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绩效考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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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绩效考核报告第一部分:XX县国家税务局全体员工绩效考核办法普定县国家税务局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营造团结、创新、务实、公廉的工作氛围,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效,保证各项税收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普定县国家税务了局全员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托、工作绩效为核心、结果运用为手段的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将绩效考核延伸到岗位、到个人,进一步调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依法履职,提高工作效能,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完成任务、提升队伍形象”效果,为普定国税事业跨越发展作贡献。第三条考核原则1、以人为本、有效激励的原则。坚持把人作为绩效管理工作的中心,以实现人的价值为目标,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并重,坚持奖励与业绩挂钩,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2、科学合理、突出重点的原则。绩效目标的设定、考核的办法和管理的方式充分体现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引入关键绩效指标法,抓住重点求突破,激励创新求特色。考核指标量化可比,考核分值科学设定,侧重能力培养。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托综合征管管理信息系统和其他电子化手段,实施严密的考核管理,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公开考核内容、考核方法以及考核结果,畅通申诉渠道。4.分工负责考核的原则。将考核分工负责,绩效办负责全局全员考核的资料收集、检查督促、结果通报、结果应用、奖金兑现。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业绩自查,自评统计,落实整改。5、统分结合、持续改进原则。在统一关键绩效指标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分层管理、分级考核。适时调整绩效指标、改进绩效施策、优化绩效管理方式和方法,确保绩效管理具有适宜性和有效性。第二章考核对象、依据、方式和组织机构第四条考核对象绩效考核的对象分为全局全体人员。第五条考核内容依据以安顺市国家税务局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和普定县局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表为考核的客体,各部门人员的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第六条考核方式以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人机考核相结合,依托综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以计算机自动生成为主,以手工台帐及其他方式为辅。目标绩效考核实行在积分制基础上进行加分与扣分相结合。个人绩效分由日常工作(岗位履职)考核(占80%)、共性制度遵从考核(占20分)、加分与扣分项目三部分组成。部门绩效分由部门个人人均绩效分(占80%)、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占10分)、部门工作民主测评考核(占10分)、加分和扣分项目四部分构成。个人日常工作考核采取平衡记分卡的方式,按季度进行考核,再按照比例折算。部门绩效考核按年度进行。第七条组织机构县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各单位(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在县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办),绩效办设在办公室(行政后勤支持中心)。各单位(部门)要完善相应组织,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绩效办的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收集与考核相关的上级、外部相关信息;负责收集对考核内容、办法的完善意见和建议。2、负责对各单位(部门)的考核汇总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部门)对所属干部职工进行考核。3、负责对考核内容、结果的分析,并及时出具绩效考核运行情况分析报告。4、负责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其他考核事项。第三章单位(部门)绩效第八条考核指标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为工作质量指标和制度遵从指标。1、工作质量单位主要考核各项收入任务完成、征管质量、执法水平等情况;部门主要考核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职能履行等情况。指标考核扣分标准见附件1。2、制度遵从主要考核单位(部门)所属干部职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平时督查、不定期检查和上级明查暗访作为扣分依据。指标考核标准见附件2。单位(部门)绩效指标考核按年度开展考核兑现,实行扣分与加分制。第九条考核准备单位(部门)应当于年底12月15日内开展绩效指标情况自查,指标绩效完成情况填入《单位(部门)绩效自查表》(附表3),并报到绩效办。第十条考核实施1、单位的绩效考核由绩效办牵头,各考核责任单位(部门)配合。各考核责任单位(部门)应加强日常考核记载,通过CTAIS系统和其他电子化手段,及时审核、检查责任范围内的相关绩效指标,考核结果填入《单位(部门)绩效检查情况表》(附表4),于考核期末结束后的5日内送绩效办汇总。2、办公室及时督查部门的重点工作、领导交办、工作计划推进及完成情况等,各考核责任部门及时审核、检查责任范围内的相关绩效指标,考核结果填入《单位(部门)绩效检查情况表》,于考核期限前5日内送绩效办汇总。3、被考核单位(部门)已被查出(已扣分)未整改的项目,又被查出扣分的,对被考核单位(部门)按现扣分值的双倍扣分。考核部门(绩效办)没有动真碰硬,被考核单位又被查出扣分的,对考核部门(绩效办)按现扣分值的双倍扣分。第十一条考核分值。部门绩效分值由部门个人人均绩效分(占80%)、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占10分)、部门工作民主测评考核(占10分)、加加分和扣分项目四部分构成。第十二条考核兑现单位(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先进部门评选的主要依据。部门评选按照分值从高到低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对获奖部门通报表彰并奖励,一等奖人均2000元,二等奖人均1500元,三等奖人均1000元。第四章个人绩效第十三条考核对象个人绩效的考核对象为全局全体干部职工。考核分局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人员三个层次,其他一般人员再细化为征收、管理、稽查、行政业务支持四个系列。第十四条考核指标篇二:关于2013年度年终绩效考核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度年终绩效考核情况的报告办公室:根据《萍乡市国税局2013年度绩效指标体系》要求,我室对绩效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年终考核,现将完成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效率:上班时间工作作风情况:1月30日,我室与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组成两个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国家税务局、直属行政单位机关、办税服务厅及部分农村分局进行了明查暗访;(萍国税函?2013?13号)9月26日,与纳税服务科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国家税务局、直属行政单位机关、办税服务厅及部分农村分局、当地宾馆、酒店、娱乐场所进行明查暗访;(萍国税函?2013?100号)均未发现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看电影、玩游戏等不良行为。