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一体化工作计划第一部分:城乡卫生一体化评价方法※※※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确保城乡环境质量,打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及原则考核对象:环卫保洁公司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环境卫生的工作重点,统一考核标准和工作办法,采取周检查、月汇总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使考核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二、考核项目和内容(一)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400分)1.保洁人员在岗情况(40分)。保洁人员按照规定要求配备,工作时间内所有保洁员须在岗,每脱岗一人扣20分,保洁人员上岗时须着工作服,劳动工具齐全,未着装的每人次扣10分,在岗聚堆、聊天玩耍每人次扣10分。2.保洁范围内按要求实现每天普扫和巡回保洁(100分)。保洁人员要及时清扫路面,及时清除临时垃圾和保洁区域墙面、电线杆、垃圾桶等乱贴的广告,及时清除杂草、及时规劝村民不在保洁区域存放杂物(不听规劝的要及时上报)。(每项不达标扣10分)。3.普扫达到的标准是“五净七无”(200分)。“五净”即路面净,边沟净,空闲宅基净,路边至墙净,水面净;“七无”即无垃圾袋、堆,无污泥脏水,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无连片纸屑,无垃圾袋挂树,无卫生死角(每项不达标扣20分)。4.秋冬季节树木落叶,当天清理完毕,不得出现成堆落叶,冬季降雪要及时清除主路面积雪,避免造成路面结冰。(30分,每项不达标扣5分)5.清扫收集的垃圾及时倒入垃圾桶,严禁焚烧。(30分,每项不达标扣10分)(二)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300分)1.垃圾桶布局合理,村民投放垃圾方便,垃圾桶排放整齐,垃圾桶不得外溢垃圾;(60分;垃圾桶布局不合理扣20分;垃圾桶摆放不整齐、不按规定摆放,每发现一次扣5分;垃圾桶有垃圾外溢扣5分)2.垃圾桶周边无垃圾、污水;(30分,每发现一项扣5分)3.垃圾桶因保洁员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清运过程中因操作不规范,造成垃圾桶损坏;(40分,每发现一个扣20分,并给予赔偿)4.垃圾清运及时、不涨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后垃圾桶归位,做到车走地净,盖好垃圾桶并摆放整齐;(60分;每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涨桶率在10%以上扣5分,涨桶率在20%以上且周边产生垃圾的扣10分,地面不干净、垃圾桶未清洗每处扣5分)5.清运车辆车况良好,外观整洁,标志统一、清晰;垃圾清运车辆每天进行清洗,保持车容整洁,购买车辆保险;(30分,每项未到达扣10分)6.生活垃圾实现密闭运输,安全运输,文明作业,运至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严禁乱倒、乱卸、乱抛垃圾;(50分,乱倒、乱卸、乱抛垃圾每项扣20分)7.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超重、超高运输和抛、撒、滴、漏现象。(30分,每项扣10分)(三)垃圾清运量的考核(100分)1.垃圾清运量由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提供,完成清运基数总量(按每人每天产生0.5公斤垃圾测算)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得100分;2.垃圾清运量每低于清运基数总量一个百分点扣10分;3.垃圾清运量低于清运基数总量的百分之六十的,本项不得分。(四)应急工作的考核(100分)应急工作包括突发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检查及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保洁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听从安排,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完成。各项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办事处环卫一体化办公室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五)各级通报、媒体曝光与投诉(100分)1.县以上通报、明查暗访;(50分)2.新闻媒体曝光;(30分)3.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投诉。(20分)以上每项分值为单次检查最高扣分标准,100分扣完为止。三、考核方式与计分方法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的所有村居进行检查、考核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电话通知、现场整改、派发督办单等形式,通知行政村、保洁公司对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给予整改和落实;村居每天都要有检查、考核记录,并及时报送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每周将保洁公司的考核成绩、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以通报的形式向保洁公司反馈。每月累计考核平均成绩为保洁公司的月考核成绩。四、环卫经费拨付根据考核情况,每月考核成绩作为拨付当月环卫保洁费用的依据。1.分数在900分以上(含),核拨当月全部经费;2.分数在700—900(不含),每降低1分扣除当月经费75元;3.分数在700分(不含)以下,不予拨付经费。并由合同甲方责令期限整改,整改仍未达标时,可根据托管协议付清相应托管费后终止托管合同;5.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所有保洁项目按照相应的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对未正常开展相应作业项目的,从月度保洁经费中予以扣除。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