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和谐物业促进会章程社区和谐物业促进会章程简介;后大街社区和谐物业促进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后大街社区和谐物业促进会。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居民代表自愿成立的非营利性团体组织。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会社区和谐物业促进会章程本文内容:后大街社区和谐物业促进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后大街社区和谐物业促进会。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居民代表自愿成立的非营利性团体组织。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会员之间联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发挥社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三位一体”的作用,推进深入创建“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工作,督促物业公司开展工作,提高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区物业办公室、**区招**街道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招**街派驻一名联络员。第五条本协会的会址设在后大街社区。第二章工作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发挥“三位一体”作用:(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物业管理;(二)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和建议;(三)协调物业服务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四)反映小区业主的愿望和要求,维护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五)开展多种形式研讨活动,增进社区、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联系、沟通;(六)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七)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工作。第三章会员及权利义务第七条本协会的会长由本社区主任助理担任;副会长由社区范围内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和物业公司常务副经理担任;普通会员由社区范围内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该小区包片的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物业公司管理处主管、队长。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和行业道德规范,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三)参加和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四)及时准确地提供协会需要的信息和资料;(五)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第九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二)批准、修改协会章程;(三)决定和谐物业监督员的聘用;(四)研究决定其它有关重要工作。第十条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主持。第十一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二)检查监督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协会签署重要文件;(四)协调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社区居民开展工作;(五)决定和谐物业监督员的聘用。第十二条本协会和谐物业监督员本着自愿,义务的原则,由本社区推荐,经会员大会决定聘用。第十三条本协会和谐物业监督员职责:(一)维护业主正当权益;(二)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三)调解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四)督促业主尽到自身应尽的义务。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经2008年5月7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会员大会。第十六条本章程自2008年5月7日起正式施行。本文来自论文格式社区和谐物业促进会章程本文关键词:促进会,章程,物业,和谐,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