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法律学院学生会和文艺部的规章制度:***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是在院系党组织领导下,院系团委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坚决执行院系党委、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校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法学院的辉煌而奋斗!文艺部本着****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本文内容:***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是在院系党组织领导下,院系团委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坚决执行院系党委、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校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法学院的辉煌而奋斗!文艺部本着丰富校园文化,充实我院学生生活,积极组织文艺活动,发掘校园文艺人才,并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为目的,充分发挥学校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全局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利益,协助学院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创建文学与艺术想结合的校园氛围,切实为同学们服务。第二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一条****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1.在学生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有权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3.成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力,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第二条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2.宣传执行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3.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并及时反映的意见和要求;4.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5.学生会成员应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对外树立良好的学生会成员形象。第三章文艺部机构第一节机构设立第三条****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成员十二人。人员设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第二节部门职能第四条****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部门职能:(1)负责全校学生的文化娱乐活动的策划筹备、组织及实施工作,不断丰富全校师生的业余文化生活。(2)发现文艺新人,开发文艺项目,组织群众性文艺团体。(3)负责大型文艺晚会、文娱活动的策划、准备及实施工作。(4)指导各院系文艺组织开展活动。(5)传达学校的各项文艺任务到各院系,并协调和帮助各院系文艺部开展工作。(6)负责向各院系下级部门传达校领导对该部的指导意见;完成对各院系文艺部工作的宏观调控,并指导其工作。(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8)办理其他应由文艺部开展的工作。第四章人事制度第五条****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吸纳新成员程序: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2.根据学生申请,文艺部进行面试了解考核;3.面试考核通过后,确定为新成员,并有为期一个月的考察期;4.新成员考察进行校内公示合格后,方可正式加入学生会。若在试用期间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录取。第六条****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成员离职程序:1.申请离职人向主席团提交离职申请书;2.由主席团将申请书呈交学生会指导老师签署意见;3.工作交接完成后方可离开学生会。第七条****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成员效能考核:1.由主席团对部长、副部长进行考核,部门成员由部长、副部长进行考核。2.考核内容包括日常积极性,处理事情的能力,完成交办工作的效率等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各项能力。3.考核应公平公正,不加杂个人情感如发现考核过程中不能公平公正,主席团将考虑其职位问题。4.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结果由秘书处负责统计保管。第八条****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成员请假制度:1.文艺部成员有任何正当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议等,必须请假。2.请假必须为书面请假或短信请假,部长需将请假条或请假信息转交秘书处。第五章财务制度第九条学生会因工作可能产生的经费,必须向主席团提前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条所报销费用必须属实,并有报销凭据。第十一条需要报销的费用应由指导老师签名后,方可到办公室报销。第六章工作制度第一节例会制度第十二条例会对于保证部门的正常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严肃会场纪律,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1.文艺部工作例会每周举行一次,总结上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每次开会应对会议精神和内容做好记录。2.部门工作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不得早退,如果有事无法到场须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视为旷会。3.会议期间要求严肃纪律,所有参会者要做到:①衣冠整齐,举止文明,不得抽烟。②不许大声喧哗,所有手机应调至震动或关机。③尊重他人,当有人发言时,不得私自交谈、讨论。④有意见或建议可举手示意批准后提出。⑤部门成员对所安排工作有所疑问或感觉不能胜任者,会议上当面提出,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不可敷衍了事。⑥在会议中使用普通话。⑦保持会议场地的清洁。第二节活动流程制度第十三条1.部门会议讨论活动,经决议通过后,拟定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并交至办公室,由老师批申。本部门在活动方案确定前应把活动的计划可行性,经费预算等有关情况交由本部门全体人员讨论。2.管理老师批申通过后,部门落实策划,计划实施。分配工作,相互配合。部门活动如需要其他部门合作完成,须提前向老师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3.活动开展前展开必须提前打电话通知秘书处人员做会议记录。如需交场地,经费等,须在活动策划中写明,交至老师审批。4.在开展活动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人员具体活动时间及地点。5.活动结束后,整理小结,各种资料均需存档,妥善交至办公室保存。第七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学生会评先推优的工作以效能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第十五条在职成员,如有工作不认真,拖延工作等行为,由部长、副部长进行谈话。情况严重者主席团将院团委批准给与除名处理。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如无正当理由三次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等,均被认为自行脱离学生会,学生会将报院团委批准给予除名处理。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借用学生会工作名义,做出任何与学生会无关、违纪等事情一经发现,由主席团进行谈话,情节严重者报院团委批准给予除名处理。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所有。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2017年6月3日本文档由论文格式()用户上传本文档由论文格式()用户上传****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本文关键词:团总支,法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