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简介:一.常识产权的概念常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效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运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力。常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业,它与房屋、轿车等有形产业一样,都遭到国家法令的维护,都具有价值和运用价值。有些严峻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轿车等有形产业。二.常识产权的特色一是常识产权的独占性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本文内容:一.常识产权的概念常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效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运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力。常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业,它与房屋、轿车等有形产业一样,都遭到国家法令的维护,都具有价值和运用价值。有些严峻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轿车等有形产业。二.常识产权的特色一是常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力人才干享有,他人不经权力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力。常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发明性劳动获得的效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效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力。这种智力效果又不只是思维,而是思维的表现。但它又与思维的载体不同。权力主体独占智力效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一切权,所以曩昔将之归入产业权。二是常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发明,归于“智力效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范畴从事全部智力活动而发明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力。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效果,这种智力效果归于一种无形产业或无体产业,可是它与那种归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产业(如电气)、与那种归于权力的无形产业(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三是常识产权获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常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产业权(其利益首要是经济的)不同。四是常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常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令获得的权力只能在该国境内有用,受该国法令维护;常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令对常识产权分别规则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力自动终止。三.入世后过渡期我国常识产权维护的现状常识产权维护作为WTO的三大支柱议题之一,从其表现特色上看,也日趋杂乱。入世后的前3年,我国大幅度降低了产品关税,同时取消了大部分的非关税壁垒,效劳交易也按许诺逐步开放,常识产权维护制度不断完善,这个阶段重点首要表现在产品交易范畴;而现阶段,我国处于入世的后过渡期,来自各方的压力都将集中于效劳交易的全面开放,效劳业的各个范畴都将面临维护期满后的考验,而常识产权维护问题将作为一个中心的问题穿插其中,总的来看,现阶段我国常识产权维护首要有如下特色:1.常识产权维护的重要性日趋显着,已成为市场竞争的中心兵器现阶段,常识密集型产品与效劳交易在国际交易中的比重逐步上升,常识产权维护问题变得更为重要。通过WTO的争端处理机制受理的国际交易纠纷案子中,常识产权相关案子位列第3,仅次于反倾销和维护措施纠纷案子之后。我国与WTO接轨越严密,常识产权维护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也日益加大。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常识产权维护的程度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密切关系。经济越兴旺的区域对常识产权维护的重视度越高,曩昔10多年间,专利请求排名前6名的依次是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和山东,而经济欠兴旺区域,尤其是西部区域,常识产权维护的认识较为淡薄。众所周知,经济全球化的今日,全球概念不只仅指产品、资本等有形产品的全球范围流通,更是常识、信息等无形产品的流通。常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将成为交易的中心,成为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常识产权的构成份额也将成为企业活力与生命力的重要查核目标。目前我国企业的常识产权认识不强,就专利这项而言,我国10几年来在国外请求的专利只有2000多项,而日本索尼、日立等公司1年在国外就请求4000~5000件,差距极大。2.常识产权侵略手法日趋多样化入世后过渡期常识产权侵略的手法产生了变化,为了躲避WTO框架下常识产权的相关协议,常识产权侵略的手法日趋隐蔽,多样化,难以界定。首要表现在:榜首,侵略商标专用权和侵略商业秘密违法案子成为了最首要的案子;第二,经济兴旺区域的违法比经济欠兴旺区域严峻;第三,个人与单位违法并重。查询显示,在冒充注册商标案子中,大批量出产技术含量高的冒充产品以单位违法为主,小批量出产技术含量低的冒充产品以自然人违法为主,而在侵略商业秘密违法案子中,以高科技的专业技术人员违法为主;第四,违法的安排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进步,这种有安排,有纪律,有规划的违法在个别区域乃至形成冒充产品“专业村”;第五,国(境)内外相勾结的违法趋势显着,由境外不法分子下订单并提供款式,由境内出产,或者采取台商、港商来料加工的交易方式为维护,实则从事冒充产品加工,从而侵略常识产权。3.常识产权违法惩戒制度尚不健全,维护常识产权法令难我国的常识产权法令维护有行政和司法两个平行的途径。权力人在被侵权时能够向法院申述,也能够向常识产权主管机关申诉。用行政手法维护常识产权是我国常识产权法令的一个重要特色。但由于奖励机制不健全,刑事制裁门槛高,向行政法令单位报案的多,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少,行政法令单位与公安机关缺少交流往往也使案子无法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另外受当地维护主义的影响,一些当地领导缺少大局认识,往往从本区域的利益出发,导致在外侵权地的办案人员工作妨碍等。