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畈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大畈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根据《通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出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如下,并严格按方案执行。一、定编、定岗、定技术要求根据医院总定编的22人,合理按各科室工作需要定岗位人数,再按各岗位专业技术含量要求,定岗位人员专业、学历和执业资格。(附:岗位设置表)二、竞聘条件凡参加竞聘人员必须具有各岗位相应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相应专业只能竞聘相应岗位,符合竞聘条件的一是在编在职正式工;二是在编签订了合同、每年跟单位办理好了各种手续外出正式工;三是取得了执业医师的‘三支一扶’支医人员;四是在缺编情况下取得执业资格优秀临时工。三、竞聘方法1、组织开会、宣传,通知,公示(7.20—8月5日)组织全体职工开会学习医改文件精神,宣传医改政策,让每个职工都熟悉《医改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知外出打工和停薪留职在编人员,规定在接到通知后到8月15号前,没回单位办理各种手续,逾期不归者,单位与其解除人事关系,作自动离职处理。岗位设置好后公示各岗位设置要求,由职工根据个人专业选择竞聘岗位。2、自愿申请、选择岗位(8.5—8月10日)凡符合竞聘条件人员,首先由个人填写竞聘申请表,并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到医院办公室。医院审核后再报卫生局审核,对于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内部退养,并提交个人申请,再由医院向上级报告。3、选录聘用(8.10—8月15日)院办公室将竞聘人员资料收集存档后,根据个人意愿竞聘岗位,把资料返回到相应医疗或公共卫生科室,由科室主任根据个人资格、平时业绩、医德医风和工作能力进行公平公正评比、考试、录用。四、审核上报(8.15—8.20)由院长牵头,副院长主抓,对选聘上人员的条件、资格、能力、医德医风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上级批准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安排上岗,按规定确定所聘岗位工资待遇,实行绩效工资制。五、未聘人员安置和分流1、系统内部统筹调剂。未聘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报卫生局,由卫生局调剂参加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竞聘,仍未取得岗位的,按以下其他方式安置或分流。2、允许内部退养。对距退休年龄5年以内未聘非专业技术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单位同意,报卫生局批准,可实行内部退养。内部退养期间,由单位发全额基本工资,工龄连续计算,国家统一调工资调整档案工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合同工内部退养期间养老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因工伤病休人员享受内部退养待遇。3、允许内部病休。对于不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长期患有重度慢性疾病的,确实不能胜任日常工作的,本人自愿,经二级医院鉴定、单位同意,报局同意,人社局批准,可实行内部病休。内部病休期间,由单位发全额基本工资,病休期间工龄连续计算,国家调整工资给予调整,到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合同工病休期间养老保险个人部分自己缴纳。4、三年过度安置。三年过度期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如有空缺岗位,符合条件的未聘人员可以参加竞聘上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过度期间,未聘人员按其基本工资的70%发生活费,合同工养老保险个人部分自己缴纳。5、鼓励自谋职业。积极鼓励未聘人员辞去公职自谋执业、再就业。对自谋执业的未聘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未聘人员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后,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以工龄为依据,每工作一年支付其本人一个月的上年月平均档案基本工资。外出打工、停薪留职在编人员主动辞去公职、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可按此条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大畈镇卫生院2011-07-20附一大畈镇卫生院外出人员竞聘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利益,根据《通山县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实外出人员竞聘政策,特制订本规定:一、所有外出或停薪留职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8.15号前回单位办理好竞聘手续,逾期没回、没办理的视为自动离职,20后直接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备案。二、凡回来办理手续或竞聘人员,报到时提交停薪留职合同书,无停薪留职合同的必须提交外出事因证明材料(病休的要有二级医院以上的住院病例和证明,工伤的相同,并要附当时院长、同事签字证明)。三、签订了停薪留职合同的,严格按原合同办理,合同到期没续签期间视自动离职;没签订停薪留职合同的,不管什么原因,头三个月算病休,以后算自动离职;前者以合同日期为准计算,后者以工资表为准计算。四、具体核准核算由办公室和财务来完成,要严格把关,签订了合同的,按合同办理,没签订合同期间和人员,按局《外出务工人员管理办法》来办理,外出期间保职费1200元/年,合同工养老保险全额由个人缴纳。五、所有外出人员,办理好各种手续后才可提交竞聘申请和去向申请,提交材料与在职相同,没有办理好手续的不接受申请,直接向上报告其自动离职。六、竞聘程序与在职一样,相应专业只能竞聘相应岗位,统一考核、统一竞聘、统一管理。