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书第一部分:郭老师推荐的宪法书目郭绍敏老师推荐的宪政书目同学们,受王俊峰教授的委托,我为你们——河大宪政专业的第一届硕士研究生推荐一些书目。虽然我们法学院只能算是一个三流的法学院,不过你们却是我们的宪政专业的第一届硕士研究生,这是值得纪念的一件事。对你们而言,也应以此激励自己,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奋勇前行,力图有所成就,以完成人生之意义。你们首先要相信自己能有所为,方才可能有所为,就象一句广告词所说的,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给研究生推荐书目,似乎是很多高校的导师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如果你在网上搜索,会发现各种不同的书单。但据我的观察,它们普遍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即只是简单的列举书目,而没有进一步的说明,在我看来,这是不够的。在某种意义上讲,推荐书目是件出力不讨好的事,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推荐的书目未必皆适合学生,因材施教才是教育的最高境界,不了解学生,怎么能进行“个性化”推荐呢?也许,正因如此,很多导师都是给学生列举一些经典书目。推荐经典书目是必要的,正如林毓生教授所言,经典书目“一方面,展现了对其著成时代之内的具体而特殊的问题的深度探索;两一方面,却又蕴涵着对于人类所面对的普遍而永恒的问题、自成一家之言的看法。”[1]但是,简单的推荐经典也是不负责任的。首先,经典书目的研读需要好的导师带领进行,而这样的导师是缺乏的。经典之所以是经典,乃是因为它足够的深刻、厚重,因此没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希望能对经典有一定的认知其实是很难的。对于很多学生来说,读完后,如果只是记住了几句经典的言语而已,这对于知识的增进又有多大实质意义上的帮助呢?如何把经典思想揉进自己的思考中,才是关键之所在。柯林伍德言:“历史知识就是历史学家正研究着的那些思想在他自己心灵里的重演。”[2]同样,政治与宪政知识也是“思想”在心灵里的重演,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体会经典思想的魅力。当然,这并不是说必须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以后才能去读经典,而是说要注意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去避免它。其次,经典书太多了,选择哪些经典呢?为什么选择这些经典呢?如果导师自己都没有将这些书完整的读过一遍,你又凭什么推荐给学生呢?何况,即使是经典思想家,相互之间也存在种种差异,其中存在诸多思想脉络,那么在推荐给学生的时候,是否需要加以注意呢?从休谟到哈耶克、康德到罗尔斯、黑格尔到泰勒,这显然是不同的思想脉络,如果仅仅是将这些人的著作罗列在一起,是否会存在问题呢?最后还有一个“适度”的问题,即如何契合学生的认知能力,也许,“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推荐的书目似乎不宜太多,太多了也就没有意义了。很多导师简单的列举一大堆书目,也许是不必要的。当然,最重要的是读,所谓“开卷有益”。如果不读,一切都免谈了。一学期过去了,你没有完整的读完几本书,那是非常失败的。在我看来,研究生一年级,两周最少读完一本是应该的。如果可能,一周一本,这是比较高的要求了。如果有些书比较难读,可以难易两本书搭配来读。这样不致于败坏了读书的胃口。如果实在读不下去,就不要勉强自己,马上换另外一本。确实,有些书没有一定的知识积累读起来是很困难的。在认真读书之前,最好不要寻求什么方法、技巧之类的东西,正如研究思想史的著名日本学者丸山真男所言的,要警惕那种“陆上练游泳”的做法。[3]在推荐书目之前,必须要说明的是:(一)我的研究方向是宪法,因而推荐的书目围绕宪法来展开。我不懂行政法,因而对行政法没有发言权。当然,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是很密切的。[4]由于个人兴趣的原因,我对行政法没什么关注——在我看来,行政法更加琐碎和技术化,因而也难以掌握。宪法理论似乎“抽象”一些,有点玄思了,但不等于没有意义。(二)我硕士读的是宪法,博士在读专业是政治学,专业方向是宪政史,因而我的研读路径基本上是政治、历史学的,并非完全是法学的。以我的判断,国内的法学研究还是不太成熟的。因而,我的学术背景决定了推荐书目可能存在的局限与偏狭,这是大家应该注意的。(三)读书还是一个提高综合素质的过程,因而除了专业书目之外,还应扩大知识面,多读一些其他专业的书籍,这些书对学养的提高也是大有助益的。当然,我读过的书也很少,凡是我推荐的,都是我个人读过或者比较熟悉的,或者是购入书架,认为值得参考者。1、《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弗里德里希,三联书店1997年,共157页。