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妇女调研报告留守妇女研究报告简介;**县妇联关于留守妇女情况的调研报告按照省妇联《关于开展我省留守妇女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妇联于7月底至8月初组织全县22个乡(镇)、场妇联对全县农村“留守妇女”状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并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留守妇女”的生产生活情况等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留守妇女调研报告本文内容:**县妇联关于留守妇女情况的调研报告按照省妇联《关于开展我省留守妇女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妇联于7月底至8月初组织全县22个乡(镇)、场妇联对全县农村“留守妇女”状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并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留守妇女”的生产生活情况等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县农村“留守妇女”的基本现状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8年8月,我县实现劳务输出(多为季节性和短期外出务工人员)达97756人(次),其中已婚打工人员为9142人(次);农村“留守妇女”共683人,占外出务工人员总数的1%。从年龄段看,“留守妇女”年龄多在30—40岁之间,其中30岁以下“留守妇女”占9.1%;30-40岁“留守妇女”占43.6%;40岁以上“留守妇女”占47.3%。从学历水平看,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576人,占“留守妇女”总数84%;高中以上学历107人,占“留守妇女”总数16%。从家庭经济状况看,73.7%的“留守妇女”从事农业生产,分担部分家庭开支;10.4%的“留守妇女”家庭经济来源完全依靠丈夫打工所得;非农业生产型“留守妇女”达到15.9%。这些“留守妇女”中,独自教育、抚养子女的留守母亲有348人;承担赡养1-2名老人义务的“留守妇女”335人。二、我县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的外移,在我国广大农村出现了一个独特的群体—留守妇女群体。在我县,劳务经济发展较快,农村劳动力输出的增多,留守妇女数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权益保护、身心健康等问题也越发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妇女”普遍背负着不同程度的生活、生理和心理、精神等方面的压力与重负。一是丈夫长年外出打工,加重了“留守妇女”的生活负担。农村“留守妇女”在丈夫外出打工期间,除了承担家务外,还要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从事农业生产。长期的体力透支,严重的损害了她们的身体健康。二是夫妻感情严重缺失,少交流、欠沟通,导致婚姻危机此起彼伏。调查表明:农村“留守妇女”的丈夫在外打工,多半是一年才回家一次,夫妻双方在情感和生理需求上都是双重煎熬,空虚寂寞,第三者、婚外恋的现象逐年递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留守妇女家庭的稳定,造成农村打工家庭离婚率不断上升。三是心理压力大、精神负担重,造成部分“留守妇女”缺乏安全感。由于丈夫长年不在身边,一些“留守妇女”的情感世界出现空缺,缺乏安全感。一方面这些“留守妇女”在日常生活中谨小慎微,由于丈夫不在家,她们睡不踏实,平时也不敢与村里的男人多说一句闲话,怕引来是非;另一方面她们还担心丈夫是否忠诚,想跟随丈夫一同外出务工,可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责任又让她们望而却步。四是缺乏“四自”精神,少时间、少精力,家庭教育知识有待增强。调查中发现,一些“留守妇女”部分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繁重的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消耗了她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她们认为自己缺乏文化科技知识及“自尊、自强、自立、自信”的意识,一味地将致富增收、提高生活质量认同是男人的事。受年龄、文化水平、时间精力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留守妇女”们不愿意去学习和接受新鲜事物,极大地制约了自身的发展进步。在教育子女方面,认为自己能力有限,没有时间和精力也就在子女的学习和教育上格外显得力不从心,导致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平平、严重阻碍了子女的综合教育和全面培养。三、我县“留守妇女”工作的发展慨况一是各级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留守妇女”维权工作。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妇女”工作,把“留守妇女”的维权工作具体落实、分配到相应责任人,健全县、乡、村三级维权机构,建立妇女维权站,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设立投诉信箱,设置专职接待人员,认真接待留守妇女的咨询和投诉。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制度,能够及时掌握大案、要案及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保障了妇女维权渠道的畅通。目前,我县已建立健全村级妇女维权机构32处,覆盖率达100%。二是增强妇女法律意识,提高“留守妇女”的维权能力。**县妇联将提高妇女法律意识作为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积极实施《**县妇联“五五”普法规划》。利用节日契机,组织巾帼维权志愿者深入基层宣传、解疑答难活动达23次。通过在开通镇、瞻榆镇等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乡镇开展“送法进村屯”,举办《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专题讲座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留守妇女”对法律知识的知晓率,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县妇联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普法活动,2008年联合司法局共深入到15个乡镇和9个社区开展送法下乡和送法进社区活动,从广度乃至深度上为广大妇女维权创造了有力条件和保证。三是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增强“留守妇女”的致富能力。科技培训是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和促进增收致富的有效渠道。县、乡、村三级妇联层层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目标,丰富培训内容,采取科技大篷车、科普大集等形式实施送科技下乡入户工程,通过编排、演出学科技、学文化、学技能方面的节目,宣传科技种田的重要意义,丰富多彩、形式新颖的科技培训方式深受广大农村妇女的欢迎。到目前为止,全县各级妇联组织从自身实际出发,累计开展“科技之春”等培训74期(次),培训妇女6950人(次)。瞻榆镇辣椒协会的一名女会员参加了“全省巾帼经济人培训班”,并获得国家承认的“经济人资格证”。四、对农村“留守妇女”工作的几点建议一是全社会共同关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充分认识“留守妇女”在家庭中的核心位置,组织“留守妇女”参与“平安家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让社会部门走近并了解“留守妇女”的生活,引导她们走向健康、向上的生活,促进和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二是部门帮扶,加大扶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考虑“留守妇女”的身心和利益需求,从女性健康、就业、情感需求等方面出发,制定《留守妇女工作实施纲要》,出台关爱“留守妇女”生殖健康医疗援助、“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等相应的帮扶政策和措施。针对“留守妇女”的实际生产状况,支持和帮扶她们发展种植、养殖项目,提供资金、技术、创业条件等各方面的倾斜性政策服务。鼓励和扶持“留守妇女”自主创业,使她们在增加收入的同时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为自身创业就业创造机会。三是以基层妇联组织为依托,真正地为“留守妇女”服务。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贴近妇女、服务妇女的优势,紧紧围绕“留守妇女”的需求服务为工作重点,选拔素质好、能力强、乐于奉献的优秀妇女担任妇代会主任,发挥女党员作用,建立乡镇“留守妇女学校”,建立“留守妇女”档案,并以此为依托,帮助“留守妇女”实施增收致富、维权普法,引导和鼓励“留守妇女”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留守妇女”综合素质。加强“留守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要通过有效途径大力营造热爱学习、勤劳致富的氛围。充分利用“留守妇女”学校等学习培训阵地,对“留守妇女”进行文化培训和扫盲,提高她们的基本素质、文化水平和致富本领,使“留守妇女”都能掌握一门以上生活生存的实用技术。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举办各类普法知识讲堂活动,以典型案例和事实说话,让广大“留守妇女”在学法中用法,在知法、守法的同时,引导和帮助“留守妇女”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弘扬“四自”精神,对“留守妇女”进行科技知识培训,提高文化程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我,在抓生产、强建设、护家园、育子女方面成为复合型的新时代女性。本文来自论文格式留守妇女调研报告本文关键词:留守,调研报告,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