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流动及小农家计模式对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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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流动及小农家计模式对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农民流动和小农户规划模式对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农民流动及小农家计模式对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一、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地加快,农村人口大规模地向城市迁移,造成农村常住人口的减少。同时,由于目前农村宅基地退出问题无法完善解决,我国农村地区“一户多宅”,或已经在城镇就业定居但在农村仍然占有宅基地且处于闲置状态的现象愈演愈农民流动及小农家计模式对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本文内容:农民流动及小农家计模式对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一、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地加快,农村人口大规模地向城市迁移,造成农村常住人口的减少。同时,由于目前农村宅基地退出问题无法完善解决,我国农村地区“一户多宅”,或已经在城镇就业定居但在农村仍然占有宅基地且处于闲置状态的现象愈演愈烈,并不断出现大部分农村宅基地闲置的现象。据2010年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高达16.53万km2,占全国建设用地总量的62%,是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4.6倍。另外,根据中国科学院地理资源所测算,通过构建完善的农村人口转移机制及宅基地退出与盘活机制,全国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潜力约为0.076亿hm2。在节约利用土地的形式下,为能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城市建设用地矛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更加完善的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是很有现实和价值意义的。为能建设更加完善的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清楚了解影响其退出的因素是关键。而宅基地的有序退出离不开农民的配合与支持,因此有必要深入探究影响农民宅基地退出因素。其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投资、户籍制度、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及方式、就业、养老、生活成本、农业生产、户主的教育程度、家庭年收入、家庭中外出打工人数、农民的流动等等。笔者认为农民的流动及小农家计模式是影响农村宅基地退出的主要因素。本文主要从农民流动以及小农家计模式两个方面探讨其对现今我国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以期为各级政府制定合理性农村宅基地退出政策提供理论依据与现实基础。二、国内外研究动态(一)国外研究动态目前,国外学者对宅基地领域的相关研究比较广泛,Brandt等研究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中提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混乱与使用权不稳定是阻碍农村土地有效分配的主要原因。有学者从研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发现,土地使用权流转不能大范围推广的主要原因是使用权权属不明确。(需要补充****)(二)国内研究现状1.国内农村宅基地退出现状我国农村宅基地退出目前是什么状态及遇到哪些问题要解决(总结概括)就国内有关于农村宅基地退出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点:一是认为当前的农村居民点占地规模大,利用效率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不利于18亿亩耕地红线的保护。二是认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带来农村人口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反增的悖论,不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及农民生活的改善。三是认为现行的宅基地管理制度阻碍土地要素价值及农民财产权利的实现,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及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客观要求。四是认为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应具备经济社会基础,当前社会形势已具备经济、政策条件,应该抓住时机,尽快改革。五是认为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有助于农村人口的城市转移,加速城镇化进程,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六是认为农村宅基地利用问题的出现既与农村土地制度、城乡二元体制、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关,更与我国发展战略、经济结构及人口结构有关。2.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制约因素分析宅基地作为农村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不仅具有生产功能、生活保障功能,还有家庭资产功能。对于农户而言,宅基地是其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因此,宅基地退出不同于国家征收或征用土地行为,完全不具有强制性,但是要让农户自愿主动退出宅基地、顺利实施退出活动并非易事。我国当前各地开展宅基地退出大多数是由地方政府主导的,有些地区是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进行的(??)。在实践中,地方政府如果不尊重农民意愿和利益诉求,漠视甚至肆意侵害农民宅基地权益,必然会影响到退出工作的开展、农民宅基地权益的保护乃至农村社会的稳定。文献检索结果显示,近年来国内学者围绕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较多研究,主要从定性和定量2个方面开展。其中,在定性研究方面,张秀智等认为政府财政投资是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的主要因素。朱新华认为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由于农民无法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住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宅基地承担了重要的住房及社会保障功能,因而制约了农民退出的意愿和行为,户籍制度改革对农户退出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在户籍改革力度较大的地区,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相对较强。肖碧林等认为目前宅基地退出主要由政府主导推动,农民处于被动接受的角色,在实践中未能充分尊重农民主观意愿和保障其长远生计是影响宅基地退出的主要原因。张秋琴等研究指出宅基地退出补偿方式、预期退出后的生活改善程度对农户的退出意愿影响较大。彭长生等通过对安徽省6个县1413户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分析,认为影响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因素依次为就业、养老、生活成本和农业生产。在定量研究方面,国内学者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较多的实证研究,但不同的学者研究得出的结论不同。许恒周等对不同代际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认为是否持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对新生代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显著。黄贻芳以重庆市梁平县为例,研究指出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了解程度、是否支持宅基地退出改革、对&收益的认知(???)