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执行指南文件第一版-2006年5月发布本指南文件通过“欧盟RoHS执行机构信息网络”内部讨论而形成。应注意本文件仅提供信息和建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各成员国RoHS执行机构受本国的法律结构约束,并仅在本国法律结构范围内使用本指南。概述本指南文件包括3个部分:1.介绍:目的、原则和执行过程2.RoHS符合性文件3.抽样和测试本指南的重点:ٛ•可用来指导RoHS执行的基本原则ٛ•建议‘生产者’(指令第3条的定义)保存的文件类型ٛ•成员国执行机构可以使用上述文件来检查RoHS符合性的几种途径ٛ•几种可采用的抽样准备和分析测试的方法,以避免成员国之间不一致的执行决策ROHS指令中对“生产者”的定义是:(i)用自己品牌生产并销售电子电气设备者;(ii)以自己品牌再销售由其它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如果再销售的设备上仍保留原生产者的品牌,这样的再销售者不能视作为上述(i)副点的生产者;或(iii)专业从事向成员国进口或出口电子电气设备者。第一部分:简介本指南的目的与目标RoHS指令(2002/95/EC)中没有对需要保持的符合性文件或需要执行的程序作出规定。因此,本文件为上述事项提供非强制性的指南。本文件有2个主要目的:ٛ•帮助成员国执行RoHS指令,和•向业界澄清,如何证明其与要求的符合性本文件希望能成为成员国RoHS指令执行机构间更为广泛、自愿的执法合作的一部分。原则一个有效的RoHS符合性和执行制度应该基于以下基本原则:•成员国之间关于RoHS指令适用产品范围的一致应用和通用解释。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假设指令范围内的所有产品都符合要求,和ٛ•生产者的自我声明这些原则将给成员国和“生产者”(指令第3条定义:2006年7月1日以后在欧盟市场投放电子电气设备的人)提供一个有效的和经济的方法。执行过程面对如此广泛的RoHS指令覆盖产品,成员国首先必须决定哪些电子电气设备类目和产品需要进一步的调查。这将由市场调查决定,可以考虑以下一个或多个准则:ٛ•市场情报ٛ•随机抽查ٛ•已知含有高风险物质的产品ٛ•大宗产品ٛ•使用寿命短的产品ٛ•不可能被回收的消耗品ٛ•从外部机构获得的关注通知•从其它成员国获得的关注通知一旦关注度提升(不论任何理由的),成员国执行机构,在现阶段,可以向生产者提交正式的要求。执行过程的第2个步骤将在第2部分中描述。虽然后续的步骤已经被设想,成员国可以根据情况和国家法律授予的权力采取任何合理措施,必要时,可要求从市场上撤出该商品。指示性的非破坏测试(如XRF分析仪)可以在检验过程的每一步中使用,特别是在文件检查之前。该检测的结果不能当作不符合的证明,但有些执行机构,可能在没有实施文件检查前,依据此结果直接抽样(见下一部分--抽样和测试)。另外,在高度可疑时,可以不先进行文件检查而直接抽样。第二部分:RoHS符合性文件表1和表2给出了一种常见的市场抽查方法,用来帮助各成员国的官方执行机构实施RoHS指令。同时,RoHS符合性的整体方法是建立在符合性假设上的,各国官方机构要求生产者提供自我符合性声明作为该指令执行过程的关键原则。图1展示了一个RoHS符合性调查的步骤图。首先是生产者的自我声明。随后,如果生产者提供的证明无法保证符合性,则进行更详细的审核。在有所怀疑的情况下,可能(或可以)要求进行详细的抽样和测试。本文件中建议的执行过程提供了两种初始自我声明的方法。考虑到有些企业组织(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情况,为方便操作,可以使用产品/部件的均质材料符合性文件来证明。(图1方法B)然而,对那些具有高度组织化的内部体系(基于质量保证过程)的公司或组织,文件证明只是对生产者的RoHS符合性管理能力进行审核的第一步。见图1方法A。图2是执行措施的分步方法图(如需要执行ROHS管理)。