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红利税新政第一部分:股票股息税的最新计算方法最新股票分红税的计算方法去年11月份,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实施差异化股息红利税的新政策。新政策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而此前,自2005年6月起实施的政策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相当于10%。换句话说,新规定出台后,持股1个月至1年的,其税负水平与原来相同;持股时间超过1年的,其税负水平比原来有所下降;而不足1个月的,其税负水平比原来有所上升。股民炒高送转分红4000元被扣近10000元红利税老资格的A股超级短线客遇到差异化红利税的新问题。广州的张先生投资的股票最近实施了送股分红,账户取得股息收入4000元,但隔天交易系统从他的证券账户中扣走近10000元的股息红利税。带着疑惑,张先生找到了他开户的营业部,但业务人员和理财顾问却都无法解释清楚为什么扣了这么多的税款。无奈之下,张先生只能自己研究政策。最终,张先生发现,送股也要抽税,该股进行了10股送8股,要按照该股票面额1元计算,支付20%的红利税,相当于每10股要缴税1.6元的税款;再加上现金分红1元的20%红利税,即需要缴纳0.2元。整体上计算,张先生要为每10股股票支付1.8元的红利税。而张先生正是因为持股时间未超过1个月,因此不得不补缴了20%的“重税”。“如果早知道,我肯定会考虑提早买入,或者在登记日之前就把股票卖了,避开20%的重税。”张先生称。篇二:分红缴税有新规股票分红投资者交了多少税?原来持股差一天差了10个百分点的税尽管在监管层力推下,今年以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积极性颇高,但由于许多新股民不了解分红缴税新规,现金分红缴税多少和持股时间有很大的关系,许多券商营业部为此不得不用短信或者公告方式向股民做出提醒。广州日报记者杨欣2013年1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税负5%持股1个月至1年税负10%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原来现金红包多少还和持股时间有关系啊?怪不得我分得的现金最终比一些老股民少。”在营业部的提醒和解释下,80后股民王小姐的疑惑终于被解开。目前已经公布的2014年年报显示,总计有1095家上市公司拿出近6101.5亿元进行现金分红。其中,在已经实施、等待实施分红方案的上市公司中,有66家上市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分红总计达到69.8亿元;在发布分红预案的上市公司中,有1029家上市公司将给股东发放现金红包6031.7亿元。据记者统计,2013年,总计有1856家上市公司发布了现金分红方案,分红金额总计7099亿元,总计有12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额度超过百亿元。照目前数字测算,2014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规模超过2013年基本上没有悬念。案例新股民不知分红税率分三级慷慨的现金分红在新股民手中却成了一大疑团。股民邓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在今年买入的双汇发展,由于这只股票历来都有高派现,所以邓女士还想继续拿着。“于是我到营业部,问了投资顾问分红的税是怎么征的,他告诉我,双汇发展是10派14.2元,我买了1000股,拿到的现金分红是1420元。但如果持股不满一个月的话,那么就要交20%的税。”无独有偶,近日记者一位股民朋友反映:自己持有的个股方大特钢分红后不久,券商就打来电话要求其补缴红利税。据了解,方大特钢公布了2014年的分红方案,每10股派现金红利8元(含税)。方大特钢实施现金红利发放当天,该股民将到账的股息马上买入了其他股票,账户内现金所剩无几。翌日,该股民却接到了证券公司客服的来电,称证券账户已欠几百元个人所得税。后来,该客户才得知是由于自己持股时间不满1个月,所以股息要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事实上,上述两位投资者的情况并不是特例,很多投资者已经在懵懂之中,缴了20%的最高税率。尤其是这轮牛市才加入的新股民,由于对政策不了解,更是对分红还要缴税一事无从得知。因此近期许多营业部都用短信或者公告的方式对股民做了善意的提醒。新政实施后,上市公司会先按照5%的最低税率代缴红利税,此后按照投资者卖出的时间不同,再来补缴15%到5%的税费。也因为这样,很多投资者在股票卖出之后,才会发现原来账户里的钱变少了。大部分老股民对此则不以为然。“炒高送转的目的是获取差价,而不是为了分红。”投资者胡先生告诉记者,他知道有红利税,但感觉计算方式很复杂,所以干脆就不去管了。“持股不满一个月要征收20%,比以前多了一倍,如果持股量大的话,还是应该尽量规避这笔费用。”胡先生表示。股民老王:对于我这个老股民来说,目前的A股市场只能做波段,持股期限很难超过一个月,如果为了税收优惠,持股不动,不仅不赚钱,还可能被套牢。因此,这个政策是对大股东有利,因为只有大股东长期持股,所以,他们受益。股民小张:“中国股市跌跌不休,即使是牛市也是稍纵即逝,谁敢‘长期投资’,持股时间超过一个月基本不可能,那不等着被套吗?这政策硬让人持股,不如说让你进来就亏。我宁可不享受税收优惠,该跑还是跑。”股民老刘:“我早被套牢了,只能被迫‘长期投资’了,股票账户已经一两年没动了,套得死死的。我这种情况是享受税收优惠了,可有什么意义?那点优惠相对于我的亏损简直太可怜了。”如何避免摆乌龙?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分红送股也有不需要交税的情况,投资者要看清上市公司的公告内容。据公开资料显示,上市公司分红送股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为公积金分红,即摊薄现有股份的转增股,一般大家看到的某上市公司10转增10股,即为公积金分红,这种公积金转增股本一般不需要交税;另一种就是上市公司盈利分红,通常投资者看到的某上市公司实施了10送X股派X元即为盈利分红,这部分收益需个人缴纳税费。分析人士表示,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公布了分红方案,年报期间股民应密切关注自己所持股的分红方案,尤其是喜欢短炒的投资者。如果有分红送股方案,投资者应按照股息红利税新政进行推算。如果税收高于派息但是又对该股后市行情高度看好的话则有两种做法,一是坚持持股超过一个月后再出货,因为息不抵税一般是出现在征税20%的情况下,对于持股一个月及以上的投资者来说没有任何影响。二是如果没有那么大的把握,则可以考虑在股权登记日前抛出,除权除息后再买入,彻底规避分红纳税相关事宜。篇三: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财政部:持股超1年股息红利免征个税适用新三板1、为什么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调整?答:自2013年1月1日起,我们对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所得实行了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持股时间长短予以不同的税收政策待遇,主要内容:持股1个月以内、1个月至1年和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全额、50%和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实际税负分别为20%、10%和5%。该差别化税收政策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鼓励长期投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此次,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9月8日起,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持股1年以上的投资者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即持股超过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变,实际税负仍为20%和10%。此次政策调整将有利于进一步鼓励长期投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2、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按调整后的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吗?答:2014年,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按照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税收政策执行,持股1个月以内、1个月至1年和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负分别为20%、10%和5%。此次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即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同步调整,对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税负维持原政策不变,仍为20%和10%。3、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上市公司如何代扣代缴?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股息红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投资者实际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例如,某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为100元,如果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元;如果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50元;上述应纳税所得额乘以股息红利的法定税率20%,得出的20元、10元就是应纳税额。上市公司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个人持股超过1年的,按政策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派息时先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个人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4、持股期限是如何计算的?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个人转让股票时,按照先进先出法计算持股期限,即证券账户中先取得的股票视为先转让。持股期限按自然年(月)计算,持股一年是指从上一年某月某日至本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持股一个月是指从上月某日至本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5、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部门应做好哪些工作?答:此项政策的实施涉及面较广,关系广大个人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政策宣传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提供技术保障。上市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做好相关的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