2、《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考文,三联书店1996年版,147页。西方宪政的起源有自然法与基督教的背景,世界上最初宪政成功的国家是新教国家,比如英国与美国,或者是受到英国“侵略”的国家,如澳大利益、加拿大等,南非、印度等发展中大国都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英国的法治文化在这些殖民地的经验,显然是这些国家构建民主宪政国家的重要资源。建议读一下杨小凯教授的《基督教与宪政》一文(网上可搜到),可以对两者的关联有一个直接的认知。进一步阅读书目:张文显教授《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有关自然法的部分;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儒教与道教》;伯尔曼:《法律与宗教》;董小川:《儒教文化与美国基督新教文化》;彭小瑜:《教会法研究》;丛日云:《在上帝与凯撒之间》。3、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634页。4、王怡:《宪政主义:观念与制度的转捩》,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475页。两本国内学者写的较为出色的著作。张千帆是怪才,先在美国读到物理学博士后,然后攻读政府学博士,回国后先在南京大学任教,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政府学院双聘教授,还著有《西方宪政体系》(上下)等。《宪法学导论》是张独著的一本宪法学教材,里边有大量的案例,以我的阅读范围(近两年没怎么关注最新教材)判断,这是最好的一本教材。王的《宪政主义》是一本政治学色彩较重的著作,文字很耐读,对英美路径的自由主义宪政理论之把握较为到位。上篇“观念”,重点分析西方宪政主义思想与理论,下篇“制度”,对近代与当代中国的有关问题进行思考,实际上是各自成篇的论文。另值得注意的是,王有很强的基督教倾向(从其文字判断,是否基督徒不得知)。进一步阅读书目:贺卫方等主编:“公共论丛”,三联书店版,《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等共七辑,已停刊,多为国内学者阐发的是自由主义宪政理论;李强:《自由主义》;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刘军宁:《保守主义》;俞可平:《社群主义》;马长山:《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江国华:《宪法哲学导论》。季卫东的《宪政新论》、《法律程序的意义》非常不错。5、达尔:《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230页。6、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320页、两本外国学者所写的出色著作。前一本重理论梳理,后一本重视经验考察与实证分析,从中可见外国学者的治学路径。两本书语言浅显,都很耐读。进一步阅读书目:达尔:《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达尔:《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科恩:《论民主》;萨托利:《民主新论》;布莱顿:《理解民主》。7、马歇尔:《宪法理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280页;8、亨金:《宪政·民主·对外事务》,三联书店1996年版,190页。马歇尔的书买了,但未读,是关于英国宪法的分析,书不厚,应该适合研究生去读。亨金的书,第9-11页有关于宪政的一个经典定义,王人博教授论文(《宪政的中国语境》)中曾加以引用。进一步阅读书目,梁治平编“宪政译丛”,三联书店,前述1、2、8书均属于此套丛书,共十一种;戴雪《英国宪法》;白哲特:《英国宪制》。9、麦基文:《宪政古今》,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128页。10、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464页。关于西方宪政史的两本著作。前书主要围绕英国历史展开,有关于宪政的经典定义;后者的视野更加宏观,该书译者应奇,浙江大学教授,致力于研究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等西方思想,颇有成绩,著有《从自由主义到后自由主义》,编有多种著作。共和主义理论也值得关注。进一步阅读书目:邓恩:《民主的历程》;布勒德:《英国宪政史谈》;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河大历史系教授);关于美国宪政史的著作太多了,仅仅列举几种——王希:《原则与妥协》;方纳:《美国自由的故事》;钱满素:《美国自由主义的变迁》;《联邦党人文集》(麦迪逊等,钱永祥有关于此书的书评)、《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斯托林);李剑鸣:《美国的奠基时代》;布尔斯廷:《美国人:殖民地时代》(“美国人”三部曲之一)。