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易地搬迁工作总结范文第一部分:异地扶贫搬迁进展自查报告楠木府文〔2013〕42号签发人:张贡华楠木乡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情况的自查报告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于2012年11月启动实施,在县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乡上紧紧围绕县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依托红旗村农民新村建设,广泛宣传发动,认真搞好农民新村规划,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工作进度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集中安置点位于红旗村1组,计划集中安置50户200人,新建住房4000平方米,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5亩,新修道路1公里,排水沟2000米,生态恢复15亩,架设输电线路1000米。该工程于2012年11月动工建设,预计2013年12月完工。项目总投资316.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20万元。二、项目进展情况我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召开了干部会议、群众会议,传达县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有关的政策和要求,并利用各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增加群众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知晓度。同时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高、偏、远的组、寨落安排专人进行政策宣传,目前集中安置点已有80户335人落实了地基,其中35户搬迁户房屋主体工程完工,42户搬迁户正在加紧建房;建成主道路2条并进行了硬化,总长800米,新建文化活动广场2500平方米,下水道和路灯安装完成。篇二:易地搬迁___县___年第___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调查表乡(镇)行政村自然村户籍编码年月日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县扶贫办、农户各保管一份。2、搬迁愿意为:A、县城,B、重点镇,C、中心村,D、主村,E、投亲,F、其它。篇三: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调研报告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调研报告根据州政协2008年工作计划,州政协秘书处、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对2003年以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2003年以来我州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为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温饱和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而采取的扶贫新举措,其内涵就是把生活在自然条件严酷、资源贫乏、生态环境恶化地区的群众搬迁到一个适宜生产和生活条件的地方,促进扶贫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结合,实现的目标是使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自2003年以来,我州7个县先后被列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试点县,成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重点地区。我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以来,在州发改委专门成立了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各县也均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组织、协调和管理这项工作。2003——2007年全州共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24项,计划建设安置点54个,其中临夏县13个、广河县7个、和政县8个、积石山县6个、东乡县7个、永靖县10个、康乐县3个。批准总投资23207.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1655万元,整合资金2879万元,县自筹1840万元,群众自筹6831万元。截止目前,全州已建成安置点29个,占计划的53.7%,其中:临夏县建成9个,占计划的69%;和政县建成6个,占计划的75%;积石山县建成3个,占计划的50%;广河县建成3个,占计划的42.8%;永靖县建成5个,占计划的50%;康乐县建成1个,占计划的33%;东乡县建成2个,占计划的28.6%。14个安置点正在建设,占计划的26%;11个安置点尚未开工建设,占计划的20.3%,其中2007年下达安置点13个,占全部计划的24%,由于省上计划下达迟,县上正在准备开工建设。共到位易地扶贫搬迁试点专项资金9178万元,占计划的78.8%,其中:临夏县到位1566万元,占计划的100%;康乐县到位320万元,占计划的44.2%;广河县到位1101万元,占计划的59.6%;积石山县到位1251万元,占计划的84.6%;永靖县到位2375万元,占计划的88.7%;东乡县到位1408万元,占计划的86.4%;和政县到位1158万元,占计划的66.7%。州财政局已将2003——2007年省财政下达我州的工程资金11655万元全部拨付各县财政局。全州目前采取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模式有三种:①群众参与自建模式:如临夏县韩集镇沙楞沟、永靖县盐锅峡焦家安置区建设中,发改局与乡镇、村、户分别签订责任书,采取统一规划、设计,限定最低和最高标准,由搬迁户自主建设,主体工程由发改局分阶段验收,资金由发改局在验收后拨付乡镇,由乡镇按进度分期给搬迁户拨付补助资金,形成县、乡、村、户四级联动的建设格局,极大地提高了搬迁群众的积极性,减轻了县上的压力,项目实施顺利。这种模式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②县上和农户联建模式:如临夏县、和政县、广河县、永靖县部分安置点建设中,采取乡镇包料(水泥、砖、木材)、施工企业出技工、搬迁农户自备砂石料并出小工的模式,使搬迁群众既通过参与工程建设弥补了自筹资金,也有效调动了积极性。