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读后感1500字第一条:正能量读完感觉1500字正能量读后感1500字人不是机器,不管身体还是心灵,都会有自己的倦怠期。但是,往往,我只是恐惧自己倦怠期太长,消极的负面情绪会侵占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有时候会让我觉得呼吸困难,无所适从。应该如何度过自己心灵的倦怠期,我认为,读一本好书是很有必要的。尝试着读一本书,一本能让我人生观价值观不那么消极的书。于是《正能量》应运而生。就是有那么一种感觉,就像某个瞬间,你会觉得一首歌好像是专门唱给你听的,一幅画是专门画给你看的。就像这个瞬间,我觉得,这本书,是专门写给我读的。就这样,灯下,独坐,伴着虫鸣,缓缓的一页页翻过泛着墨香的纸张,心灵都轻盈了起来。我最终还是没能按照书中要求的那样,略带疯狂的撕掉那页纸,不是为自己的执行力差找借口,只是撕掉借的书话不太好交差。所以,等我买的书到货了再执行吧!翻开书,“只有改变才能提升正能量”,让我为之一震。因为,就目前的状态来讲,是急需改变的,我的人生本就不该这么浑浑噩噩,甚至销声匿迹一辈子,而应该应该释放光彩。我知道,要活出一个闪亮的人生,就要改变目前的生活状态,就要跳出目前这个让我感觉安全舒适的圈子。我们要的是好好生活,而不仅仅是活着。我觉得一本好书,让人看到多少东西、记住多少东西很重要,但让人想到多少东西更重要,能让人彻底根除惰性,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最重要。刚开始看书,书中介绍了不少保持快乐的正能量的方法,很实用。我试着微笑面对每一个人,然后发现,仿佛每一个人心情都好了。原来大家都微笑的世界是这么的迷人。但是,突然就莫名其妙觉得担心,会不会这些让我们快乐的方法只是披着羊皮的狼,只是在逼迫我们逃避现实,只是治标不治本地把心中不快乐的负能量积攒下来集体打包放在心底的垃圾箱而没有清除?会不会某一天,这些负能量集体爆发,然后杀我们于无形之中?随着书本一页页翻过,随着夜色渐深,书香渐浓,我仿佛感受到了神经肌肉都在一点点放松,但是,因为工作与生活带给我的压力而产生的痛苦并没有消除,就在心底那个角落安静地躺着,随时等候我的召唤,虽然我下定决心要想尽一切办法要把痛苦的根源斩草除根。然后,为我量身定做的第四章出现了。对我来讲,也是最重要的一章。因为我本身是一个很容易让快乐的血液像动脉血一样,瞬间流遍全身,所以如何保持快乐比快乐本身更重要。我会经常反思,我知道问题的根源在哪里,我只是做不到将旧的自己完全铲除,我也做不到瞬间塑造一个新的自己。我需要力量,一个支撑我坚持改变自己不良习惯,塑造全新自己的力量。这个力量,就是意志力。不得不承认,如果说我25岁的话,我的意志力只有5岁。我完全抵御不了美食与舒适的诱惑,我只会反思,而不是监视自己的一举一动。我习惯了成为习惯的俘虏,习惯了低效率的工作,习惯了晚睡——包括现在,我都还在坚持晚睡,习惯了各种阻碍我活的精彩的各种坏习惯:暴饮暴食,不注意锻炼,各种拖延症,等等。而我的优点是反思,反思,不停的反思。但是发现羊亡而不补牢才是全天下最愚蠢的做法,而我居然一不小心愚蠢了这么多年。所有激励人的言语,听多了都没用了,像是听一个不太成功的传销老师讲课,确实能振奋人心,但有效期只有三分钟。但这本书不一样,他会用“表现”原理告诉你该怎么做,你不用再只是通过简单的传销口号去控制自己的身体和行为,不是用自己的思想改变自己的行为,而是用自己的身体改变自己的思想。这是一个有悖于我们常识的理论,也许我们暂时没办法接受,但是,当你的正能量被激发出来之后,你会发现自己的身体里蕴藏的巨大的精神力量,说不定你会被自己的正能量给吓到。让自己的身体用一个新习惯取代一个旧习惯,用早睡替代晚起,用早起替代晚眠,用蔬果代替荤食,用自行车代替汽车,用楼梯代替电梯,用高效工作代替低效耗时,用及时行动代替拖延症,用微笑代替面无表情,用平安礼仪代替随心所欲,最后达到用正能量代替负能量的终极目标。人生,终究会辉煌起来,从一个小小的改变开始。---------------以上内容均出自于三个月前的自己。本人对一切褒贬不负责任。篇二:活着读后感1500字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这是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朴素的话语透着一丝微凉,忍不住让人倒吸一口寒气,这本书,那部电影都让人心痛。《活着》,讲述福贵的一生,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一幕接一幕的人生苦难剧。从地主少爷到国民党的壮丁,从儿女满堂到儿女双亡,生命中大起大落似乎都被这个人经历过了。书籍里充斥着悲伤的泪与少数的温情画面,总是让读者体会到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的悲痛欲绝,故事的结局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活着》看似一本朴素的故事书,实则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一个生存在基层的人,努力的喘息,然而他的一生却也反应着时代的脚步变迁,文章中人性的脆弱却被附属不可磨灭的残忍,生存的艰难让读者甚至难以继续直面这样惨淡的人生与血淋淋的真相。