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点49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一)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1)矛盾的含义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的对立属性是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是同一性,它们是矛盾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注意】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没有统一,也就无所谓对立。!误区警示不能将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等同于哲学上的“矛盾”日常生活中的“矛盾”仅仅是矛盾的斗争性的一种具体形式,哲学上的“矛盾”则是指事物内部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哲学中讲的“对立”特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斗争,是对一切具体矛盾斗争的共性的概括与反映。政治用语中的“斗争”不同于哲学上的“斗争”哲学上的“斗争”,是对一切具体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关系的抽象和概括,是对一切具体矛盾斗争的共性的反映,具有广泛的意义,其内容十分丰富,具体形式无限多样。而政治用语中的“斗争”只是哲学上的“斗争”“对立”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它们是个性与共性、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不能认为“统一”是矛盾的一方,“对立”是矛盾的另一方事物包含两个方面,是指事物的两个因素,这两个因素不应称为矛盾,两个因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才称为矛盾。而“对立”和“统一”则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不能认为“统一”是矛盾的一方,而“对立”是矛盾的另一方。(2)矛盾的基本属性①同一性: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2它有两方面的含义: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注意】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要求我们创造条件促进积极转化,限制消极转化。②斗争性: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③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误区警示不能认为矛盾双方总是相互转化的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是现实的、有条件的。没有一定的条件,矛盾双方是不会相互转化的。比如,“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由“进步”转化为“落后”的条件就是“骄傲”,由“落后”转化为“进步”的条件就是“虚心”。(3)矛盾的对立统一性原理的方法论坚持用全面的观点,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片面的观点和一点论。【注意】这里的“一分为二”指的是看问题既要看到矛盾的一方,又要看到矛盾的另一方;既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同一性,又要看到矛盾双方的斗争性。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1)矛盾的普遍性①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②方法论: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我们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3★知识延伸对“事事有矛盾”的理解(1)矛盾具有普遍性,并不意味着任何两个事物之间都存在着矛盾。两个毫不相干的事物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时,才能构成矛盾关系。(2)人们尚未认识的事物中,人们还不能对其具体矛盾作出科学解释的事物中,矛盾依然存在。(3)有些矛盾是人们不易察觉的,但它们依然存在。对“时时有矛盾”的理解(1)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存在无矛盾状态。(2)“时时有矛盾”并不意味着矛盾永远无法解决。解决矛盾并不是消灭矛盾矛盾具有普遍性,同时矛盾也具有客观性。矛盾是客观的,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但可以被解决,解决矛盾只是把矛盾的激化状态转化为缓和状态,并不是消灭矛盾。不能认为矛盾越少越好矛盾具有客观性,人既不能制造矛盾,也不能消灭矛盾,矛盾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矛盾的多少是客观的。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产生,因此,对于事物发展来说,不能以矛盾的多少为标准来判断好坏,只能以是否有利于新事物的发展,是否有利于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来衡量。因此,不能认为矛盾越少越好。矛盾具有普遍性,但矛盾并不是永远不能解决的矛盾具有普遍性,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但是矛盾并不是永远不能解决的。只要实事求是地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和矛盾分析法,就能正确地分析和解决矛盾。如果否认矛盾的普遍性,不敢正视矛盾和揭露矛盾,而是回避和掩盖矛盾,割裂矛盾的对立统一,搞一点论、片面性和绝对化,矛盾就不能得到正确解决。(2)矛盾的特殊性①含义: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②表现: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这正是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者叫作根据。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形成了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区分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依据,就是它们各自所包含的矛盾的特殊性。4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这个特殊性主要指的是地位和作用不同,对于一个复杂事物来说,它包含诸多矛盾,这些矛盾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对于同一个矛盾来说,它的两个方面的地位和作用也是不同的。(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①原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A.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B.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一定场合相互转化。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特殊性。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②方法论:在矛盾普遍性原理指导下,具体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实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4)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知识延伸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是多数和少数、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从事物的性质上讲的,二者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而多数和少数、整体和部分是从范围上讲的,它们之间有根本的区别。