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则》的通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通知?各县卫生计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计生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7月10日?附:1.《**市卫生计生委“双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通知本文内容:**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通知?各县卫生计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计生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7月10日?附:1.《**市卫生计生委“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2.《**市卫生计生委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3.《**市卫生计生委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89号)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两库一细则”备案的函》要求,结合市卫生计生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求,全面推开随机抽查,努力提高监管效能,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创新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方式,加快建立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卫生计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二)坚持公正高效原则。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四)坚持协同监管原则。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积极主动与其他执法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和信息互通。根据工作和业务范围,做好执法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形成联动协同的监管格局。三、工作措施(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依据,以市卫生计生委职责为主要内容,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频次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三)建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监督执法人员职务、所属执法机构、专业类别、执法领域等内容。名录库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级建立,并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时,应当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及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四)建立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严格按照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卫生计生监管对象名录库。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和其他检查对象,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执法检查。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应进行动态调整,至少每年更新一次。(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频次原则上每年一次,抽查比例应当根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当年工作实际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六)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随机抽查结果应当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四、工作步骤(一)确定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在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中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年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医疗服务卫生监督、放射卫生监督等5个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事项开展随机抽查,在学校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等2个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中开展随机抽查,力争2018年实现全覆盖,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要求进行动态调整。(二)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托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三)制定随机抽查规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制定抽取规则。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及随机抽查力度。2017年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医疗服务卫生监督、放射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事项中开展随机不少于全市总数4%的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原则上为1次/每年。(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规定直接向社会公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通报抽查总体情况。(五)整合执法资源,推进联动执法。加强省、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层级联动制度,避免重复执法。加强市级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推行联合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二)明确责任分工。委医政科负责组织实施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协助市卫生计生委制定随机抽查规则,指导县区监督执法机构开展随机抽查。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监督执法随机抽查具体抽查任务。(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执法机构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本文来自论文格式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通知本文关键词:关于印发,细则,随机,公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