来自-使用文件审核RoHS符合性的流程图注:本图不能和本文分开使用来自-RoHS执行措施流程图注:本图不能和本文分开使用注:执行结构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任何必要措施。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表1——典型的概要文件列表联系人信息组织内处理RoHS执行要求的联系点公司信息包括组织的规模、产品范围和大致的销售水平。符合的方法这是公司已有的任何符合性体系的概述,该体系将有助于符合RoHS指令。数据质量体系概况(适用于生产者明显依赖供应商提供的信息来证明其符合性的情况)包括风险审核、接收标准、采购程序和任何相关的文件,也可以是基于过程和基于产品/部件的文件的整合。表2——典型的符合性文件列表方法A方法B基于过程的技术文件(有关生产者确保RoHS符合性的内部体系的典型信息)基于产品/部件的技术文件(为确保特定产品RoHS符合性,产品/部件物理特性的典型信息)符合性保证体系(CAS)1)对体系的目标、必要要求和规范的规定。该规范应涵盖公司内部的符合性和供应链的符合性。7)生产者或供应商声明其在允许范围内使用受限物质的保证书/证明书。2)一个正式规定如何实施体系要求的过程,该过程被纳入到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中。8)生产者或供应商对每一部件完整的材料声明(包括已变更部件的修订版本),对RoHS分类和豁免使用的合理解释。该声明仅限于提供RoHS物质清单,而非全部材料的声明。3)一个用于支持过程和测量的技术文件体系(纸质或电子)以及必要的培训,工具和基础设施。以确保体系要求的符合性,9)部件/元件中均质材料的分析报告(可以是生产者或供应商的内部或外部测试结果)。该测试结果应是针对部件/元件中的均质材料。CAS有效控制的证明10)仅使用方法B的(SMEs)必须提供程序被实施和材料声明被审核的证明,以决定它们是否可信。执行机构需要看到文件化的符合性程序。4)验证符合性保证体系和/或过程的内部及供应商审核的结果(即供应商保证符合性的能力)。5)体系实施的证明,包括特定产品的符合性审核的结果。该审核包括产品审核(含RoHS分类和豁免使用的合理解释)、材料宣告、采购、存货、生产控制和适当时的物质分析。6)用于RoHS符合性数据管理的内部数据系统的概况。第三章:关于抽样和测试样品准备和分析检测的协调方法通常而言,为了检查对RoHS指令的符合性而进行的测试(无论是非破坏性还是破坏性的)是一种最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终的手段。为了得到产品符合RoHS的结论性的依据,生产者可能要选择对产品和/或具体部件的均质材料进行分析测试。执行机构也可以选择对欧盟市场上的相关设备进行这样的测试,来验证生产者的符合性声明。国际标准化组织已经建立了一批推荐的测试方法和标准,并且(在缺乏有关RoHS指令符合性的欧盟一致标准之前)生产者希望采用这些标准。在本文件的附录中可考虑增加一个测试标准程序和指南的附录清单。例如IEC62321第一版,111/54/CD就是一个具体的分析测试标准程序(在信息技术、通信和消费类电器行业中得到大力推广)。目前IEC标准还是一个草案,并且在附录中包括了一个拆分、选样和测试方法的选用的指南。其它组织(ASTM,IPC…)也正在讨论和制订相关标准,因此生产者和执行机构需要及时了解最新动态。RoHS测试标准参考物质为了保证测试结果的质量和减小不同测试方法带来的差异,可以用标准物质进行对比。这种标准物质是一种已知某元素精确浓度的材料。虽然标准程序是有用的,但是标准参考物质常常是证实标准被正确应用的最佳工具,所以应在执行策略中包含它。为此,欧盟委员会标准物质和测量学院和其它标准物质生产者正在开发特定的标准物质的标样。抽样电子产品的难题一个典型的电子产品包含上百个独立的元器件,例如IC(集成电路),分立元件(如电阻,电容,二极管,等等),电线,电缆,印刷电路板,连接器,紧固件,感应器,外壳等等。每个零部件都有独特的材料组成方式。例如一个集成电路的组成由硅基模,模固定材料,环氧树脂填充物质,模压成分,引线,引线镀层材料。