是影响退出行为的主要因素。魏凤等以天津市宝坻区为例,研究认为户主受教育程度、改善住房条件和出行条件、家人和已经退出者意见、社会保障能否得到解决与退出意愿呈显著正相关。彭长生研究发现农民的宅基地继承权认知状况对其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宅基地抵押权认知状况有显著的负向影响。魏晨等研究指出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与农民拥有职业技能、家庭中外出打工人数、家庭年收入和拥有宅基地数量有明显正向关系,而与农民年龄、农业收入比重等有明显负向关系。王兆林通过对重庆市1829户农户调查,运用计量模型定量分析了影响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研究认为退出补偿是农户最为关心的,也是最重要的因素,除此之外,还有个体特征因素、土地经营与利用因素、社会保障因素等。3.推进宅基地退出的政策建议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的部分政策与国家现有法律存在一些冲突,这使得宅基地的流转抵押在法律层面会遇到一些困难,使得难以实施下去。这需要国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上下统一,以免因冲突难以落实。二是完善宅基地产权制度;确权是宅基地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第一步。首先就要加快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组织村民集中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为保障农民利益和进一步出台实施相关政策打下基础。三是建立合理的宅基地价值评估制度;宅基地要流转就必须有准确合理的价值评估标准和评估体系。目前的宅基地价值评估主观性较强,没有统一的标准,更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实施。因此,当前应需根据宅基地各方面的功能和增值能力进行评估标准的制定,同时也需要设立专门的评估机构对宅基地面积和价值进行评估。四是资金统筹规划,来源多元化;补偿优惠措施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村民的决策,要想政策顺利实施,就必须有资金的保障。资金不仅要从各级政府财政支出中扣除,还需要各级政府统筹规划,减轻乡镇财政压力。五是加强宅基地相关知识的普及;农民的宅基地知识相对来说比较缺乏,村镇应加强宅基地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或组织有关宅基地退出宣讲会,使更多村民知道宅基地退出的意义,以减少排斥心理,方便政府工作。(三)述评综上所述,制约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所有因素中,分别从政策、户籍制度、还有农民自身因素以及退出补偿措施等方向来研究。这些因素并不是主要影响农村宅基地退出的主要原因,就农民权益保护角度下,农民的流动以及小农家计模式的产生才是影响其退出的主要因素。三、研究的主要内容农民的收入一般主要来源于两个部分:一是外出打工;二是在家务农。一方面,由于中国经济结构部分程度上决定了大部分进城农民务工收入微薄,所以城市劳动力的再生产难以继续完成。而在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下,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使得城市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城市打工者的收入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另一方面,在人多地少的资源束缚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农业增长不增收的局面长期存在。因此,由农业收益与打工收益两者共同撑起小农家计,二者缺一不可。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家庭发展资金,一般情况下,老人都积聚留守在村里种田,而年轻人都会选择外出打工挣钱维持家庭经营。这样,留在农村的人口大部分都是劳动力较弱的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部分宅基地闲置状况,而闲置世间的长短也受农民进城就业情况影响。一般,永久性的宅基地闲置情况很少存在。也有学者从村庄空间形态角度下统计的户均宅基地0.268大的容积率,并以此得出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效率低的结论。而宅基地的使用效率一般应从小农家计模式、农民流动机制的角度来考虑才符合农村社会现实。四、研究的主要方法本文研究的主要方法是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出本文需要的内容,采用定性与定量的分析进行撰写研究计划。在实施阶段,可以采用实地调研法,制定调查问卷,对湖南省本地的一些的乡村进行调研,分析农民人口的流动以及小农家计模式对农村宅基地的影响。五、研究的主要创新点从目前有关影响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所有因素中,缺少从农民人口流动以及小农家计模式角度下的研究。而大部分学者都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所以,从这个角度研究其对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是一个创新点。这个角度的研究有助于政府考虑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退出补偿机制,能够加快解决农村部分宅基地的闲置问题,使得我国土地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这个角度立意新奇,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研究主题。(四)参考文献[1]龙花楼.中国乡村转型发展与土地利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2]李裕瑞,刘彦随,龙花楼.中国农村人口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时空变化[J].自然资源学报,2010,25(10):1630-1638.[3]张秀智,丁锐.经济欠发达与偏远农村地区宅基地退出机制分析:案例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9(6):23-30.[4]朱新华.户籍制度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24(10):129-134.[5]肖碧林,王道龙,陈印军,陈静,钟志君,陈学渊.我国农村宅基地置换模式、问题与对策建议[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1,32(3):37-41.[6]张秋琴,罗海波,严金明,黄璐水.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调查与可行性评价:以贵州省样本区为例[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4,31(4):6-14.[7]彭长生,范子英.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安徽省6县1413个农户调查的实证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2(2):154-162.[8]]许恒周,吴冠岑,郭玉燕,密长林.宅基地确权对不同代际农民工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分析:基于天津248份调查问卷的实证研究[J].资源科学,2013,35(7):1423-1429.[9]黄贻芳.农户参与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因素分析:以重庆市梁平县为例[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36-41.[10]魏凤,于丽卫.基于Logistic模型的农户宅基地换房意愿影响因素分析:以天津市宝坻区为例[J].经济体制改革,2012(2):90-94.[11]彭长生.农民宅基地产权认知状况对其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基于安徽省6个县1413户农户问卷调查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3(1):21-33.[12]魏晨,陈英,白志远,黄思琴.基于Logic回归模型的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测算:以玉泉镇4个村庄为例[J].中国农学通报,2014,30(32):114-121.[13]王兆林.户籍制度改革中农户土地退出行为研究:重庆的实证[D].重庆:西南大学,2013.[14]刘锐.农村宅基地退出问题再探讨[J].中州学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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