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分析报告第一部分:非税收入征收自查总结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自查总结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按上级文件《卢龙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我校成立了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自查工作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XXX。制定了相关的方案。二、2014、2015年非税收入情况2014年非税收入即幼儿保教费:春季15225元,涉及105人;秋季16975元,涉及97人;2015年非税收入即幼儿保教费:春季35280元,涉及98人;秋季39200元,涉及98人。2015年处置电脑20台,处置收入800元及时上缴到县财政部门;处置锅炉1套,处置收入200元及时上缴到县财政部门。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分析通过检查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四、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意见、建议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非税收入的收缴的办法。五、典型做法案例幼儿园保教费及时上缴到财政专户。XX小学2016年10月20日校长签字篇二:事业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非税收入工作自检自查报告我局自接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发[2015]23号),《关于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财非税[2015]29号)等通知后,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活动。我局在财务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未发现有非税收入情况,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总结:一、成立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采取的措施自2014年以来,我局定期开会,随时提醒各位职工并作出了如下规定:1、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严禁开展市里文件精神以外的赢利活动。2、未经上级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同意,严禁进行非税收入行为。3、严禁对服务对象进行有偿(收费)服务。4、未经上级许可严禁任何形式的捐款和代收费。三、票据管理使用情况1、我局在财政票据的使用过程中,专人管理,无混用、串用票据现象,无利用往来款项填开乱收费行为。2、严格按规定保存票据存根和会计资料,没有票据丢失现象发生。3、无擅自买卖、转让、转借票据现象,也没有使用自制票据、白条票据等非财政统一票据的现象。4、票据填开内容完整、规范、无涂改、挖补、撕毁等现象,票据所开数据与所收金额一致,印章齐全。通过此次自查,我局无任何形式的非税收收入情况,所以也不存在需要上交入库的款项。五、今后努力方向1、建立健全专项治理责任制度。单位建立专项治理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我局在各级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的督促指导下,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和收费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收费和国家教育免费的理念,建立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使我局财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2、切实加强对单位收入和支出的管理。3、严格校务公开。单位通过政府统一官网,将单位财务公务的情况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市×××局2015年9月15日篇三: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调查与分析——以新疆阿勒泰为例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调查与分析——以新疆阿勒泰为例2014年05月27日09:59肖兰来源:金融时报发表评论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非税收入已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为进一步发挥国库的监督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本文通过对阿勒泰地区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对如何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而实现非税收入直缴入库提出相关建议。阿勒泰地区非税收入基本情况“收入全额上缴财政、逐步纳入预算内管理、实现收缴分离”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非税收入正逐步纳入预算管理,以阿勒泰地区为例,阿勒泰辖区非税收入种类缴入国库的现有6种134项,其中专项收入8项、政府性基金收入20项、行政性收费75项、罚没收入12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项、其他收入3项。非税收入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占比最大,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目前阿勒泰地区非税收入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妥后划转国库;另一种是财政预算外的非税收入,最终缴入财政专户。收缴方式均为直接收缴。非税收入收缴流程存在的问题入库时间和金额存在人为随意性,非税收入不能及时、足额入库。非税收入放在商业银行“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或执收单位定期手工开具一般缴款书将资金划转国库,至于何时划转、划转金额为多少则由财政部门或执收单位视当月或当年的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来决定,这成为人为调节财政收入入库进度的一种手段,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无法保证国库资金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不能有效履行非税收入经收职责。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代收是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由于沉淀在各专户的非税收入金额庞大,商业银行具有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或执收单位将各专户在本行开户并把收缴的非税收入尽可能留下的利益倾向,与商业银行作为国库经收处应及时准确将国库资金划缴入库的原则相违背。另一方面,执收单位或财政部门不想放弃对财政性资金的控制权,怠于推行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同时,由于非税收入收缴银行多,加大了国库部门对商业银行非税收入经收工作的监管难度。缴款书经常由于填写不规范而退票,造成非税收入入库不及时。非税收入中罚没收入一般由执收单位开具“一般缴款书”汇缴国库部门,由于执收单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财政预算科目、名称和预算级次等的变化掌握不及时,往往导致“一般缴款书”填制不规范。从国库柜面监督看,2013年,阿勒泰地区本级国库部门因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填写不规范造成退票的笔数为5笔,占全部退票笔数的22%,金额为164.02万元,占全部退票金额的21%,这部分资金延迟入库至少2~3天。没有适应非税收入管理的完整、规范、统一、系统的法律规范,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2004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但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的管理上处于被动状态,特别是对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规行为缺乏强有力的法规约束,监督不到位。另外,在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中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迟迟没有全面开展,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对商业银行经收非税收入的监管同样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现有的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程序不严密,收缴数据与实际账务数据不一致。现有的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内无退付统计功能,只能反映缴入系统中的收缴数,而部分单位如有错缴发生退款业务时,系统内则无法反映退付数据,导致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数据与实际账务数据不一致。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建议加快非税收入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结合非税收入发生具有偶然性、执收单位多等特点,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系统)为平台开发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行“财政管理、单位执收、银行代理、直达入库”的征收管理模式,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非税收入集中收缴,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按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最终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收入直达国库,实现单一账户管理。因此缴款人的缴款账户只能是国库,不能缴入其他账户,减少人为操作因素,从而在较大程度上预防和遏制财政性资金被截留、挪用、转移或占压等行为。加强对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监管。非税收入委托商业银行代收是贯彻实施“收支两条线”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在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承担重要角色,是执收单位和国库部门之间的桥梁。人民银行应加大对代理银行代收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管力度,对延解、占压非税收入的行为依法处理。同时,应考虑视同经收税收收入给与商业银行一定的手续费补偿。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有法可依。非税收入在地方政府收入中的占比较高,占收入的近四分之一。还需要进一步制定相应的配套规定,结合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明确征收程序、范围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使得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执收单位和商业银行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收缴专户管理。建议非税收入在商业银行通过“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设置专户进行经收,取消现有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的办法,商业银行应将非税收入视同税收收入经收管理,财政、国库及代理银行依照规定及需求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加强对非税收入资金账户、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