不能说“普遍性包含特殊性”特殊性、个性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而普遍性、共性抛开了事物各自特殊的东西,抛开了许多丰富多彩、具体生动的个性、特殊性,只是概括、抽象出了它们共同的本质。正确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区分是相对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是由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决定的。从空间上看,在一定范围内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范围内则可能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从时间上看,在一定阶段上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阶段上则可能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二)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1.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5(1)主次矛盾辩证关系原理①主次矛盾的含义:主要矛盾是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②主次矛盾的辩证关系:第一,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次矛盾是相对而存在的,没有主要矛盾也就无所谓次要矛盾,反之同理。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而次要矛盾的变化也影响着主要矛盾,促进或延缓主要矛盾的发展或解决。第二,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主次矛盾的划分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事物发展阶段的推移,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有两种情形:一是主要矛盾解决,其余的某个次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二是主要矛盾没有解决,但是出现新的条件,迫使主要矛盾成为次要矛盾,新出现的问题成为主要矛盾。例如,在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前,国内主要矛盾是阶级矛盾,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后,阶级矛盾虽没有解决,但是中日之间的民族矛盾成为了当时的主要矛盾。③主次矛盾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要求。第一,想问题、办事情必须抓重点、抓关键,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第二,要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知识延伸深入理解主次矛盾辩证关系的方法论要求(1)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既然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我们在观察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时候,就要首先抓住主要矛盾。如果不分主次,抓不住中心和关键,眉毛胡子一把抓,那就不可能把事情办好。(2)次要矛盾的解决,对主要矛盾的解决也会产生影响。如果把主要矛盾看成唯一的矛盾,而不用必要的力量去解决次要矛盾,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一点论。首先解决的矛盾,并不一定是主要矛盾区分主次矛盾,只能从性质、地位和作用来判断,而不能根据解决的先后顺序来判断。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往往首先解决好次要矛盾,才能解决好主要矛盾。因此,首先解决的矛盾不一定是主要矛盾。不能认为解决了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在复杂事物中,主要矛盾起着支配和决定作用,在解决矛盾时,要着重解决主要矛盾,善于抓中心,抓关键。但这并不意味着主要矛盾解决了,次要矛盾就能自然而然地解决了。次要矛盾解决得好坏,对主6要矛盾的解决也会产生影响。不能认为主要矛盾是唯一要解决的矛盾,所有矛盾都需要解决,包括次要矛盾。(2)矛盾的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原理①矛盾主次方面的含义:每一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一方是矛盾的次要方面。②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排斥,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③矛盾主次方面辩证关系的方法论要求。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分清主流和支流,要着重把握事物的本质和主流(矛盾主要方面),但又不可忽视支流(矛盾的次要方面)。★知识延伸深入理解矛盾主次方面辩证关系的方法论要求(1)我们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力量上超过矛盾的次要方面,在地位上支配着矛盾的次要方面,起着主导作用,所以事物的性质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同,事物的性质就不同。(2)我们也不能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看不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就不能辨别事物的性质,但只有一个方面也不能构成事物。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不能认为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不起作用任何矛盾的两个方面的力量都是不平衡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而矛盾的次要方面,其地位、作用都居于被支配位置,所以在决定事物性质中不起主导作用,但也会对事物的性质起到一定作用,因而不能说是不起作用。不能认为所有矛盾的主要方面都能决定事物的性质复杂事物包含着许多矛盾,这些矛盾是不平衡的,地位、作用、力量都不一样。其中,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事物的性质不是由其他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而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3)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①理论依据: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②坚持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7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③坚持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牵牛要牵牛鼻子”;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抓住主流。④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有重点的两点论,而不是均衡论;重点论是看到两点中的重点,而不是一点论;我们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误区警示不能认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