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助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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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名合格的司法行政干部司法行政干部是基层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得力参谋和助手,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主要的组织者和执行者,承担着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任务,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司法行政干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合格的司法行政干部应该做到能干事、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好共事而又不出事。一、必须有能干事的能力能干事,是干成事的前提和保证,就是要求干事、创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有能才有为,有为才有位。如果连干事的基本能力都不具备,充当南郭先生,即使肯干事,也难以干成事,即使赶鸭子上架,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干成事,也没有效率,白白的贻误干事、创业的难得机遇和宝贵时间。“能干事”集中体现了一个干部的政治素质、执政能力、工作作风和实际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1“学习、学习、再学习”是首要任务。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作为司法行政干部,如果放松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不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忘记了党的宗旨,就会不明事理,不辨是非,不知荣辱,不仅不能干事,甚至会干出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背道而驰的事来,在我们身边不乏其例。2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是司法行政干部的基本功。毛泽东也说过,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要结合东港实际,积极探索东港经济发展新路,认真研究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切实解决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只要我们的司法行政干部能正确运用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指导工作,作风扎实,戒骄戒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就是“能干事”的好干部。3“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能干事”的落脚点。“为民书记”郑培民有句质朴话语“当官的最高境界就是为老百姓办实事,要使群众认可。”我们司法行政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保持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我们工作就永立不败之地。做到了“万事民为先”,就有了“能干事”的群众基础。同时,还要不断用先进的科技理念、专业知识丰富头脑,增长为人民服务的才干,才能开拓创新,不断增强“能干事”的本领,扎实打好“能干事”的基础。4能干事,要有勇于创新的精神、克服困难的勇气。实践表明,敢不敢突破,能不能创新,对于一个地区的发展至关重要。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必须有一股子敢于突破、勇于创新的精神。发展的历程是一个克服困难不断前进的历程,机遇永远和挑战并存。越是困难,越是不能放弃发展,越要以百折不挠的精神、坚韧不拔的毅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抢抓机遇。二、要把心思集中在肯干事上肯干事,是态度问题。态度决定一切,纵有干事的能力,但不肯干事,也难以干成事。事在人为,业在人创。这就要求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必须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扎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创先争优,特别是在挑战面前,受得住磨练磨难,担得起重任重担。肯干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爱岗敬业。爱岗敬业应是一种普遍的奉献精神。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不断地钻研学习,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才有可能为社会为国家做出崇高而伟大的奉献。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一大批党和人民的好干部都是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呕心沥血,勤政为民。2、敢于负责。“责任”是一个很厚重的概念,是检验一个人做人的标准和尺度。放弃了责任,空谈做人是一种可悲;放弃了责任,空谈做官则是一种罪过。做人不负责任,就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当官不负责任,就有愧于人民赋予的权力。我们的司法行政干部要不断强化“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的意识,敢于负责,善于负责。要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3、奋发有为。有人说:司法调解整天与哭天抹泪、扯皮打架事情打交道没权、没利、没地位!其实地位不是组织给予的,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自己争取的。有一句话说得好:权利因主张而存在,因争取而获得。有为方有位,有位方有威,就是这个道理。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一日无为,三日不安”的进取精神,要时刻把党的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放在第一位,永远保持一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克服一切困难,集中精力干事业,一心一意促发展。三、要把本领体现在会干事上。所谓“会干事”,是指具有较强的学习和调研能力,善于运用科学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勇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新举措,开创新局面。这种能力和本领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真“懂法”。当前,很多纠纷当事人懂得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趋势客观上要求司法行政干部在合情合理解决纠纷的基础上更强调合法,而要作到合法就必须自己真懂法,不断学习、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民间纠纷涉及法律的面更宽了,有些新出现的问题,一时还找不到法律上的依据,需要司法行政干部及时掌握国家的政策,并运用一些法律的基本原理,针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运用。