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总结第一章:法官模拟审判概述法官总结。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全体起立,请法官入庭。2.法官入席,请全体坐下。宣布开庭。3.法官询问控辩双方意见,是否有问题需要向法官交涉。然后,选择陪审团成员。4.请陪审团成员入庭,并在团长的带领下,举起右手宣誓。5进入开场陈述阶段。首先由控方进行开场陈述。然后由辩方进行开场陈述。6.当庭举证阶段。包括交叉询问。首先由控方进行举证。控方提出证人,传证人上庭,由控方对证人询问。询问完毕,由辩方进行交叉询问。完毕后,请证人退庭,问询控方是否有其他证人需要传唤。如此反复,控方举证完毕后,开始由辩方进行举证,辩方询问证人,控方进行交叉询问。其间,对双方的诱导式提问或是与案件无关的提问,应当禁止。7.由控辩双方先后进行最终辩论。8.案件总结:经过庭审,现将案情总结如下:原告林女士供述其价值5000元的项链被盗的整个经过。其在参加了杨女士的婚礼后,在家休息时将项链放于靠窗书桌后被盗。第二天发现后报警,证人警察进行了询问,做了笔录和现场勘验。证人周道可以证明原告在杨女士婚礼上曾佩戴项链,并且说被告王女士对项链的羡慕。证人林兰证明其当天晚上看到一个很像被告的身影在原告的窗外出现过。被告王女士说明了其当天晚上的经历,散步时因为小狗而路过原告林女士的窗外。证人小区保安证实被告散步的事实,证人王宏宇说明被告的叔叔曾交给被告一万元,并由此购买了摩托车。面包店老板说明了被告平时的人品道德较好。9.陪审团评议。尊敬的陪审员,你们的职责就是认真听取案件的整个庭审过程,对案件的整个事实全面了解,并在内心里综合衡量、评析各个证据的联系和特性,并做出自己最真实的裁判。在本案中,被告人王女士被诉有盗窃罪。所谓盗窃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现在,你们对案情有了了解,请你们能够做到不受他人的影响,进入评议室,并不得与外界联系。如果有有关证据的问题,可以由陪审团团长交由法官助理转交给法官。10.宣布休庭。等待陪审团的评议。11.继续开庭。请控辩双方起立,请陪审团团长宣读陪审团的裁决。12.宣布裁决有效!被告人王女士当庭无罪释放。13.宣布闭庭。篇二:实习总结实习总结实习时间:2014年7月15日——2014年9月26日实习单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姓名:林峰学号:2012041135学院:行政法学院年级班级:2012级1班联系电话:18883843016经过漫长的旅途,终于还是到了深圳。曾经的海边小镇,如今的科技之城。终日蓝天白云,但太阳没有重庆般热烈,海风把夜晚的温度降得很低。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这个南方经济特区,承载着无数人无数个家庭的期许与梦想。其实,以前就来过深圳了,但对她的印象并不太好,主要是城市的氛围。后来,我想通了。这里的氛围不适合生活,但却是养家糊口的好去处。所以,在所有对深圳的评价中,几乎都不会有“悠闲”的标签。实习的单位是在龙岗区中心城的龙岗人民法院。一行人刚到西站,法院就派车来接了;但我是自己去的,在法院和他们会合。报到的事很简单,老师说了几句,接待我们的政治处说了几句。当听到他们所谈论的注意事项时,突然意识到自己也即将是职场的一员了,以前只在网络书本了解的故事或者规则现在自己就要亲身经历了,但很多东西都还没准备好呢,心里说不出是担忧还是激动。工作第二天一早就分配好了,我被分在少年庭,名义上是法官助理,但实际就是正式的法官助理助理,简称“实习生”。少年庭主管所有少年刑事案件和近一半的其它刑事案件,又被称作“刑二庭”。虽然庭内人员配置较多,但办公室并不够,所以法官助理大都几个人一间,与法官分开办公。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大概了解了法官助理的工作内容。法官助理也被称为书记员,但在龙岗人民法院有专门的速录员承担庭审记录工作,所以他们主要辅助法官处理案件的程序性工作。法官则负责开庭审判,裁判量刑,写判决等实体性工作。实际上法官助理承担了大部分繁杂的事项,涉及到整个案件的运转流程。从立案被分到案子后,案件就到了法官助理手上,在最终离开法官助理之前,助理们需要重复大量以下工作:登记案件,送达起诉书,安排律师阅卷,安排开庭并通知被告、检察院、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士,符合法律规定的要延期审理,等待出判决,拿到判决书后宣判,不上诉的在判决生效后做执行,上诉的要给被告人做答疑笔录并在规定时间把案件内移送中院,归档等等。特殊情况下要自己去看守所放人,跑检察院拿送材料等等。同时每个法官手上都有30—50个在办案件,居高不下,再加上法院根据法官和业务庭上月的结案率会分派不同的任务,这就使得法官助理的工作量非常之大,时常需要加班,很多时候都不得不踩着审限办案。