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91.行政审批事项房屋租赁契约备案2.颁发的法律文书退回已备案合同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备案;4.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9号)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三条(建设部令第42号)1995年6月1日起施行3、《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一条(1994年7月1日起施行)4、《佛山市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5.审批条件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九)”(《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3、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6.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2、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契约》3、租赁双方的合法证件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无立即答复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区建设局9.审批决定机关区建设局10.审批程序窗口受理-办结11.审批时限即办12.审批收费无13.审批表格无14.是否有年审否15.法律救济办法无16.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受理咨询机构:市建设局房屋管理科电话:82284014禅城区建设局市场科电话:83805061南海区建设局城建科电话:86231975顺德区建设局房管科电话:22836095三水区建设局房产股电话:87748404高明区建设局产权股电话:88620920、88620919、受理投诉机构:市建设局监察室电话:8228178682302688禅城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3879680南海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6369901顺德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22836698三水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7776333高明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888131117.下放情况√市向区下放□区承接市下放□区向镇下放18.改革意见□保留为行政许可;□保留为非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