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施工合同范本第一部分:工程总承包联合体协议模型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日期:201年月日联合体牵头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联合体成员(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以甲乙双方共同与(以下简称“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及(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联合体协议书。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地上平方米)。二、甲乙双方的分工:以主合同为依据,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如下:1.甲方负责的工作内容:(1)工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工程的总平(含道路、路灯、绿化、管网及亮化、变压器增容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景观(含围墙、大门等)、装修、概算等专业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并负责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3)处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图纸设计问题,及时向乙方传递来自业主、监理、地方政府部门的涉及主合同执行的指令、通知、图纸、资料等;并派驻项目管理人员驻现场协助乙方做好日常资料管理工作。2.乙方负责的工作内容:(1)协助业主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质灾害审批;抗震设防审批;水土保持审批;环境评价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异地建设相关报批手续;工程报建;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2)由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任务,施工内容为:场地平整、基坑支护、污水处理工程、外接水电等以及本协议书第二、1.(1)点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含智能施工,装饰装修施工。)(3)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第(2)点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材料设备标准详见业主要求。(4)施工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相关工程建设资料。(5)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实行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6)工程竣工及备案:①整理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并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的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完成相关单项验收,协助业主完成竣工验收工作;②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③协助业主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各专项验收、基建档案验收。(7)乙方承担项目质保期工作。按主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承包费用分配:1.主合同价款暂定为财政厅财政评审中心批准并得到双方认可的单价和合价为准。2.甲方负责设计工作,设计费暂定为万元,该费用为甲方所得。最终费用以财政厅财政评审中心批准并得到双方认可的合价为准。3.主合同中的施工费用(费用暂定为的总承包管理费为甲方所得费用;本项目的施工费用按财政厅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并经业主及甲乙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作为固定综合单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结算。4.甲乙双方在设计阶段保持密切沟通,共同控制本项目的投资。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甲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优化设计,使本项目的投资控制在建安费用上控价万元以内,乙方编制施工图预算并负责施工图预算的完整性,乙方须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本项目的上控价万元,若经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施工费用结算价格高于本项目的上控价万元,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确保报审的结算造价经财政审核误差在%以内,若误差达到或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乙方承担。5.工程变更部分的费用分配方式:按照上述第3点执行。6.本协议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三项税金及施工单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的各种社会性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的保险费用、民工工资保障金、本协议印花税等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采用代扣代缴或乙方自行缴纳的方式(若由甲方代扣代缴,则甲方在收到业主工程款并支付给乙方时按上述约定扣除相应款项;若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的,应在缴纳后将相应票据按甲方要求提供甲方对应部门)。7.施工过程中乙方项目部发生的本项目业务招待费、电讯费、电话费、办公费用、差旅费、医疗费、保险费、水电费及可能发生的由乙方负责的其它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上述费用均已包含在乙方的工程承包价款中,甲方不另支付。8.本工程的检试验费用按主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9.本工程业主向政府部门所交纳的养老保险费,由乙方负责向政府部门申请退回,所退回的养老保险费按双方各自负责的项目的结算价按比例分配。10.本工程所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保函),由乙方提供。四、工期:1.本协议设计工期为日历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但实际开工日期应以本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正式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但实际竣工日期应以实际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2.主合同中约定的可顺延工期的情况按照主合同相应条款执行。此工期(含可顺延的工期)是指乙方完成本协议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乙方交齐所有施工技术资料,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通过质检部门验收签字之日止。如竣工验收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需返修时,则返修的工期计入总工期。3、对于甲方承包范围内的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相关工期违约责任由甲方按照主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全额承担。4、对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相关工期违约责任由乙方按照主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全额承担。5.对于甲方分包给第三方承包的工程原因造成的相关工期违约责任由甲方按照主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全额承担。6.对于乙方分包给第三方承包的工程原因造成的相关工期违约责任由乙方按照主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全额承担。五、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管理规定(1)本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确保满足主合同中对于工程质量的相关约定。(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若因乙方施工质量的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及补救措施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及补救措施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乙方拒不返工,甲方有权处以罚款,同时,甲方另行组织返工,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3)工程完工后,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依据施工图纸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现行标准进行,如因乙方的原因个别部分达不到标准要求,由乙方按甲方的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费用由乙方自负。(4)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建设部规定对乙方施工总承包部分进行质量回访及保修。保修责任按主合同条款执行。(5)双方应严格按照主合同中的有关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执行,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目标的违约责任及相关损失由责任方承担。(6)因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等属甲方责任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篇二: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谈判、签署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全部责任与义务,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另行签订分包协议。4、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联合体牵头单位接受招标文件后,以及中标后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联合体组织,也不得更换联合体成员,否则将承担解除施工合同及没收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1合作原则5.1.1联合体各成员在平等互利、密切合作的基础上组成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5.1.2投标联合体就此次投标范围内的项目采取独家合作投标,即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再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或类似性质的投标组织。5.2联合体各方责任与义务(牵头单位名称)负责的施工,(联合单位名称)负责的施工,联合体各单位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5.2.1组建项目管理机构联合体各方各派一名负责人就本次投标项目组建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本项目投标和中标后的具体管理、协调联合体内部的工作。5.2.2牵头人的责任与义务作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负责项目前期的商务联系工作;2)负责购买招标文件及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3)承担合同责任和接受业主及监理的各项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4)接受本工程的工程款,并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3日内负责将各联合单位应得的工程款支付到位;5)接受处罚:联合体任一成员有违约行为或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均先由牵头人负责承担全部违约责任,之后由牵头人协调联合体各单位应承担的相应份额;6)负责本工程的竣工资料的汇总和整理归档工作;7)负责与业主洽谈、办理有关经济洽商和变更手续;8)负责承担本工程的保修责任,保修事件发生时,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如属于其他联合单位的保修范围,也应由牵头单位出面协调其他联合单位完成保修工作,如其他联合单位拒不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则由牵头单位负责完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联合体成员内部协商承担;9)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应领导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本协议第5.2条的责任分工,完成本工程的总承包建设。10)承担本工程中标后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以及全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规费解缴、农民工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5.2.3联合单位的责任与义务(联合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协助牵头人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供所需资料;2)服从牵头单位的管理,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工程的施工建设,负责约定的工程建设工作,并与牵头单位共同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3)负责自己承担部分工程的资料制作和管理工作;4)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工程保修工作,承担自己施工范围内的保修责任;5)承担自已施工范围内的违约责任。5.2.4争议的解决在投标或中标后的合作中,如发生争议,联合体各方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无论仲裁结果如何,均不影响招标人向联合体牵头单位追索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5.2.5风险与赔偿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严格履行上述协议条款,如一方违反,首先由牵头单位负责承担后果及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根据此联合体协议的职责划分承担相应赔偿金额。5.2.6其他1)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相互合作,对获取的商务和技术资料、信息及时沟通,但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其他联合体成员造成的损失;2)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和分别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应严格履行,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在本协议中的责任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和利益,同时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至少6标)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3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授权书致:(招标人)本授权书宣告:(投标人主办方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和(投标人成员方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共同授权(姓名)为全权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项目名称)合同段工程的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