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高中政治 专题3 2 订立合同有学问教案 新人教版选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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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订立合同有学问学习任务核心素养1.描述与分类:合同的内容。2.解析与论证:订立合同的两个步骤的法律效力。3.预测与选择:订立合同的过程。4.辨析与评价:分辨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1.科学精神:运用正反两方面的案例,比较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2.法治意识: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3.公共参与:了解订立合同的过程以及两个步骤的法律效力。一、订立合同两步走1.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2.要约(1)含义: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或者受约人。(2)意义: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如果要撤销或者变更必须依法进行。[想一想]星期天,李军和王云约好一起去理发店理发。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上述案例中谁是要约人?谁是受约人?提示:理发店是要约人,李军和王云是受约人。3.承诺(1)含义: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2)意义:承诺到达对方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4.合同的内容(1)明确合同内容是订立合同的重要环节。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具体协议,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是通过合同的条款体现出来的。(2)我国合同法采用自愿原则,即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但是,为了避免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够具体明确,合同法对合同内容作了提示性的规定。二、慧眼辨合同有效合同含义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得违反法-2-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合同含义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后果无效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说一说]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提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订立合同的过程[创设情景]甲于2019年6月4日向乙发出愿以1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10套某电视剧DVD光盘的电子邮件,乙复电提出购买20套,因电视剧热播,逾期一个月,乙未得到消息,与甲发生争议。[探究任务]1.(描述与分类·科学精神)甲向乙发出的电子邮件是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承诺?为什么?提示:甲向乙发出的电子邮件为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符合要约的要件。而要约邀请其目的在于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这种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2.(解析与论证·科学精神)乙的复电构成承诺吗?提示:乙的复电不构成承诺。乙的复电改变了甲要约内容,构成新的要约。[探究总结]1.要约(1)要约的条件: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要约的效力:合同法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3-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3)要约的失效: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4)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时间的不同,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为之,即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作出之前而为之,即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与要约邀请不是一回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邀请或者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意思表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承诺(1)承诺的条件①承诺的主体只能是受要约人。这意味着,非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的意思表示并非承诺,而是向要约人发出的要约。②承诺的内容是同意要约,它强调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应当一致。承诺实质性变更要约的,为新要约。③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2)承诺迟到的效力①因承诺自身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无效,为新要约。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②因非由于承诺人自身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有效。(3)承诺的效力。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的生效亦采取到达主义,与要约相同。承诺生效时合-4-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4)承诺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要约人接受要约所作的答复不发生法律效力:承诺撤回;承诺逾期,要约方没有认可其承诺。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看到了该则广告后于第三天自带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依照法律规定,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A.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C.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违约责任D.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违约责任[思维建模]审设问要约的效力审材料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看到了该则广告后于第三天去甲公司买车,甲公司无货可供析选项根据教材内容可知,甲公司发布的商业广告标明了汽车的类型、数量、价款、销售期限,应视为具备要约内容的商业广告,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题中乙公司行为能证明乙的承诺,B符合题意;C、D观点错误;A观点认为甲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判断错误。定答案B1.关于要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B.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C.我们到商店买东西,商店是受要约人,顾客是要约人D.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C[到商店买东西,商店是要约人,顾客是受要约人,C错误,符合题意。]2.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是()①订立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③合同的成立一般应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④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还可能具有特别成立要件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③④A[④不是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排除,故选A项。]-5-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创设情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购买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的约定,近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探究任务]1.(描述与分类·科学精神)合同有哪些类型?提示:合同可分为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2.(预测与选择·公共参与)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提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探究总结]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从行为人看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意思表示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从是否合法、合理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与联系区别: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合同标的的可能和确立。合同生效除具备成立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合法性及内容妥当性。联系: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合同成立并不必然生效。初中生小伟和小惠就某一问题发生激烈争论,两人打赌约定:谁错谁就不再上学。两人拉扯着去请教老师,老师回答说,小伟的理解是正确的,但小惠不必离开学校。从法律角度看,小惠不必离开学校的理由可能是()-6-①小伟和小惠没有签书面合同,因而不用遵守约定②两人的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③小伟和小惠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而约定无效④小惠没有离开学校的法律义务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思维建模]审设问从法律角度看审材料小伟的理解是正确的,但小惠不必离开学校析选项打赌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无论是口头协议或书面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遵守,①说法错误;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②④正确;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材料中的小伟和小惠为限制行为能力人,③说法错误。定答案C1.下列哪些情形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②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③④D[本题旨在考查无效合同的构成要件,考查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记忆。①②③④均为无效合同,故选D项。]2.保姆吴女士以“假租房”换“真补贴”(廉租房补贴)与雇主王先生签了三年的租房合同,后来,双方发生纠纷(吴女士拿到补贴后执意入住),王先生要求吴女士搬离该争议房屋,吴女士却向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本案中()①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第三人利益,租房合同无效②因缺乏租赁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吴女士将会败诉③合同已生效,王先生无权要求吴女士搬离系争房屋④王先生违约,应赔偿吴女士的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7-A[题目中,保姆吴女士以“假租房”换廉租房的“真补贴”与雇主王先生签了三年的租房合同,实际上是为了非法获得国家的补贴,损害国家、第三人利益,因而该合同是无效合同,①入选。该租房合同无效,故而缺乏租赁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吴女士不能入住该房,如果打官司一定会败诉,②正确。③错误,该合同是无效合同,故错误。④错误,合同本身无效,故表述“王先生违约”是错误的。选A。]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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