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花爆竹禁放第一章:河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河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经营零售网点有关内容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经营,适用本实施细则。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含进出口企业,以下统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必须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未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第三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实行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第四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分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全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也可委托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管理。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辖市局)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确定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总体规划;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批发企业,对批发企业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批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局方案。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区)局)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本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布点方案;负责本辖区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条件、程序,颁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数量应当根据上述原则从严控制。第二章经营许可条件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内容略)第七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当地安监部门安全知识培训。(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三)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周边1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设施和经营网点;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四)零售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五)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批发经营许可(内容略)第四章零售经营许可第三十一条零售经营者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经营场所符合当地零售布点方案要求。(四)经营场所产权或者使用租赁证明。(五)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六)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当地安监部门培训的证明。(七)与当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供货协议。(八)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证明。(九)县(市、区)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三十二条县(市、区)局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核查。审查核查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核查意见。第三十三条县(市、区)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颁发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三十四条常年零售经营者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临时零售经营者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果期,由各省辖市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年。第三十五条各省辖市局可参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第五章监督管理(内容略)第六章附则第四十八条关于罚则,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章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九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式样,分正、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第五十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查书》等文书由各省辖市局规定式样。第五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省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二: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为认真落实《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力打好凉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体居民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本店(公司)及本人特作如下承诺: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不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二、婚丧嫁娶及节假日等活动,一律不燃放烟花爆竹。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劝阻亲朋好友及其他居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四、承办各类喜庆活动首先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五、本店(公司)及本人直系亲属违反规定的,自愿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接受相应处罚。承诺人:承诺时间:年月日篇三: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要求和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教育师生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精神,保障公共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本人特作如下承诺:1、认真学习禁放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2、自觉遵守规定,不在规定禁止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3、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社会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尽量用其它形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4、教育、劝说直系亲属自觉遵守规定。本人及直系亲属违反规定的,自愿接受相应处罚。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