市Ⅱ型城市Ⅲ型城市Ⅳ型城市Ⅴ型城市报警电话受理子系统√√√√√计算机网络子系统√√√√√通信调度子系统√√√√√计算机辅助调度子系统√√√√√数字录音子系统√√√√√地理信息子系统√√√√√电话用户资料传送子系统√√√√√图像显示子系统√√√√*车辆定位子系统√√√**技防报警子系统*****主机存储及备份子系统√√√**网络安全及防病毒子系统√√√√√手机定位子系统*****短信报警子系统*****移动指挥车子系统√√***情报信息管理子系统√√***预案管理子系统√√√√√7.1.1报警电话受理子系统该子系统与公众电信网或专网连接,集中受理110、119、122紧急电话报警。主要包括与公众电信网或专网连接并受理紧急电话报警的传输、自动呼叫分配(排队)、记录警情、派发出警单、记录反馈信息等软硬件设备。7.1.2计算机网络子系统该子系统是接处警系统中信息处理和连接各个子系统的平台。主要包括服务器、网络交换机、计算机、防火墙、路由器、网络操作系统及防病毒入侵等软硬件设备。7.1.3通信调度子系统该子系统包括有线通信调度子系统和无线通信调度子系统两部分。主要由通信调度台、有线通信接入设备、无线通信接入设备等组成。7.1.4计算机辅助调度子系统该子系统是接处警系统中的应用软件系统。包括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软件。7.1.5数字录音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数字录音处理、录音文件管理、存储等软硬件设备。7.1.6地理信息子系统该子系统由地理信息平台、电子地图、应用软件等组成。7.1.7电话用户资料传送子系统该子系统一端与公众电信网的电话用户资料数据库连接,一端与“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连接,在有报警呼入时,实时查询相关的电话用户资料并传送到“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7.1.8图像显示子系统该子系统包括组合显示屏、电视墙、控制设备、图像接入设备等。7.1.9车辆定位子系统该子系统包括车辆定位、无线数据传输、电子地图等部分。7.1.10技防报警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报警接收主机、报警联动设备和应用软件系统等。7.1.11主机存储及备份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设备、备份软件及设备。对于较大型城市,一般要求配置两台高性能的小型机或高档微机服务器作为数据库服务器,以高可用性集群方式工作,实现两个服务器之间的负载均衡和并行处理。其它重要的服务器也应采用双机集群或热备方式工作。对于较大型城市,要求采用存储本局域网络(SAN)系统。根据所用的数据库及操作系统选用备份软件,备份设备根据需要可选用磁带库、刻录机等,对于较大型城市,建议选用磁带库。7.1.12网络安全及防病毒子系统该子系统负责系统的网络及信息的安全防范和查杀病毒等工作,其中网闸用于指挥中心网络与社会网络的物理隔离,防火墙可用于指挥中心网络与公安网的安全隔离,同时还要求具备信息传输加密功能(如支持VPN),入侵检测设备用于检测系统内、外的各种非法入侵和攻击活动,采用网络版的查杀病毒软件,保护整个系统免遭病毒的侵袭。防火墙和入侵检测设备应采用联动设计,共同组建系统协调一致的安全防线。7.1.13手机定位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网络传输设备、服务器以及相应的应用软件。7.1.14短信报警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包括传输设备、短信报警受理主机设备以及相应的应用软件系统。7.1.15移动指挥车子系统该子系统是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工作的必要延伸和补充,是可移动的分指挥中心,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与指挥中心保持实时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移动指挥车子系统的车载设备主要包括语音、图像、数据采集和存储设备、移动通信设备、无线传输设备、辅助照明设备、车载供电系统、指挥调度软件等设备。7.1.16情报信息管理子系统该子系统是对接处警业务相关信息,以及公安机关各部门向指挥中心报送信息进行综合管理、研判的信息系统。7.1.17预案管理子系统该子系统是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重大案件、重大事件处置预案存储、管理、检索的系统。7.2.系统功能7.2.1接处警功能1、集中受理110、119、122紧急电话报警,识别主叫号码,对所有紧急电话报警进行统一的自动呼叫分配,可设定呼叫分配的优先级;2、具有呼叫分配切换功能,具有备份路由;3、自动显示主叫用户电话号码、机主名称、装机地址(“三字段”信息)等信息;4、重复报警时,自动给出提示信息;对于重点单位报警,能够优先识别;5、指挥中心能根据报警人提供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警情类别等报警信息进行报警分类和等级划分。6、指挥中心能根据报警信息以及辅助调度系统的决策支持,自动或人工编制处警方案。7、指挥中心能够及时接收、更新各个警力资源的状态、位置、数量等信息。8、指挥中心与其他分中心、消防中队、交警中队等单位实现语音和数据信息的传输。9、在接处警台之间可以实现警情转移;10、自动记录紧急电话受理全过程的语音信息。7.2.2辅助调度功能1、根据被叫号码弹出相应的110、119、122接警单;2、可通过转接功能完成110、119、122手动分至各个坐席;篇二:(指挥中心)“三台合一”消防接处警系统建设标准“三台合一”消防接处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