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调解工作调研城镇人民调解工作调查简介:朱**镇人民调解工作调研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程序简易性等特点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亦面临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镇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本文内容:朱**镇人民调解工作调研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程序简易性等特点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亦面临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最近,我镇司法所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对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一、基本情况朱**镇镇域面积77.11平方公里,下辖17个居委会,11个行政村,常住人口13万人。截止至2014年底,朱**镇共有47个调委会(其中村居调委会28个,企业调委会18个,镇层面调委会1个)和2个派驻公安派出所的调解室,共有人民调解员215人。根据统计,调解员类别大多为村(居)为主,占总数的69%;年龄分布大致在30-50岁,占总数的67%;其中85%以上调解员为兼职调解员。2015年第一季度共调解纠纷136起,成功调解130起,调解成功率96%,共制作协议书126份。二、主要做法及特色亮点:1、健全机构。朱**镇建立了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参与成为成员单位,同时,加强基层调委会建设,确保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能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完善制度。朱**镇以完善制度建设来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了公开承诺、矛盾纠纷排查、来访接待及过错责任追究等一整套操作规范,如《综治工作中心工作流程图》、《人民调解工作流程》等。在强化预防上,制定了严格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镇级层面上每月的维稳例会制度,把调解工作的触角向下延伸,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接访上,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要求对每个来访事件都登记清楚,认真调查,妥善处置,及时反馈。3、队伍建设。朱**镇注重调解队伍的建设,着力提高基层队伍的业务素质,不间断持续开展各种形式培训,提升基层村居调解干部的工作能力,真正实现“矛盾不出村居,问题不上交”。主要做法有:一是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各种培训;二是自发组织以片会形式,以会代训,强化交流讨论;三是借助朱**法庭力量,组织基层调解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内涵,提升基层化解矛盾的专业化水平。4、品牌特色培育。在认真做好日常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朱**镇注重特色亮点的建设,建立了以上海市首席调解员名字命名的“王继洪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品牌效应,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在化解社会矛盾中起到了积极作用,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受到了人民网、中国经济网及上海政法综治网等多家媒体报道。5、典型引路。阶段性对调解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并发掘优秀调解员如徐国贤、王继洪等作为典型加以宣传,并对好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成册,作为人民调解员的参考工具书。三、存在的问题:1、调解员的法律专业性有待提高。经统计,法律、社会等相关专业的调解员仅占总数的30%左右,虽然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双方当事人意愿,强调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和解,但是作为村居调解干部也必须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引导,如果法律知识缺乏,有可能会误导群众,引发次生纠纷。2、调解员队伍流动性大。村居调解干部调动频繁,人才流失尤为严重。调解干部大多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工作水平和能力得到很大锻炼,成绩比较突出。因此,一旦换届选举,许多调解工作骨干往往被频繁调整使用,提拔到更重要的岗位上,从而直接影响了调解员队伍的稳定和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另外兼职的人员过多,也给基层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的提高造成了困难。3、基层调解工作压力大。随着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地位作用的日益凸显,人民调解的社会认可度和人民群众信任度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受理的矛盾纠纷范围逐渐扩大。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误解,对人民调解抱有过高的期望,对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片面理解,忽视了人民调解民间性、自治性、中立性的本质,基层调解工作有些不堪重负。4、群众与行政部门之间矛盾有些是因为职能部门在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工作疏忽、不到位造成的。职能部门在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或因业务不熟练,工作效率低下,各个职能部门之间以及与群众之间缺乏及时的沟通导致政府的诚信度下降引来更多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四、需要采取的对策1、建立人民调解员的准入机制。人民调解员应该成为一种职业,招聘调解员时,除了需具备基本条件外,要采用专业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调解员的任职条件。对一些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人员配置,要设定法律、专业、行业背景和工作经历的门槛。2、建立人民调解员完善的培训制度。建设一支具有一定法律、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人民调解队伍,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客观要求,这就要完善调解员的培训制度。调解员能够多出去,拓展视野,全方面展开对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对提高其处理日常工作的能力水平至关重要。3、完善行政调解的有效制度。着力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做好相应工作,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对接。行政机关应集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力量,发挥其各自特点及优势,合力有效化解纠纷,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协作的“大调解”工作格局。4、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从源头杜绝此类矛盾。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以此提高百姓的满意度并杜绝行政职能部门与民众之间矛盾的产生。5、加强法制与道德的宣传,提升全民法制意识以及礼让、谦让的美德。组织法制与道德的宣传活动,让社区百姓都能积极参与进来,把法律与良好的道德修养内化为群众内心的一种信念、一种坚持,引导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养成人与人之间互相谦让互相关爱的好习惯。???????????????????????????????????朱**司法所???????????????????????????????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本文来自论文格式镇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本文关键词:调研,人民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