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共7頁95年度勞動檢查減災執行計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4月7日勞檢1字第0950017860號函壹、前言本會前為貫徹建構「安全的工作環境」之施政主軸,自89年起即力行推動各項勞動檢查革新策略,動員全國檢查員及相關部會、公民營大型企業等致力投入防災、減災工作,五年來使全產業職災死亡百萬人率由89年的77下降至94年的45。為進一步擴大保障勞工安全,原於94年擬訂四年內再將職災死亡、殘廢雙降20%(Double20)之目標,然基於「救命事業不能等待」、「生命不可能重來」之理念,為加速貫徹總統所提「持續降低職災傷亡率」之承諾,爰重新擬定「全國職場222減災方案」,報經行政院第2974次會議審議通過,設定95年至96年二年內將職災死亡及殘廢百萬人率各減少20%,以落實弱勢優先政策,保障勞動基本人權。面對此艱難之挑戰,本會除已協調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建立共同願景,設定減災目標,編列必要經費,並強化輔導工作外,鑑於檢查人力及預算資源之有限,在達成減災目標前提下,本年度減災核心任務為積極爭取必要之執行人力,列管高致死、高致殘及高違規(三高)事業及廠場,並聚焦被夾被捲、墜落滾落、被刺割擦傷、跌落、物體飛落、被撞、物體倒塌崩塌、感電等(八惡)減災重點,透過風險分級管理、改善專案及動態稽查等精準有效的檢查方式,消除職場危險源。其次,針對不同事業群組如大型企業、工業區、重大工程及同業團體,則以安全夥伴為媒介,經由防災資源水平整合,擴展防災能量。另針對工作環境普遍不第2頁,共7頁佳、安衛資源較為匱乏之中小事業及辛苦特定製程產業1,建構跨部會合作之工安輔導機制,提供安衛診斷諮詢、改善技術輔導及融資協助;此外,有關強化工安宣導行銷部分,則選定高職災事業及高危險作業,製作各類防災宣導品,加強事業單位勞安管理及現場工程人員在職講習,強化其防災知能,並建置高風險事業單位及關鍵作業人員資料庫,加強職災案例及防災資訊之即時e化傳播與宣導行銷,提升全民防災意識,防範職災於未然。貳、依據一、行政院第2974次會議通過「全國職場222減災方案」。二、行政院「促進產業發展、提振經濟新措施」-「改善辛苦特定製程產業工作環境及勞動力供補方案」。三、本會中程施政計畫「擴大保障勞工工作安全」核心主軸。參、目標一、95年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簡稱「安衛法」)事業之職災死亡及殘廢百萬人率較前2年(93年至94年)之平均值各減少8%(96年12%)。二、95年辛苦特定製程產業職災死亡及殘廢百萬人率較前2年(93年至94年)之平均值各減少7%(96年13%)。肆、計畫內容【提昇檢查執法效能】一、推動辛苦特定製程產業工作環境改善專案,採行「宣導、1「辛苦特定製程產業」:係指製程較費勞力、較辛苦,所需人力難以機具替代,本國勞工從事意願不高、缺工情形較為嚴重之產業,如橡膠製造業、金屬表面熱處理、印染整理業、金屬基本工業鑄造業等。第3頁,共7頁檢查、輔導」三合一作法,增聘減災檢查人力,鎖定辛苦特定製程產業之廠場及重大公共工程實施監督檢查,加強督促雇主落實防災相關法令規定,對涉有技術問題者,則轉介至本會與經濟部共組之改善輔導團,提供積極之診斷諮詢、工程改善輔導及貸款協助。(本會及各檢查機構)二、實施風險分級管理對策,加強對各轄區內高危險行業施以分級列管機制,針對高致死率之石化業、營造業、鋼鐵業及瓦斯分裝場等,聚焦火災爆炸、墜落、倒塌崩塌、感電及物體飛落等災害預防重點事項,實施多重稽核監督檢查,以活用檢查人力。(各檢查機構)三、推行降低職業殘廢災害專案,列管高致殘風險之金屬製品業、機械製造修配業、金屬基本工業、運輸工具修配業及紡織業等,以動力衝剪、鋸切、鍛造及滾軋等機械之安全防護、緊急制動等裝置及維修停止運轉之上鎖等防護管理機制為檢查重點,有效防止捲夾、切割等職災。請經濟部協助提供設施改善融資貸款或補助,協助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設施等。(本會檢查處及各檢查機構)四、推動精準有效檢查機制,精確掌握石化業歲修、營造業大型支撐架、施工架組拆、吊籠及升降機組裝、塔式起重機升高拆卸、局限空間作業等施工期短而又具高危險之作業,實施作業期程申報制度,落實有效檢查。