因而压力是很大的。有助理调侃说,法官助理是万能的,没有你想不到,只要你想到,法官助理就能给你办成。但法官助理并不在正式编制内,是法院用合同聘用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常说的“临时工”。与正式的公务员相比,他们工资非常低,有3-5倍的差距。所以,有助理说,法官助理和那些扫地的大妈们其实一样,并无差别。这里并没有贬低环卫工人的意思,劳动都光荣。只不过是法官助理们的付出与收获相差确实很大,而仅仅就是因为自己非正式编制,未通过几个考试而已。其间,庭内有几个助理要考司考休假,我直接暂时顶替了一位助理。在这几周里,被这些小事真的弄得很头疼,再加上有些业务自己并不太熟悉,容易忙中出错,幸亏有其他法官助理帮着忙,不然肯定得加班到很晚。有次和一位助理说到工作忙的问题,她说我现在的工作量充其量也就是她们全力开动的一半。这真的令我很震惊。助理们大都很年轻,基本上都是大学刚毕业一两年,只有一两个个刚刚有孩子。可他们基本上都是面容憔悴,还好他们也都在奋斗,合同期满结束也就可以离去了。在实习期间,另一个我感触颇深的问题就是遇到有拖延症的领导该怎么办的问题。以期,龙岗人民法院的法官是有一定的审批权的,有些案子可以自己开完庭写完判决上传后就可以直接审批去打印了,所以办案效率会很高。而现在,判决的审批权依据判决刑期不分给一个庭长两个副庭长,有些案子要院长审批。其中,少年庭有位副庭长审批判决书总是要拖到最后一天(即使法官助理多次催促),同样的其他两位庭长则较快就可以审批下来。而事实上法官助理的工作重心就在出判决后。这就使得一出判决就有一大堆很紧急的工作要处理,否则就要超审限或者出现其它违规问题。再加上庭内外勤配置的问题,使得很多材料由于时间紧迫不得不自己去送,比如判缓刑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另外如果审批结果是退回案件承办法官时,后果就更严重了。这样就会严重扰乱法官助理自己的工作安排。但法院以及业务庭内部并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所以如果案件超审限或者违规通常最终都由法官或法官助理承担责任。这会极大的打击法官和法官助理的积极性,也很不利于业务庭内部的团结合作。另外,谈谈关于业务庭业务划分的问题。龙岗区为分流案件,设立少年刑事审判庭,主管少年刑事案件。但如今,少年庭主管了很大一部分刑事案件,粗略估计约占40%-50%,但少年庭和刑庭的人员配置相差不多,都是10个法官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因工作任务繁忙,少年庭办案人员很难再贯彻少年犯要特殊处理的要求。以下是少年庭的部分业务要求: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调查,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感化措施,对涉案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对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等工作进行指导;对判刑的未成年罪犯做好回访、考察和帮教工作;对居住在辖区内的判处非监禁的未成年罪犯跟踪帮教。谈到此问题后,有法官助理说到以前他们进行回访、帮教的问题,而如今根本就没有多余时间进行这些工作,另外此类工作也不是硬性要求,不计算在法官考核标准中。所以,少年犯基本上就和其他罪犯同等对待。实习期间正好赶上了全国新一轮司法改革,而在“四五”改革大纲中着重提出了司法独立和法官职业化的问题。事实上早在2月底,深圳市就启动了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印发了《深圳市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应该说,深圳市作为经济改革的前沿阵地,司法及政治改革也走在了前沿。刚进法院实习之时,就得知龙岗法院将要完成公车改革,改用招标承包的方式解决了公务出行的问题。另外,在整个实习期间,感受最深的应该是法官的办案独立性了。基本上法官都能实现独立办案,定罪量刑都由法官自己说了算,而且在审批中基本上也是维持或者在量刑上略微调整,当然也无法排除部分案件受领导影响。此外,法院在去行政化改革中也走的很快。在我们实习进入尾声之时,龙岗人民法院(包括各个派出法庭)进行了重大人员调整,其中执行局调整最大。改革直接去除执行局的行政级别,改为审判庭制。这一措施极大的改变了法院业务部门的格局,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法院法官的去行政化,令人眼前一亮。不知不觉实习就结束了,最后的道别没有悲伤也没有多少惊喜。在两个半月的实习中见识了很多,也算是基本上了解了法律在司法过程中的具体执行情况,对法院的业务工作有了基本了解并能独立承担部分工作。