当今社会,谁掌握了学习的先机和主动权,谁就抢占了生存和发展的制高点。2、会“说法”。说,是法制宣传的基本功,也是一门科学和艺术。要彻底摈弃以前那种“我宣传什么,你听什么;我采用什么方式,你就按什么方式接受”的老做法,大力倡导“社会需要什么就重点宣传什么,群众需要什么就突出宣传什么”的宣传理念。真正会“说法”的司法行政干部,在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犹如雪中送炭,旱地降雨,使人听后茅塞顿开,豁然开朗,产生“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感。真正会“说法”的司法行政干部,在法制宣传教育中,不仅仅传播法律知识,而是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3、巧“用法”。司法所是司法工作面向基层和社会的一个“窗口”,与人民群众有着最直接、最经常、最广泛的联系。司法行政干部只有学法的融会贯通,才有用法的得心应手。在化解矛盾等工作中,特别是面对群体性事件等棘手问题时,法制宣传才能起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四、要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所谓“干成事”,是能干事、肯干事的最终结果。当然,要干成事,除了能干事、肯干事以外,还离不开团结群众,俗话说:孤掌难鸣、众人拾柴火焰高就是这个道理。要干成事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要方向正。所谓方向正,就是要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党中央明确指出:“司法行政工作要应树立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方便人民群众服务的观点。”这一要求,是司法行政干部开展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和摸索司法行政工作新路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行政干部工作要把调处纠纷与促进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疏导与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有机结合起来;把积极预防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眼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道德水准。只有遵循这个指导思想和方针,才能保证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二要出手快。人民调解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在乡镇司法所工作几乎天天、时时都要面对和调处矛盾纠纷,其间苦辣酸甜局外人很难明白和体会。许多看似细小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流血事件,有些竟会闹出人命来影响社会稳定。司法行政干部要始终抱着这样一个信念:“决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三要有爱心。司法行政干部工作的对象就是所在乡镇辖区内的广大农民,我们工作的宗旨就是为农民群众做好服务。农民群众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他们憨厚、朴实。与农民打交道,要有爱心,要尊重他们,不能瞧不起他们,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把处理问题看作是服务,对他们要有亲和力,认真地听他们说,要不厌其烦的听完他们的陈述,再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讲道理、讲法律依据,使他们感到你所说的是维护他们的。这样他们才能信服你、信任你,在他们的心目中才会有一定的位置。我们才能干成事。五、要把胸襟彰显在好共事上所谓好共事就是指在工作中注重团结,善于合作,有团队精神。懂团结是大智慧,好共事是大本领。古今中外成事之道告教我们:团结就是力量。凡是搞不好团结,不能与人共事者,即使你有天大本事,还是注定要失败的。人如炭火,要相互依靠,相互合作,才能共存共荣。好共事的基本要求有三点:1、言而有信要做到有“信”,就要做好“三立”:一要以德立信。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培养良好的政治品质和思想道德,行正走端、诚实可靠,言而让人生“信”。二要以实立信。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哗众取宠,不尔虞我诈,不逞一时之快而落不实之柄,以免日久“失”人心。三要以践立信。要信守承诺,也就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面对托付,要量力而诺,切忌不自量力、大包大揽。2、宽恕为怀要做到“宽恕为怀”,就要做到“三容”:一有容人之心。宽恕他人,在思想上要出自本意,在行动上要自觉、主动,不作秀、不强求、不屈从、快乐容人,也使被容之人快乐。二有容人之量。要有容人的气度和海量,在容人的宽度、深度和时间的长度上做到最佳,不苛求自己的宽恕和好意一时之间就被领悟,允许他人有一个怀疑、接受的过程。三有容人之策。即使是宽容他人,也要讲究一定的策略和技巧,尽可能做到雁过无痕,也就是说要容人于无形当中,将团结体现在细微之处。3、立人达人要做到“立人达人”,就要增强“两观”:一是多赢观。要始终牢记“己之所欲即人之所欲”的道理,积极扶持、善待同事,把对手作为自己发展的助推器,不断完善自我,以求达成增进友谊、提高能力等多赢的局面,而不要把输赢得失锁定在单一的目标上。二是人本观。要以人为本,多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深切体味他人的处境、感受,切实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把团结共事做到极致。六、要把廉政落实在不出事上能干事、肯干事,会干事、好共事的司法行政干部还不能算完全意义上的合格行政干部。合格的司法行政干部还必须自己不出事。所谓不出事是指不违背政策法规,不触犯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法律,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坚持以理服人,以法服人。要想做到不出事必须常算“七笔帐”、常怀“七颗心”。算好七笔账:一要算好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二要算好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三要算好名誉帐,不要身败名裂;四要算好家庭帐,不要妻离子散;五要算好亲情帐,不要众叛亲离;六要算好自由账,不要身陷高墙;七要算好健康账,不要身心憔悴。领导干部一定要珍惜身处的岗位,对组织知恩图报,对自己知足常乐,对下属知人善任,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常怀“七颗心”:一是要常怀公仆心;二是要常怀省察心;三是要常怀谨慎心;四是要常怀敬畏心;五是要常怀平常心;六是要常怀进取心;七是要常怀民主心。综上所述,司法行政干部必须树立大局观念,大局观是一种优良品质和一种人生境界。从焦裕禄到孔繁森,再到郭秀明,展现出了共产党员讲大局的时代风采。在我市创建“文明、幸福、魅力新东港”、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一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更应该“讲大局、保平安、树形象、创一流”,从自我做起,自觉将本职工作做好,勤于思考、精于业务、乐于奉献,在工作中及时捕捉和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社会矛盾,为维护东港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尽心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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