10月9日、12月18日,分别对市局机关科室人员上下班纪律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部分人员迟到早退。(通报已发)12月17日,市局邀请2名特约监察员组成暗访组,实地抽查了4个县(区)国税局机关、2个农村分局和5个办税服务厅,同时,以电话咨询办税事宜的方式抽查了2个税源管理科、1个办税服务厅。12月18日,由市局监察室、纳税服务科、机关党办、政策法规科抽调人员组成2个察访组,对照“三察”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对全市国税系统开展实地察访,发现湘东区局人员工作时间聊天,开发区局存在工作电脑显示器上留存游戏界面、个别办公室锁上门办公的现象。(已发督办单)会风会纪情况:7月18日上午省局组织召开了全省国税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视频会议,发现开发区局参会人员过少,莲花县局个别人打瞌睡,上栗县局个别人在看报纸、玩手机。(赣国税群教组办发?2013?2号)材料报送情况:未出现问题。(二)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10月14收到萍乡市省(市)长手机信箱受理中心转来编号2013101104来电转办函后,立即责成征收局成立调查组赴该企业核实反映情况,并于10月21日写明调查情况送交萍乡市省(市)长手机信箱受理中心。12月19日省局发出《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明查暗访》(赣国税监便函?2013?39号),通报了上栗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干部存在未着税务制服上岗或税务制服不合规定的现象,我室督促上栗县局针对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和材料已于12月27日向省局报告。12月25日收到萍乡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的督办函(萍效能办督字?2013?87号)后,迅速组织人员赴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及相关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于12月27日向市效能办递交了调查情况报告。(三)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制定了《中共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的通知》(萍国税党字?2012?4号)、《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优化税收环境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国税发?2013?102号)、《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萍乡市国家税务局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国税发?2013?107号)。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三次:1月30日、9月26日、12月17日和18日开展明查暗访三次,检查国税干部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的行为。(萍国税函?2013?13号、萍国税函?2013?100号、通报)(四)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该项工作尚未完成。(五)县(区)领导评价情况:该项工作尚未完成。萍乡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2014年1月2日篇三:xx市国税局创先争优绩效考核汇报材料Xx市国税局创先争优绩效考核汇报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欢迎到永城市国税局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按照《国家税务局创先争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就我局上半年工作简要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还请同志们批评指正。一、领导班子政治素养好,凝聚力强我局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加强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政治理论境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规则,提高了决策水平,班子成员及时沟通、交流,达到思想和行动的统一、团结,班子的凝聚力显著增强。一是明确工作思路。年初召开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和一般人员等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2010年的工作认真细致的总结,找出成功的经验,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不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理清工作思路,依照商丘市局的工作要求,细化了今年的工作计划。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和考核办法。根据2010年制度执行和工作考核的情况,抽调不同科室人员对制度和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共制定涉及工作纪律、工作程序等方面33项制度,对考核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使制度执行和执法考核更具有操作性和灵活性,达到以执行制度为抓手促进队伍建设,以执法考核为抓手促进征管质量提高的目的。三是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局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各项制度,能够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局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问题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强化征管,组织收入创新高一是加强组织收入的宏观分析力度。认真分析、科学预测经济发展和税源增长情况,重点做好经济税源分析,细化收入计划管理,实行收入定时汇报制度,对事关完成收入任务的重点税源,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管理,没有发生混淆入库级次现象。上半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9.42亿元,同比增收4.57亿元,增长30.77%,完成年度计划32.8亿元的59.21%。二是严格落实优惠政策,加强执法风险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半年我局共办理出口退税133.86万元,增值税优惠政策退税590.8万元,办理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9816.1万元,做到了应抵尽抵、应退尽退、应免尽免,没有发生越权减免税现象,也没有因政策执行错误、执法错误而导致复议或诉讼的情况发生。三是狠抓税源管理促征管质量显著提升。我局围绕新政策执行、各类税收优惠、出口退税、企业低零申报等方面,深化数据分析,精细到户,强化日常税源管理,征管质量取得明显提升,其中销售收入连续三个月超出核定20%调整税负率由31.82%提升到100%,高出全市均值50.83个百分点;未达起征点率由32.72%下降为22.02%,低于全市均值14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