11、凯杜里:《民族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150页。12、乐山编:《潜流:对狭隘民族主义的批判与反思》,华东师大出版社2004,350页。了解民族主义的基本含义,以及与共和宪政理论的关联;批判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提倡自由民族主义思想,关注民族主义与共和主义宪政理论如何结合。后书收有国内学者的有关文章,关于民族主义的争论还可参见李世涛编:《知识分子立场:民族主义与转型期中国的命运》。进一步阅读书目,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史密斯:《民族主义》;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传统的发明》;13、格雷:《自由主义》,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150页;14、沃特金斯:《西方政治传统——现代自由主义发展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234页。关于自由主义的经典著作太多,仅列举上面两种是不够的。上述两种思路清晰,适合做入门书。格雷思想前后有变化,《自由主义》一书中有反映。后书是一种政治、思想史的梳理,非常出色。进一步阅读书目:密尔《论自由》;伯林:《自由论》(《自由四论》扩充版,译林出版社)、阿巴拉斯特:《西方自由主义的兴衰》;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李世涛编:《知识分子立场:自由主义之争与中国思想界的分化》;石元康:《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理论》;任剑涛:《现代中国思想脉络中的自由主义》;15、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368页;16、勒庞:《革命心理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309页。重点推荐。去除革命意识形态崇拜与“革命”范式的分析路径;要知道革命不会带来自由,阿伦特说,没发生革命的地方,反而更容易获得自由;“解放”不等于自由,自由需要制度来保障。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之不同,俄国与中国延续的是法国大革命的暴力精神。“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是反宪政的。勒庞的思想早在民国时期就进入中国,张东荪将之列入案头书。进一步阅读书目:勒庞:《乌合之众》;阿伦特:《论革命》;柏克:《法国革命论》;阿克顿:《法国大革命讲稿》;阿克顿:《自由与传统》;高毅:《法兰西风格:大革命的政治文化》;《顾准文集》;朱学勤:《风声雨声读书声》;卡内提《群众与权力》;加塞特:《大众的反叛》;傅勒:《思考法国大革命》;潘维:《法治与“民主迷信”》;莫斯科维奇:篇二:专题——古代文化常识课文梳理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必修一《烛之武退秦师》一、《左传》:《左传》全称《春秋左氏传》,儒家十三经之一。《左传》既是古代汉族史学名著,也是文学名著。《左传》是中国第一部叙事详细的编年史著作,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史官左丘明根据鲁国国史《春秋》编成课外补充:《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与《春秋左传》合称为“春秋三传”相关成语1.东道主《左传·僖公三十年》:“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郑国在秦国东面,故称东道主。原指东路上的主人,后称款待宾客的主人。2.退避三舍《左传·僖公二三年》:“晋、楚治兵,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又《僖公二八年》:“子犯曰:‘??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报也。’”辟:同“避”,舍:春秋时行军三十里为一舍。后以“退避三舍”比喻退让和回避,避免冲突。3.及瓜而代《左传·庄公八年》:“齐侯使连称、管至父(两人都是齐国的大夫)戍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及:等到。代:代替,接替。等到瓜熟时派人接替。泛指任职期满,由他人继任。4.言归于好《左传·僖公九年》:“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言:句首虚词,无实际意义。彼此重新和好。5.魑魅魍魉《左传·宣公三年》:“魑魅魍魉,莫能逢之。”本为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