同时,在实习中也了解了法院职场的辛酸苦辣与甜乐,学到了很多人生道理,对自己的现状和未来也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和把握。同样的,在实习中对自己所学法学理论也有了更多更深的思考,对自己以后的学习具有很现实的指导意义。生活中,每个需要用心经历的过程都是痛苦的。但痛苦过后,当你偶然间驻足回头观望之时,才会觉得“阳光总在风雨后”不仅仅是用来唱的。在这整个与时间、与能力、与制度的赛跑过程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很多。岁月总是很喜欢和人开玩笑,偷偷的在看似很长的日子总砍下几刀,让你突然间感受到时间的急促,措手不及。两个半月的实习,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开始还在季夏,结束已至初秋。很多人憧憬着能有足够机会去大展拳脚,可时间却不等人,在试着给自己武装的时候,耗去了太多光阴,以至于你敢于向着苍天大喊出“我是天下第一要独当一面”之时,却隐隐听见低沉一声:你该回家了。所以,在和一些人交流中,有些人会说,不如把实习缩短至两个月;也有人说,花一个学期实习或许会更好点吧。总觉得两个半月或三个月有点略微尴尬。但终于,事实就在那,你还是得接受,并让自己去调整以适应所谓的“尴尬”。慢慢的,这样的生活教会了我们接受,给了我们足够多的经验,让我们在同样的尴尬中学会了如鱼得水和顺其自然。篇三:法院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和群众观点大讨论的汇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和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和群众观点大讨论工作两项工作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乌海市两级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干警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面我就乌海市法院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做简要汇报,请高院领导及各兄弟法院领导批评指正。一、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情况近年来,乌海市两级法院通过全区统一考试共考录法官助理28名,市中级法院7名,海勃湾区8名,乌达区8名,海南区5名。全部分配到业务庭室或基层法庭协助庭长和审判员从事辅助性审判工作。其中法官助理制度的实施,对缓减了案多人少带来的压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将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心致力于?审?与?判?。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高级人民法院的指示精神。开展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是我国法院审判制度和法官管理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我市两级法院充分认识到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上至院领导,下至庭室审判员,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扎实的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助理试点工作,促进审判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探索创新法官助理工作机制。为了加强对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法院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各区法院也设立了具体的办事机构和指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我市法院将法官助理配备到了民事、刑事等主要业务庭室,并试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人员组合模式。法官专司审判,法官助理负责案件的各项业务性辅助工作,书记员负责庭审记录等事务性工作,法官助理、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