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第一条:三项公共资金使用自查自纠报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自查自纠报告榆树市环城乡福安中学2013-12-09“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自查自纠报告我校按照榆纪发[2013]7号文件要求,对本校2012、2013两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报告如下:一、学习文件,吃透精神召开领导班子及财务人员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榆树市纪委《关于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学习财政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通过学习能够更好的掌握财经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自查自纠,是我校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基础工作。即是维护学校的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的需要,也是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因此要求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细致讨论,严格查摆“三公”经费支出存在问题。努力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节约理财。学校成立了“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志吉,副组长:张庆会、王玉宝,组员:高玉宝、肖哲、史庚申、孙钦生、马德新。校长负总责,后勤校长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对“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领导。三、实事求是,查摆问题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针对查摆的三个方面问题,领导集体查摆情况如下:1、公费出国出境方面:没有出国出境考察或者培训费用等问题。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方面:没有公车,也不存在公务用车车费,公差坐公交车。3、公款接待方面:公务实行对口接待,减少人数、次数及降低标准,不存在会议费、培训费列支公务接待费。四、落实制度,重视实效组织全体领导及财务人员,学习《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财务制度》和《学校财经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机制、办法、秩序和要求。并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下大力气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为己任,建立健全有效控制“三公”经费的长效机制,保证我校在“三公”经费支出上不越雷池半步。总之,我校在“三公”经费支出上自查自纠过程中,组织精细、研究认真、环节细化、工作扎实、问题查摆准确,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突出人员、内容、方法三个重点,进一步明确了财务管理制度,更好的掌握了财务管理办法,为今后做好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打下了坚实基础。篇二:三公经费整改情况报告三公经费整改情况报告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财政监督局: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政纪律,根据县政府办公室《XXXXX)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通报中指出的我单位“三公”经费XXXX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为了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再次出现在XXXX情况,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落实整改工作,我局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积极排查廉政风险点,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二、严格管理,认真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标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标准,定期公开“三公”经费情况,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XXXXX强制结算目录,确保我局“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三、加强监督,杜决代管资金中列支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费的现象在2015年“三公”经费检查中发现了XXXX列支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费,为了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现类式的情况,我们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三公”经费的自查常态化工作,坚决在财务管理和执行规章制度方面做到严肃、认真、不出问题,确保在今后的代管资金中不会出现列支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费的情况。XXXXXX篇三:三公经费检查汇报文档三公经费重点检查情况的通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县转作风的有关规定,月中旬以来,市纪委监察局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四个专班,对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2013年以来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公务外出学习考察费用(简称“三公”经费)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出台后,我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上级转作风各项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多数单位对有关规定落实情况较好,做到令行禁止,铺张浪费、超标准购车和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大大减少。一些单位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支出。自2013年3月以来,绝大多数单位“三公”经费持续下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三公”经费下降幅度约30%。二、存在的问题从检查情况看,少数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尤其是在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同城吃请、公车私用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单位所制定的制度明显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悖。少数单位财务管理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不向群众公开单位财务情况。少数单位仍把大手大脚等同于大气,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现象严重。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违规发放津补贴。少数单位为提高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发放津补贴;少数单位没有资金来源,就想方设法套取专款、向管理对象伸手、向银行或财政借款也要保证职工的高福利、高待遇。(二)购置公车不报批不备案。少数单位如林业局、汪营镇等在二级单位没有编制不能配车或无法取得车辆购置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公车以私人名义登记入户,形成公车私挂、账外资产等问题;少数单位如畜牧局、文斗乡等新购车辆没有按照《利川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利办发[2012]13号)相关文件到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审核备案;少数单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购置车辆,为了逃避检查,超标准部分另外开具车辆内饰。(三)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少数单位如广播电影电视局、人社局、安监局等购买大额的购物卡,以节假日、庆典等名义发放给单位干部职工或者送给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四)组织公款旅游。少数单位不认真执行中央、省、州和市里有关文件规定,将用公款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分批次旅游作为福利待遇;个别单位因公外出学习考察不按规定到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核报批,我行我素。(五)公务接待费居高不下。在大多数单位“三公”经费逐月递减的情况下,少数单位如国土局、环保局、计生局、扶贫开发办等公务接待费居高不下;少数单位如农业局、商务局、发改局等存在一次性报账大额生活费、招待费发票支出现象,个别单位甚至一次性报账数万元。(六)会计数据失真。部分单位财务人员没有按照《会计法》及各行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准则》操作,账务极不规范。少数单位财务人员根据领导意见随意调整会计报表,隐瞒单位真实财务状况。少数单位直接将“公务接待费”在项目款、会议费、其他支出、汽车修理及油料费、市外跑项目并购买礼品等科目中列支。如团堡镇今年元至五月财务报表反映“三公”经费只有十几万元,而实际发生数是八十余万元;水利水产局、规划局将“公务接待费”记入“项目费”中;公路局将“公务接待费”记入“修理费”中;少数乡镇和市直单位将“三公”经费在暂存款和会议费中列支。有的临时机构和工作专班如高路办、都亭办事处下设的临时机构和工作专班“三公”经费也大多在“项目款”中列支;个别垂直管理单位私设“小金库”,市财政拨款没有进入单位财务账,游离于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之外。(七)突击增大开支。一些涉及主要领导调离的单位,前任领导在离任前突击开支,短时间内增大“三公”经费支出。三、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上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市“三公”经费管理和监督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少数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违规行为屡查屡犯,个别单位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市纪委监察局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无论是共性问题或是个性问题,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强管理。(一)建章立制。好的作风要有好的制度来保证。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对规章制度进行彻底梳理,行之有效的要继续坚持,不够健全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要重点规范,使各项制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通过建章立制,着力解决纪律涣散、政令不畅等问题。(二)严格管理。今后一个时期,“三公”经费将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关注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重点检查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要加强车辆编制管理,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豪华装饰车辆,严禁公车私挂,继续实行车辆购买申报备案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公开“三公”经费情况,按照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同比降低5%的目标,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禁以劳务费、慰问金等形式滥发奖金、福利,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月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与往年同期数据进行比对,并将有关情况如实报告给所属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和党群、垂直部门直接报送市纪委党风室,实行常态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问题反映比较突出的单位,在思想上要真正有触动,在工作上要真正有行动,在制度建设上要真正有成效。(三)加强监督。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把“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在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不严肃、不认真、敷衍塞责、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经办人要进行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中共利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