③县上统一建设模式:如积石山县、临夏县、和政县、广河县等在建设2003——2005年安置点时,由发改局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由施工企业按统一标准进行建设。从2003年我州开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五年多的实践证明,它对贫困地区居住在山区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是明显的,效果是比较好的。一是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易地搬迁后,群众告别了恶劣的生存环境,集中居住到交通便利、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住房由过去的土房、危房变成了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房屋,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户均宅基地达到了0.3亩——0.4亩,基本上实现了通水、通电和宅区道路畅通。二是拓宽和增强了群众增收渠道及脱贫致富的能力。易地搬迁后,一部分群众不再依赖原有的土地“靠天吃饭”,而是通过畜牧养殖、劳务输出、商贸流通、发展高效农业等多种渠道增加收入。如积石山县前庄安置点离县城仅2公里,搬迁群众通过在企业打工、搞商品经营等增加了收入。和政县马家堡镇中庄村安置点临近集镇,不仅为搬迁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也为他们从事商业、运输等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随着搬迁,群众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激发了他们自力更生、发展生产、建设家园的热情,为在“搬得出”的基础上实现稳得住、能致富,彻底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奠定了基础。三是人居环境有了变化。各县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中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坚持边总结、边完善,使项目规划设计更加科学,更加切合群众居住实际。目前在建和准备开工建设的项目在设计上有了很大改进,除了将搬迁户住宅统一连户集中建设,尽量节约土地外,将居住与养殖分离隔开,改变了以往人居与畜禽养殖、厕所一院建的不卫生局面,以人为本理念得到更好的体现。四是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由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迁出区域地质灾害较多,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严重,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造成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和“天保工程”,有效地促进了迁出区域的生态恢复、建设和保护。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于我州各县财政普遍困难、人多地少、山区多、贫困面大,7个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条件各不相同,要完全实现“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的目标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1、建设进展缓慢,入住率低。2003——2007年,我州7个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建设安置点54个。截止2008年4月底,仅建成安置点29个,搬迁群众1741户8482人,分别仅占计划的53.7%、47.7%、46.6%。康乐县2004年胭脂镇西坡村安置点尚未开工建设;2005年全州的13个安置点仅建成9个;2006年的13个安置点中还有2个未开工建设,2007年的12个安置点仅开工建设8个,直接影响了项目效益的发挥。截止目前,全州建成项目入住率仅为47.7%。2、配套资金落实不理想,项目建设不完整。2003——2007年省上给我州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计划中县配套1840万元,整合其他资金2879万元。由于各县财政困难,县配套资金仅到位420万元,占计划的22.8%,整合资金755.7万元,占计划的26.24%,两项资金缺口达3543.3万元。各县将国家补助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用于住房建设,县配套和整合资金通过给水利、电力、交通等业务部门下达任务的形式落实。致使建成的部分安置点尚未实现通水、通电和道路硬化,个别没有按实施方案修建暖棚、圈舍、学校、卫生所等配套设施,直接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完整性,使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竣工验收滞后。3、群众自筹比例高,负担较重。2003——2007年,全州共下达群众自筹资金计划68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9.4%,户均达1.2万元。截至目前,群众自筹资金1652万元,占计划的24.2%。根据各安置点的具体情况,群众自筹资金也不尽相同,如广河县庄禾集镇大庄安置点每户群众自筹2000元,为全州最低。和政县新营乡大庄村群众自筹建房资金8000元,无法兑换土地的群众还要自筹宅基地购置费3000元,自筹资金累计达11000元。加之部分安置点建设标准提高,建筑材料、人工工资等持续涨价,群众自筹比例加大,贫困户大多拿不出自筹资金,使真正的扶贫搬迁对象搬不出,存在扶贫搬迁名不符实的情况。4、土地制约相当严重,集中安置困难很大。省上要求集中易地安置点必须达到50户以上,而我州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十分紧缺。大多数县乡(镇)没有预留公共土地,集中安置用地只能通过土地置换或购买来实现,由于搬迁农户大多居住在山梁或沟壑地带,土地贫瘠,要与川塬地带的良田进行置换难以实现,给集中搬迁造成很大难度,尤其是跨乡、村置换非常困难。除积石山县将国有土地进行无偿划拨用于宅基地建设外,其它各县受土地制约相当严重。如康乐县2004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胭脂镇西坡村边家窑安置点因宅基地无法解决至今尚未开工建设。由于无法解决土地置换问题,已经搬迁入住的群众只能依靠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