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管理办法第一条:公共汽车使用管理办法公车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规范本公司车辆管理,满足各部门公务用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规范行车安全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二、管理部门及人员1、办公室为车辆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填写《**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一),每月向公司领导汇报各部门用车统计情况。2、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对公司车辆进行各项日常管理,保持车辆良好车况及整体清洁,具体包括办理车辆租赁费用缴纳、里程数油耗统计及油费报销等,同时协调安排租赁公司进行验车、年度检查、维修保养、保险办理等事宜。三、用车管理1、公司车辆仅作对外接待、参与团体活动、各类物品集中采购派送、大额钱款运送、重要文件传递、工程项目等工作用途,严禁公车私用。2、公司用车本着“先计划后临时”的原则,实行派车单制度。各部门因公用车时,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办公室申请并填写《**有限公司派车单》(附件二)。各部门申请派车需所属部门领导签字并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方可使用公司车辆。办公室可按照申请先后次序及工作重要性临时调整调度,没有派车单办公室将不予派车。3、如遇临时特殊情况及处理紧急任务时,用车申请人可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办公室在接到通知后安排用车,事后由用车申请人及时补办相关手续。4、申请人用车后,应及时办理车辆归还手续(填写《**有限公司派车单》中“用车时间”及“里程数”,并确认签字。5.申请人用车后,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区域,并将钥匙及时归还办公室车辆负责人,归还时应确保车貌整洁(雨后及时清理擦拭)、设备完好、油、水充足,防止发生机械、行车事故。6、公司车辆原则上必须当天归还,车辆不得在外过夜。用车人因不可抗拒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将公司车辆交回办公室的,需电话通知车辆负责人,并在返回公司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要持有驾驶证,经由公司车辆负责人对申请人进行驾驶考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驾驶公务用车。8、公司车辆不得借与本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如由此引发交通事故及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申请人及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9、公司为车辆统一配置专用加油卡,申请人驾驶公司车辆因公外出加充汽油后,还车时相关票据交由公司车辆负责人办理备案登记(作为《**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情况统计表》“加油金额”项填写依据);申请人驾驶公司车辆外出产生的其他费用公司将不再予以报销(包括但不限于过路过桥、停车费等)。10、员工出差外阜时,原则上应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确因业务需要用车驶出其他行政区域的须在《**有限公司派车单》中申请,由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使用公车。11、用车申请人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安全驾驶公司车辆。办公室定期查询公司车辆违章记录并根据派车单所载内容落实相关责任人,对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的罚款,由用车申请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四、其他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正式实行。附件一:**有限公司2012年车辆使用情况统计表(**月)45篇二:公车私用管理办法私车公用”车辆补贴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满足企业员工用车的需求、完善公司福利制度,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办法。二、定义2.1本办法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董事长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2.2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其产权须为员工本人或配偶,且车辆各项手续健全(须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安全性能良好。2.3本办法中所指车辆补贴指公司为符合本办法适用范围的员工因私车公用而给予的补贴,由两部分组成:2.3.1油费补贴: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用于日常办公用的私家车的油料费补助;2.3.2定额补贴: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用于办公用私家车日常消耗的各项费用补助。2.3.3车辆补贴(含油料费、路桥费、保险费、保养费、年检费、停车费、洗车费等)由享受补贴人员每月限额贴票报销。三、适用对象具备驾驶资格且在交警部门未有主要责任事故记录的员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该补贴:3.1凡公司主管级(含)以上正式员工(不含代理期,代理期按原级别享受补贴)且有继续在公司长期(3-5年)任职的计划;3.2其他特殊人员经董事长特别批准的。3.3驾驶外租车辆的员工不享受车辆补贴福利。3.4符合上述条件的且已经董事长批准的,须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承诺函》,规定相关权利和义务。四、职责划分4.1“私车公用”归口管理部门为人事行政部,主要负责资格审查及标准审核;4.2“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的审核报销工作由财务部负责。五、补贴标准5.1本办法中所指车辆补贴标准详见下表:(单位:元/月)5.2本补贴中所指补贴的油费补贴随市场行情、享受补贴人员的级别、工作及实际用车情况,由人事行政序号职级油费补贴定额补贴合计备注1副总级3500.001000.004500.00工程类、资源类、市场类3000.004000.00其他类2总助级3000.004000.00工程类、资源类、市场类2500.003500.00其他类3分支机构经理级2500.003500.00/4部门经理级、分支机构副经理、具有独立管理职能的部门副经理级2500.003500.00工程管理部、资源管理部、市场经营部2000.003000.00其他部门5部门副经理级、分支机构部门经理级2000.003000.00工程管理部、资源管理部、市场经营部1500.002500.00其他部门6项目经理级、分支机构部门副经理级2000.003000.00/7项目副经理级、分支机构项目经理级1500.002500.00/8分支机构项目副经理级1300.002300.00/9主管、组长1000.002000.00/10分支机构主管、组长500.001500.00/部负责调整,并及时将调整结果通知财务部及享受车辆补贴人员。5.3每月超额部分的车辆使用费由享受补贴人员自行承担。六、实施细则6.1符合补贴要求的员工须个人以签呈形式向公司提起申请,经董事长签批后报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备案。6.2备案后由享受补贴人员以正式合规的发票经财务部审批后按月限额报销,逾期作废。6.3享受补贴人员在车辆使用和保管期间如发生车辆被盗的,由车辆所有权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不再给予补贴。如重新购买后且符合公司车辆补贴申请各项要求的,自签批生效起按新核定的补贴标准报销。6.4享受补贴的车辆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停用时间不超过三天的(含)可正常享受当月补贴;如超过三天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当月补贴。6.5凡由公司统一配置车辆、驾驶员的员工,将不再享受补贴福利;如员工放弃配置车辆选用自购车辆的,经董事长批准后,按其岗位级别享受补贴。6.6所有享受补贴的车辆,须于每年购买保险后的第一周内提供驾照、行驶证、保险单等相关证件交人事行政部复印存档。七、其他规定7.1享受补贴的员工因工作发生岗位异地调动时:7.1.1如个人自愿将车辆迁往工作地的,补贴标准按上浮两级标准执行。7.1.2如个人不同意将车辆迁往异地的,补贴自异动生效之日起取消。7.2享受补贴的人员,除车辆常用地区内往来火车站、机场的交通费用可报销之外,不再报销任何市内交通费用。7.3享受补贴的员工,该车辆必须是以服务员工本人在公司的工作之用为主,不得借故出租、转让该车辆。7.4享受补贴的车辆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车辆出现任何的违章行为均由车辆所有权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八、附则8.1本办法由总公司人事行政部拟订,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8.2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8.3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篇三: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3、公司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第二章车辆的使用4、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派车申请,并在人事行政部填写《用车登记表》,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出车地点、预计公里数、等信息,人事行政部部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有车登记的,人事行政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5、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后到人事行政部补签《用车登记表》,交行政部存档。6、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深圳的原则。7、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第三章车辆的停放8、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9、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10、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公司办公楼停车场,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第四章费用管理11、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门店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12、燃油费用管理:(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2)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人事行政部登记领取;(3)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13、维修保养费用管理:(1)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2)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统筹安排;(3)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人事行政部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4)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人事行政部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5)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6)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第五章事故处理14、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人事行政部报告。15、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16、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人事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17、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1)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50%的费用;(2)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30%的费用;(3)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4)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5)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18、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1)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2)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