4.常识产权的乱用和界定日趋杂乱目前,常识产权乱用问题正越来越遭到各国及有关国际安排的重视。在我国,这一问题首要表现在国外企业尤其是大的跨国公司对我国企业进行的常识产权乱用。当许多国内企业还不知怎么寻求有用的常识产权维护之时,一些跨国公司现已把常识产权作为约束竞争、垄断市场的工具。我国目前还没有清晰的常识产权行使行为方面的法令,这导致许多跨国公司在我国乱用常识产权却得不到有用的遏止。四.中美常识产权维护案进程以及我对案子的感悟2007年4月10日,美国向WTO提出申述。诉讼开端了。担任判决的WTO专家组由三人组成。主席——————艾德里安·;麦凯,瘦高棕发,新西兰驻经合安排(OECD)大使和气候变化谈判大使,资深交易专家;成员之一,马利诺·;波尔齐奥,聪明“绝顶”,智利律师,曾任国际常识产权安排(WIPO)副总干事,精通英、法、西、葡、意五种语言;成员之二,司瓦坎特·;狄瓦里,皮肤乌黑,头发斑白,新加坡政府高官,亚太经合安排(APEC)常识产权专家组前主席,东盟(ASEAN)常识产权工作组主席,当过三年兵,至今仍是预备役上尉。美国申述首要涉及三个问题,双方立场互不相让:榜首,我国为“冒充商标和盗版行为”设定刑事处分门槛,是否违背WTO?这是美国申述的最中心问题,目标直指我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美国宣称,根据我国法令,并非一切具有商业规划的冒充商标和盗版行为都会遭到刑事处分,由于我国设定了“一刀切”的金额或数量门槛(例如500件或3万元人民币),忽视了其他足以衡量侵权规划的目标,并在客观上为造假者发明了行为标杆和“安全天堂”,例如侵权者只需确保一次被查侵权品数量为499件而非500件即可逃避刑事处分,这不契合WTO要求的“各成员应规则至少将适用于具有商业规划的蓄意冒充商标或盗版案子的刑事程序和处分”的规则。按照美国的逻辑,只需为了挣钱卖冒充商标和盗版产品,哪怕一件,就应当抓起来判刑!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_知识产权保护(2)摘要:当今社会在科技,经济和综合国力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常识产权准则作为激厉立异,促进科技投入,保护商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法令机制,在国家经济,社会开展和科技立异中具有重要地位,当然也给个人乃至社会带来更多的利益。本文经过著作权,专利权,以及商标权对常识产权进一步剖析,理解。要害词:常识产权;法令;利益。国际上的产业可分为有形产业和无形产业两大类。常识产权英文名“intellectualproperty”是一种无形的产业权,也称智力效果权,它指的是经过智力发明性劳动所取得的效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效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力。这种权力包含人身权力和产业权力,也称之为精力权力和经济权力。常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发明,是人的智力效果权,它是在科学、技能、文明、艺术范畴从事全部智力活动而发明的智力效果依法享有的权力。常识产权是国际上广泛运用的一个法令概念。著作权是一种权力,是以“著作”作为仅有客观的权力,而且这种权力完全是有法令明确规则的。因此,归纳来讲,著作权是根据法令的明确规则在著作上诞生的一种法定性的权力。,专利权是指依法同意的发明人或其权力受让人对其发明效果在必定年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用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一旦超过法令1规则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法令保护。《专利法》①规则,专利申请经本质检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商标权是指可以将不同的经营者所供给的商品或者效劳差异开来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明显符号。它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所组成以及由上述诸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开展中国家好像把保护常识产权看作是件很高尚的事情,乃至是区分文明人和野蛮人的标志。我猜测,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好像保护常识产权就等于尊重常识、尊重常识分子。首先咱们承认,保护常识产权可以供给激励机制,激宣布更多的立异。林肯曾经说过,“专利准则是在天才的发明火焰中添加了利益这种燃料”。但是,真理再往前走一步就是谬误。常识产权并不是惟一的添加剂,与利益相比,声誉和好奇心或许是更好的燃料。常识产权乃至不是让立异者取得利益的惟一东西,比如说,咱们可以用悬赏准则奖励立异者,而商场自身就现已发明晰相当精妙的激励机制。即便常识产权保护了立异者的利益,但是保护常识产权必定可以促进经济增加吗?许多学者担心:专利系统导致发明者尽力改善已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经过.2有专利,而不是发明出真实的新常识,因此资源被浪费。考虑到科技进程的堆集性和互动性,对要害立异的强有力的保护可能会延误竞争者发明出对国际更有用的改造。许多人还问为什么一切的发明虽然其社会价值不同,却都取得相同期限的保护及为什么保护期限长达17或20年。在开展中国家,现有的常识产权保护系统能否推进技能前进和经济增加更值得置疑。实际上,最近在开展中国家所作的关于对科技问题的研究标明,对开展中国家而言,最重要的新常识不是可以申请专利的那种。开展中国家最需求的常识并不是从国际角度来说真实新颖的常识,而是更适合当地状况的常识。为了进一步吸收更高档的科技常识,开展中国家必须首先仿照和仿制,在这种仿照和仿制的过程中,其实现已呈现了技能立异和技能前进:学习并把握新的生产过程需求付出尽力;追踪新的技能开展也需求付出尽力;点评和选择适用的技能业也需求付出尽力;把新技能应用到本国的生产条件中,需求在生产过程、生产工艺、组织组织做出调整;这些尽力均表现为对技能才能的出资,并导致本国有效运用技能常识的才能的提高。惋惜的是,这些在仿照和学习的过程中堆集的常识前进却无法得到专利系统的保护。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国家不得不必天真产业保护和其他工业政策措施来鼓励这种科技开展。与发达国家过去的做法相比,当代开展中国家在许多方面做的要好的多。随着经历的堆集,开展中国家将3日益理解TRIPs②并不是为它们的利益效劳的发达国家的顾客或许有一天也会理解,这一系统也不是为他们的利益效劳的。当国际专利97%把握在发达国家手中时,运用这些专利所付出的成本要远远大于从这些专利支持中所得到的收益。最后,我阐述自己对常识产权保护的认识,首先常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运用常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常识产品的发明活动,第二它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第三它适当的限制常识产权人的权力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第四促进公平竞争,保护良好的商场秩序。当然常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常识产品的推广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