在余华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的苦苦挣扎。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反应那个时代的本像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也只是偶尔有轻松、优美、善良的时刻,但是不一会悲痛就接踵而来……《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悲惨命运如何摧毁人的生活。然而也许很多人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大风大浪之中,大起大落中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人们总说人的一生犹如那树叶,抽芽、舒展、枯黄、飘落,终究腐烂在泥土里。但我想这不应该是我们惧怕和担忧的,树叶的美还在于衬托鲜花的娇艳,我们的一生终究还有过程的美丽与幸福。我觉得富贵的前半生做人糊涂,然而后半生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得到了幸福的。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其实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但她终究品味着生活的酸甜苦辣,但终究还有福贵活着惦念着他死去的亲人。但是看完整本书我只想说;至少还活着,活着就是一种幸福,不是吗?已经处在了贫苦痛苦无奈的边缘,那又如何?幸福仍然可以光顾你的人生,只是有时候你并没有感觉他的存在,你缺少了一颗感知幸福的心。太过光鲜的背后,你也许就会觉得幸福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当福贵真的尝遍人生苦难,那时候的他也许就能为自己寻找内心的那份难得的平静与幸福。这本书于我看来揭示了一种高尚:那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世界。正如主角福贵贵,一生坎坷多折,经历了家境的破落,经历了国共的战斗,经历了文革的动乱,释然于朋友杀了他儿子的事实,经历了所有亲人先后离他而去的苦痛,最后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相依为命,默默的活着,无牵无挂的活着,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我想余华最想告诉读者的是: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去面对一切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书本的末尾,浅浅的结尾,淡淡的抒情--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我想这就是内心的平静,幸福与内心的坚强吧!篇三:活着读后感1500字活着读后感: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对于这本书,早就想读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于是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同的故事却又有着某种相似。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4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体会者的讲述。主人公叫做福贵,典型的中国古老的名字。以前父母总是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代表着自己和祖辈的寄托。福贵的家人当然也是想他能够大福大贵,可真的是这样,就不会有接下里的故事了。如果名字能够决定一切,那么中国会减少多少悲剧啊,可是寄托只是寄托,和现实还是有很多难以企及的差距。年轻的福贵生活放荡,纨绔子弟可以说,家境优越,地主父亲。可是越是这样的家庭就越难有优秀的儿女,福贵的眼中,生活就是享受和挥霍,不顾父亲的反对,不顾妻子的心伤终于有一天,他把家业败光了,输在了赌博上,输给了龙二。为了还债,父亲卖了家业,搬出了祖宅。然后父亲去世了,或者说是被他气死的,接连的不幸还在继续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解放军解放了全中国,也解放了福贵。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很快到了大跃进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县长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相。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可是命运还是没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