(各檢查機構)五、執行EEP方案,追蹤列管「職災大戶」,賡續納管高職災第4頁,共7頁及高違規廠場或作業執行高強度、高密度監督檢查,函告該工安績效不良者之企業總機構或營造工程業主,對列管之公營事業單位或公共工程,並函請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督導改善,促使其守法並積極改善工安,消弭因趕工或作業紀律鬆散而發生職災。(本會檢查處及各檢查機構)六、推動動態巡邏稽查專案,針對起重吊掛、使用道路施工或鄰接道路工作、廣告招牌安裝、管道疏濬等臨時性、短暫性作業未設安全防護措施者,密集實施不定時、不定點之巡邏稽查及違規告發。(各檢查機構)七、擴大代行檢查機構監督功能,實施全廠(場)危險性機械設備自動檢查紀錄及證照查核作業,減少危險性機械設備因操作不當引起之災害。(本會檢查處及各代檢機構)八、充實檢查員防災檢查知識與技能,因應新興產業及減災需求,按檢查職務專長,規劃辦理道路作業安全、切割捲夾災害預防、電氣設施安全及新修法規等在職研討,強化防災必備知能。(本會檢查處)【策進防災夥伴合作】一、推動與大型企業締結安全夥伴,協助大型企業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提升風險管理水準,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本會檢查處及各檢查機構)二、結合相關專業團體、同業公會等締結夥伴關係,共同宣示減災目標,協助提昇防災技術、建制防災規範,並協助個第5頁,共7頁別會員改善職場安全。(本會檢查處及各檢查機構)三、建立工業區防災夥伴關係,構築工業區及科學園區、加工區之廠商聯誼會或同業公會安衛合作平台,促進區域防災資源交流,並整合區域性勞工安全衛生促進會,協助推動防災合作事項。(本會檢查處及各檢查機構)四、推動重大工程專案防災夥伴,與大型廠房新建、擴建工程及國道新建工程等業主締結防災夥伴關係,協助導入工程專案風險管理機制,持續運作PDCA循環管理模式,消除工程設計規劃之防災盲點或缺失,減低施工作業之風險。(本會檢查處及各檢查機構)【建構防災輔導機制】一、加強中小事業職災預防輔導機制,委託民間專業機構從事中小型高風險事業單位防災改善諮詢及技術支援,建置防災改善技術工具,提昇設備、器具之改善率,以預防職災發生。(本會檢查處)二、推動辛苦特定製程產業工作環境改善輔導專案,與經濟部共組工安改善輔導團,針對特定製程產業進行安衛設施診斷及改善輔導,並協助提出改善計畫書,對短期無法改善者,協助提出中長程改善計畫,以有效改善工作環境。(本會檢查處、安衛處、安衛所)三、訂頒高危險作業安全指引或基準,分析災害趨勢研擬高危險之臨時性作業(如施工架組拆等)、特殊性行業等作業安第6頁,共7頁全指引,指導事業單位建立安全標準作業規範。(本會檢查處及各檢查機構)四、強化工程採購及營造業施工安全相關機制,積極協助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修正工程採購及營建設計施工安全規範,健全營造工程防災制度。(本會檢查處)五、加強職業衛生輔導,必要時結合職業衛生專家及醫師等組成臨場協助小組,提供事業單位作業環境測定、設施改善、健康管理及危害通識之協助。(本會檢查處及各檢查機構)【強化防災宣導行銷】一、推動防災自主稽查及在職訓練制度,辦理營造業等高危險事業勞安管理人員及現場工程人員在職講習及研討會,強化其防災管理與技術層面之新知。(本會檢查處及各檢查機構)二、建置轄區勞安人員、自營作業者及關鍵作業(如起重機操作)人員等資料庫,透過宣導會、e-mail、手機等不同行銷管道遞送或電子傳送職災實例或簡訊等宣導資料,防止類似災害重複發生。(各檢查機構)三、善用本會、檢查機構及其他有關機關(構)、合作夥伴之電子報、網站等資訊網絡,不定期傳送防災檢查動態、安衛宣導資料或最新職災案例。(本會檢查處、安衛處、安衛所、各檢查機構及代檢機構)四、鎖定特定目標(如引起社會關注之個案)或時點(如職災高峰期),會同有關機關及縣(市)首長等實施勞安聯合稽查,並以淺顯易懂主題吸引當地媒體廣為宣導行銷,提昇全民防災知識。(本會檢查處及各檢查機構)第7頁,共7頁五、規劃建構整合性職場防災知識管理平台,剷平各單位知識藩籬,擴展防災知識與經驗分享範疇。(本會檢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