这些不同的材料常常是由很多种物质组成的。如何从这样的设备上取得有代表性的样品是一个难题。筛选作为第一步,生产者和执行机构可以采用筛选工具,例如x荧光光谱仪(ED-XRF)分析。该方法因为简单、成本低被广泛推广应用,但是该方法的检测结果只能给出(元器件和材料是否含有有害物质)一个定性的结论。例如,对于一种或多种豁免物质和限制物质混在一起的情况,此方法不足以证明其不符合RoHS要求的可能性。该方法也无法区分不同的溴化阻燃剂,或确定铬的价态。对于XRF技术的局限性必须掌握并且加以考虑。一般情况下,台式实验室系统可以比手持式单元提供更高的精确度和检测更小面积的能力(0.5mm2)。另一方面,无论是台式实验室系统还是手持式单元,由经过培训的操作人员采用基于适当的测试程序(如可能,应使用标准参考物质来验证)的标准化协议是必要的。更明确的指南在本文中尚未提供,因为标准和仪器都在迅速发展。如果对该技术的局限性不了解的话,即使是正确操作ED-XRF仪器,也可能会得到错误的结果,这一点非常重要。生产者和执行机构可能希望采用某项工业标准。以上描述的筛选分析技术可以用来初步检测并得出“通过”、“未通过”或“临界”的结果。如果结果是明确的“通过”或“未通过”,生产者可以不做进一步的分析,但是执行机构考虑更进一步的执行措施,则需要更准确的分析结果。如果检测结果是“临界”,则应该进行更进一步的分析。抽样策略典型的电子产品可能包含成百上千种均质材料,对产品进行完整的测试常常是不现实的,因为成本、时间和样品准备等有限制。为解决该难题,推荐以下三个可行的抽样策略:来自以已知“高风险”材料制成的样品和用途为关注焦点。一般而言,不需要浪费时间和资源来检测材料中不太可能存在的物质。2.以那些使用常用工具(分析和测试实验室一般能找到这些工具)从设备上拆下的样品,或使用切片技术获得的样品为关注焦点。3.当某个零部件因为尺寸太小或者其它原因限制,无法再进行机械拆分,而且不可能对其中单独的均质材料进行分析,那么这样的零部件可以当作一个均质材料。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研究将两种或更多的均质材料组成的零部件进行均质化的工艺。当溴在高风险的塑料中检出,或铬在金属镀层中检出,而且它们的ED-XRF检测浓度都在临界值附近,那么就应该采取进一步的检测分析。当ED-XRF检测结果显示超标,但可能因为该有害物质是在豁免产品中,那么就应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当筛选分析的检测结果显示超标,执行机构应采用更精确的分析来获取起诉证据。1.以已知“高风险”材料制成的样品和用途为关注焦点现有大多数限制物质的使用情况都是已知的,所以可以根据“高风险”材料和用途来确定如何抽样。第一个抽样策略是从以前使用了限制物质的用途中抽取样品。一些已知的高风险材料和用途的例子包括:ٛ•PVC塑料(镉,铅;作为稳定剂和染色剂)ٛ•PS和ABS(PBDE作为阻燃剂)ٛ•红色橙色黄色塑料(镉,铅,铬酸铅中的六价铬;作为染色剂)ٛ•外壳金属镀层,紧固件,卡扣,螺丝(六价铬,铬酸盐最终处理)ٛ•装饰性的铭牌,按钮(汞,作为添加剂,染色剂,食品加工添加剂)ٛ•开关,继电器(汞,作为开关和继电器中的组成部分)ٛ•在元器件中使用的铅焊点ٛ•在厚的电路镀膜中采用的镉请注意这不是一个包含了所有情况的清单。2.以那些使用常用工具从设备上拆下的样品为关注焦点如果初筛分析不能给出一个清楚的结果,就采用本策略。在某些情况下,当不合格的结果出现的时候,我们不能就此确认其不符合RoHS,如有疑问,就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目前达成的“均质材料”的定义引入了“机械拆分”的概念。但是它并非唯一可以考虑的抽样方法。作为建议的第二个拆分策略,提交检测的样品是那些用常用工具从产品上分离下来的样品部件。常用工具指的是那些一般在检测实验室中所发现和使用的工具。注意在“in-situ”RoHS分析中当然可能存在更先进的分析技术,但目前对这些技术没有可以参照的标准。注意有关均质材料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