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反洗钱最新案例分析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部分银行进行了反洗钱专项执法检查,并于今年初对涉及存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问题处罚了部分机构和个人。现对检查发现问题及典型案例解析如下:【案例简述】问题一: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身份初次识别不到位。典型表现有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识别不全或错误;非自然人客户的控股股东识别错误;以及自然人客户未登记经常居住地或登记不规范,部分非自然人客户代理开户身份识别不到位。典型案例一:中国人民银行取消账户开户许可证前后,某支行共为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累计办理159家公司的代理开户业务,存在一人代理多家企业开户、注册地址集中、结算套餐资金来源同一人等疑点,涉嫌账户买卖。典型案例二:某集团公司XX市分公司在本行开户,支行在尽职调查中未按逐层穿透原则识别集团公司的最终受益所有人;典型案例三:如XX市XX有限公司,在本行开户,支行在尽职调查中填写的控股股东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甲某,实际为乙某。问题二:客户证件有效期超期,身份重新识别不到位。典型表现有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限未持续身份识别;自然人客户的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限或仍为一代身份证未持续身份识别。典型案例一:某个人客户2007年11月在某网点开户,其开户证明文件(身份证)于2016年2月到期,但至检查日网点未对系统弹窗提示信息进行核实变更或采取账户限制性措施。典型案例二:某公司2015年4月在我行开户,企业开户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于2018年9到期,但支行至检查日仍未进行核实变更或采取账户限制性措施。问题三:客户重要信息发生变更,但未进行身份持续识别。主要是非自然人客户及自然人客户的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未重新识别客户身份。典型案例: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我行系统记录的经营范围与公开信息显示不一致;某个人客户2000年4月在某网点开户,主机系统留存工作单位为宁波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留存职业为其他,未重新识别客户职业(公司职员等)。问题四:高风险客户强化身份识别不到位。典型表现是未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典型案例一:某个人客户2016年11月因接受人行反洗钱协助调查而被列为洗钱高风险客户,截至检查日网点共进行7次增强型尽职调查,但均未进行身份重新识别变更或采取账户管控措施。典型案例二:某个人客户因电信诈骗其个人结算账户于2019年4月被XX市反欺诈中心冻结,符合我行高风险客户分类标准。但至检查日开户网点未将该客户等级调整为高风险。问题五: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不到位。主要是部分客户存在两个或以上的客户号,未以客户为单位进行管理。典型案例:某个人客户2014年4月在某网点以“其他证件类型”开户,2018年10月在另一网点以“居民身份证”开户,留存证件号码均相同但系统产生的客户编号不同。问题六:不符合一人四卡规定。主要是部分客户同一客户编号下持卡超4张卡。典型案例:如广西银保监局对XX支行开展“2016年以后为持卡4张以上客户开办银行卡疑点数据”排查,经过我行核实排查,实际不符合一人四卡规定的共有112户,需联系客户落实销卡整改工作。[相关法规]《反洗钱法》中规定,金融机构有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等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案例启示]央行强调,2020年将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协调机制建设,继续强化反洗钱监管力度,针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且实行“双罚”制。在当前强监管环境下合规风险突显,为推进深层次整改,提出如下要求:(一)开展对照学习。针对案例所列的六类典型问题,各支行、各部门要组织客户经理、客服经理及反洗钱岗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对照问题找差距,加强执行层面整改,提出优化完善建议。各网点要认真做好对新开户的身份初次识别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智能渠道开户客户信息的审核,确保新开户身份识别基本合规。(二)上下联动促整改。相关专业部门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系统、制度、流程控制不到位现象,加强客户信息交叉核对验证,向上级提出系统控制优化建议,逐渐以“机控、刚控”代替“人控”,持续推进存量客户信息数据质量治理,提升客户信息有效性考核权重。(三)开展对照自查工作。全行上下要清醒认识当前“强监管、严处罚”的态势,各反洗钱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形成检查方案开展自查工作,各支行要根据专业部门的检查要求全力做好检查工作,形成反洗钱工作齐抓共管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