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办发〔2009〕56号如东县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各镇党委、政府,各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县各群团组织,县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中层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县级机关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实施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积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切实推动县级机关作风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县级机关中层干部队伍。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以人为本原则;2(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坚持人岗相宜、活力高效原则;(六)坚持统分结合、各负其责原则。三、主要内容这次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分为跨部门竞争上岗和部门内竞争上岗两大步骤。1.跨部门竞争上岗。在县级机关通过一定方式确定20个左右中层职位,由县统一集中组织,打破部门、系统、县镇界限,在全县实行跨部门公开竞争上岗。2.部门内竞争上岗。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在跨部门竞争上岗结束后,按照统一要求组织本系统、本部门内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四、跨部门竞争上岗(一)竞岗职位范围:这次跨部门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为县政府工作机构的行政科室中层职位,不属县政府工作机构的其他部门也可以申报职位,参与竞岗。(二)竞岗职位的确定:采取单位申报、公开评议、组织决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跨部门竞争上岗的职位。1.各部门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和中层干部现状,向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参加跨部门竞争上岗的行政科室中层职位,其中空缺职位、任现职满6年的职位(2002年12月31日前任现职)、现在职人员53周岁及以上(1955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职位、以及虽然任现职不满6年、年龄不满53周岁的重点热点职位(负责人财物、执纪执法、行政许可等工作的职位)等必须申报,属挂牌的内设科室职位不得单独申报。2.申报职位经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情况并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有关职位,提交县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县管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县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评议。3.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审核确定20个左右跨部门竞争上岗的中层职位。(三)参加竞岗人员的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1.对象范围: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部门的公务员;2.资格条件:⑴年龄及任职年限。参加竞争中层正职职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竞争中层副职职位的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参加工作满2年(不含未转正定级人员)。被确定为跨部门竞争上岗职位(按对应职位岗位职责认定)的原在岗人员,竞争相同职务层次职位的,其年龄放宽至52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原职位任职满6年或在公开评议中不满意率较高的人员不得竞争原职位;⑵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⑶具有国家干部身份;⑷2001年以来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⑸符合竞岗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各镇(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所有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县、镇机关工作人员在这次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表现,作为今后确定副科级后备干部的必备条件和组织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组织措施。(四)竞岗程序和方法1.公布简章。根据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结合有关单位的实际,制定简章。简章通过如东党建网、如东人才网、如东快讯等媒体公布。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可采取个人报名或单位集中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任职文件或有关任职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竞招单位参与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职位。根据简章要求及报名情况由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开考职位。3.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⑴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竞岗者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等内容。对需要加试专业知识的职位,其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各占一定比例的方式加权计算。笔试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序,列同一职位5名之前的5参加面试。笔试出卷、阅卷人员均从外地邀请。⑵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考察竞岗者的统筹策划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执行应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公共服务意识。面试评委由竞招单位考官和公共考官组成。公共考官及面试出题人员均从外地邀请。同一职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对综合成绩排名第1名的竞岗对象进行等额考察。4.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调阅有关资料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考察竞岗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测评考察中,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评议意见。考察情况提交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5.公示。对拟任职人选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公示时间7天,对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6.任用。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竞争上岗录用方案,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工作移交、人员调动等相关事宜。竞招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完成相关任命手续。这次跨部门竞争上岗带来的超编、超职数配备情况予以认可。五、部门内竞争上岗跨部门竞岗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本机关其它中层职位的竞争上岗。(一)职位范围:县级机关各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部门,县直属事业单位)核编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中6层正副职职位。(二)对象范围:本系统、本部门工作人员,同时人员身份性质应与竞岗职位性质一致。(三)资格条件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能力;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5.年龄不超过53周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6.其他条件。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四)程序方法竞争上岗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方法进行:1.制定方案。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三定”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可采取具体职位竞争的方式,也可采取任职资格竞争的方式。实行任职资格竞争,即只竞争中层正职、副职的任职资格,不涉及具体职位。在此基础上,由单位党组(党工委、党委)进行调配。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应明确竞争的职位、范围、资格条件、程序方法、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相关事项,并报县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未经批准的方案不得实施。2.公布方案。各部门、各单位公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竞争。73.报名确认。一般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也可采取个人报名、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合格名单进行公布。4.竞岗演说。资格审查合格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岗演说,介绍自己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和做好所竞职位工作的设想,接受各单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问题的提问。5.民主测评。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得列入任用候选人。参加测评对象中,服务对象要占一定比例。各单位还可结合实际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对符合竞岗条件的人员履职所需的知识能力进行测试。6.组织考察。根据竞争人员竞岗演说和民主测评等情况,结合平时工作表现,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7.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党组(党工委、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用人选,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或聘用手续。(五)相关问题1.在同一部门重点、热点中层职位任职满3年的人员应进行轮岗交流,满6年的人员必须轮岗交流;在其他同一中层职位连续任职满6年的人员应进行轮岗交流,满9年的人员必须轮岗交流;在同一科室中层正副职职位上连续任职满9年的人员应进行轮岗交流,满12年的人员必须轮岗交流。82.对暂不具备实施竞争上岗条件的单位,报经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简化有关内部竞岗程序,但必须履行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组(党工委、党委)决定任命等程序,重新办理任(聘)用手续。3.有下列条件之一,报经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暂缓实行竞争上岗:2006年1月后实施过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不满3年且任中层职务未满2年的中层职位;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按规定不宜参加竞岗的中层职位等。六、时间部署(一)准备阶段。2009年3月26日前,调研、制定方案,报县委常委会审定,建立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二)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27日,召开全县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动员大会。(三)实施阶段。2009年3月28日-2009年4月28日,实施跨部门竞争上岗;2009年4月29日-5月30日,各部门实施部门内竞争上岗。(四)总结阶段。2009年6月上旬,各部门须对这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县竞岗工作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七、组织领导建立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组长:潘建华,副组长:司祝建、顾淑英;成员:卢勇、张俊、吴鼎皋、丁越、季9耀武、张浩、冯晓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负责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主任:吴鼎皋,副主任:丁越、张浩、冯晓明。各部门、各单位建立相应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竞争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确保所有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参与到活动中来。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中共如东县委办公室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中共如东县委办公室2009年3月24日印发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