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工作整改报告第一条:创建城市的社区物资企业检查整改清单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检查中物业服务行业检查整改单编号:签收人:联系电话:签收日期:年月日此单一式三份。分别由物业服务处、辖区街道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留存。篇二:创建文明城市自查报告开展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自查报告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新一轮创城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我处紧紧围绕测评重点和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前阶段情况自查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以“规范化文明诚信市场”创建为载体,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一是引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按照创城工作要求和标准,积极参与文明诚信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并以此为载体,不断提高创建层次,推动各项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强化农贸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推行驻场制与巡查制相结合的市场管理机制,严格审核管辖市场内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确保场内经营主体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二)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积极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自觉建立食品质量进货查验、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等制度,全面提高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的质量和水平。突出食品批发单位、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大集等重点区域,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重点执法检查。重点对校园周边市场环境进行了全面整治,坚决杜绝不安全食品、“三无”食品流入学校。同时开展了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对骨里香食品、“蜀人牌生力源灵芝孢子粉”保健食品、“颀牌果香型固体饮料”、乳制品隐患部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排查,维护了辖区市场消费环境。(三)以强化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为手段,营造食品质量安全环境。充分发挥监测车和检测箱快速检测作用,实行重点食品定向监测与问题食品跟踪监测相结合,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查封、退市。1-6月份,共抽检各类食品387个批次,检测合格率为98.7%。抽检地点涉及集贸市场9处、批发部7处、商店24处、超市5处、大型商场6处、商贸公司5处、超市6处,专卖店1处。抽检食品种类涉及生肉、蔬菜、熟肉制品、豆制品、海产品、面包、咸鸭蛋、腐竹、粉丝、茶叶、白糖、白酒等12个品种。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新旧法正处于衔接过程中,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亮证照经营达不到规范要求。主要原因是由于《食品安全法》已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国家或业务上级的有关实施细则及配套法规还没有制定下发,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软件、格式文本也尚未正式出台。而我区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原取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大多数已到期(我区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仅是一年,据了解其他区(市)均为2-4年),无法换发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造成目前有部分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达不到亮证经营、证照齐全的要求。二、下一步工作措施下一步,我处将继续按照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各类市场监管工作。(一)积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大食品市场“四项制度”推行力度,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具体工作要求和内容,规范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建设。(二)认真落实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准入和不合格食品退市行为,对在巡查、检查、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及时规范退市。(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示范效应。建立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激励机制,引导食品经营者合法经营、亮证经营,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经营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2009年6月23日篇三:创城整改通知关于对第二轮模拟测评反映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的通知各镇、街、开发区、区有关责任部门:7月—8月份,市创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参照中央文明委的测评方式,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了第二轮模拟测评。通过测评暴露出5大类38个问题。这些问题大多是在首轮测评中出现、已经通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过的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测评点的选取全部在我市向中央文明委申报的测评部位中产生。由此可见,我市及我区创城整治任务仍十分艰巨,形势不容乐观。请镇、街、开发区、区有关责任部门,针对本单位在模拟测评中暴露出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研究同类问题的解决办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市、区创城办督导组将于本周对各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8月20日开始,市创城办将组织第三轮模拟测评,对测评中再次出现同类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将依据《长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附:《第二轮模拟测评存在的5大类38个问题部门责任分解表》(涉及绿园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