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税务局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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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税务局管理手册**省地方税务局管理手册介绍:**省地方税务局管理手册目录一、部门职能··································································(1)二、内设机构·······················································**省地方税务局管理手册本文内容:**省地方税务局管理手册目录一、部门职能··································································(1)二、内设机构··································································(1)三、政策法规··································································(2)四、管理制度··································································(2)五、考核检查··································································(3)内设机构**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事业单位直属行政机构办人巡基政行征收纳财税税规督机离稽直直大转电后税税干公事视层策政管入税务政政费察关退查属属企型子勤收收部室处工工法审和规服管一二征内党休局一二业综税服科咨教作作规批科划务理处处收审委人分分税合务务学询育办处处管技核处处管处员局局收改管中研服中公理发算理工管革理心究务心室处展处处作理示中所中处处局范心心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管理手册根据省委加强“三基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管理手册如下:一、部门职能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税收、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2.参与税收政策的研究,具体起草有关文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在授权范围内对地方税收政策进行解释。3.研究制定全省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全省地方税、共享税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全省地税涉外税收管理工作。5.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交付征收的各项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分析监控等工作。6.监督检查全省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7.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8.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9.预测、分配和下达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税源监控、分析和预警;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10.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11.组织开展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12.垂直管理全省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负责各级地税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等工作。13.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查、信访、保密、密码、政务信息简报等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机关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对外事务和全省地税系统外事工作。(二)人事处承办省局党组日常事项;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全省地税系统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承担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市局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以及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全省地税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三)巡视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要求,拟定全省地税系统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拟定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省地税系统巡视工作。(四)基层工作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拟定全省地税系统基层建设、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创建、思想政治工作等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地税系统基层建设;负责干部职工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评先创优活动,加强精神文明、税务文化建设等;负责加强全省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五)政策法规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承担机关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及备案备查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和结果公布;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及赔偿案件;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工作;根据总局要求开展涉税反补贴调查工作。(六)行政审批管理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省地税局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协调、督办工作;指导市、县(市、区)地税局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等工作;做好“放管服”相关工作;负责税收执法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省政府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七)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推进征管改革;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方案;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地税信息化应用等。(八)收入规划核算处编制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测算、分配和下达年度税收任务;监督检查税收任务执行情况和税款缴、退库情况;建立税收分析工作机制,开展税费收入预测,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经济税源调查、重点税源监控及风险预警信息处理;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收入数据。(九)纳税服务处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地税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税收政策咨询、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负责税收宣传月工作;负责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工作。(十)财务管理处拟定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办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全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办理各项经费划拨;负责全系统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等。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工作。(十一)税政一处负责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七税一费”的税政管理工作;营改增后代征代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营业税后续管理工作;负责2018年新开征的环保税的税政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税政税制改革、业务建设、外部门征求意见、提案办理、政策解释等事项;负责全省车船税联网征收;负责我省煤炭供给侧改革、服务业发展、物流业降本增效、农村集体用地、税收调查、财行收入月度分析、两税比对、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专项工作。(十二)税政二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负责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涉外企业税收管理、居民境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十三)规费征收管理处负责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和采矿排水水资源费、工会经费的代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规费征管实施办法;优化规费征收系统;对具体规费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规费的日常管理、检查、分析等;参与有关规费政策的咨询辅导。(十四)督察内审处承办全省地税系统内部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承办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税收执法疑点数据核查;承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收税收违法行政行为举报调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与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内控机制建设管理工作;承办个案批复专项检查和台账管理工作;督察落实各类审计结论和税收执法检查结论等。(十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协助制定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学前准备等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各党支部的组织管理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机关党支部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机关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省局党组部署的省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完成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和省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十六)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省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十七)稽查局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稽查工作的管理、组织、指导、业务培训,开展本级案件稽查工作,受理、查办举报案件。(十八)直属一分局负责六大国有银行、两大国有保险公司、**焦煤集团、**国信集团等企业的税收及规费的征收管理。(十九)直属二分局负责全省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的征收管理;牵头负责全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与管理)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范围内跨区域项目(工程)契税、耕地占用税税款征收的协调工作;负责全省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检查工作;处理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二十)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对省级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市级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二十一)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地方税务局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各企业、各单位贯彻执行税收法规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交付征收的各项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和省局有关纳税服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组织开展税收宣传;负责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办省局和**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十二)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负责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拟定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案,负责全系统网络维护工作;负责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检查、评估及等级评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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