七、申请继续外出的,在办理好以前手续后,鼓励其继续外出,但要签订转岗分流协议,三年后必须参加竞聘,分流期间每年必须交保职费600元,合同工养老保险全额由个人承担。八、竞聘落选的,结合多年来单位困难时未给单位做出贡献,鼓励其继续外出,签订转岗分流协议,三年后必须参加竞聘,分流期间合同工养老保险全额由个人承担。大畈镇卫生院2011-08-09附二大畈卫生院临时工竞聘实施细则为了认真落实《通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整体提高医院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结合单位人员结构及各岗位、医技资格实际需要,经院办讨论,决定面向医院解聘或其他医疗机构解聘的临时工、卫生大专院校毕业群体中,公平公开公正选聘各岗位需要的专业人才,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公开招聘岗位。护士3名,检验1名,放射1名,B超心电图1名,妇幼保健1名。二、明确招聘条件。凡参加招聘人员年龄必须在20—35岁之间,学历中专以上,要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必须取得各相关专业执业助理或执业医师资格。三、报名时间及要求。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聘,报名时间:8月21—30号,报名地点:大畈镇卫生院医院办公室,报名时必须提交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医师资格证原件。四、竞聘考核细则。整体采取100分制公平公开公正考核办法,分基础条件考核、技能操作考核、专业知识笔试考核三部分。技能操作请上级专业人员、业务副院长现场考核;专业知识请卫校根据相关专业封闭出考题,现场拆卷考试。1、基础条件考核(总分20分)。中专毕业1分,大专毕业2分,本科3分,执业助理资格3分,执业资格5分,本院工作过的3分,未工作0.5分,在基层工作过的工龄每年0.5分(要有相关医院工资表)。被医院评为先进的1分、政府评为先进2分、卫生局评为先进3分。2、实践技能操作(30)分。由专家、业务副院长现场考核打分。3、专业知识考试(50)分。4、聘用分数从高录到低,岗位录满为止,聘用全过程在医改办领导参与、监督下进行。五、一经录用后,试用期3各月,试用期工资按有关规定定,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享受规定待遇。大畈镇卫生院2011-08-20临时工清理清退方案根据《通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医院决定清退在职所有临时工,经院办讨论,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医院在职所有临时工一律清退,先提前30书面通知本人,时间一到医院停发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由个人自谋职业。二、核定工龄。在书面通知解聘临时工后,由院财务及办公室人员查找人事档案及个人历史工资表,进行仔细核对,计算出每个人工龄并进行公布,让每个临时工自己确认。三、计算经济补偿金额。根据核定工龄,按文件规定,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金月工资为本人解除人事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核算出来后,进行公布。四、经济补偿。从清退之日计算,清退当月支付补偿金总额的30%,以后分两年付清,每半年支付总额30%。五、落实相关的政策。凡清退临时工,如由个人申请,社保部门给予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的,上班期间,该医院承担的养老保险部分由医院承担。六、分流到村卫生室及再考试竞聘上优秀临时工,不给予经济补偿。大畈镇卫生院2011-07-20基药实施方案为了落实医改政策,执行实施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搞好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医院特制订基药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一、从5月31号早上8点开始,医院所有西药严格按零差价销售,从现在开始,药库和药房工作人员要按进货发票标出所有西药进价,在5月31号8点之前要完成电脑药品管理系统录入工作,要确保8点以后系统所有西药是零差价销售。二、要做好基药制度宣传工作,要让辖区内群众都知道国家医改政策,所有西药进价出来后,在31号前要在每个自然湾拉横幅、张贴基药零差价价格表,基药实施要全面做到公开、透明。以后每批基药价格出来后,要制公开栏进行公示。三、要做好基药和非基药管理工作。从现在开始,非基药不得购进,库存基药按零差价销售完后,任何科室和个人严禁购进和使用非基药,一经查实,严格处理。采购药品只能是国家规定的基药,所有药品采购只能在基药平台里进行,要严格按采购制度来执行。四、明确责任,指定专人管理。药品药房工作人员、药库工作人员以及分管院长,要各司其职严格按各种规章制度来工作,要层层把关,确保国家基药制度实施,药库由刘星负责,要全面做好基药采购、调拨和管理工作,基药审批由从武刚副院长负责。五、基药管理实行问责制度。医院基药各流通环节工作人员,谁违反了制度,追究谁的责任,从药品制订计划、汇总、审批到采购,再从验收、调拨到使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导致药品质量差、积压、过期、失效等,则由哪个环节工作人员按价赔偿。大畈镇卫生院2011520号大畈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工作制度1、药品采购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各科室用药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药库药房存量、县卫生局审定的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医生申请、药房工作人员编制初步计划,经负责人汇总、分管院长批准,报卫生局审核后采购。2、验收入库。购入、调进的药品,由采购人员根据原始单据录入药库系统,并及时完成网上调入药房工作,药房工作人员负责验收,对药品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日期、质量性能及药品数量负责核对,验收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所载数量、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日期、质量等不同,应根据情况查明原因退换或送交药检部门检验。3、凡各科室医生或药房上报的计划,采购人员和分管领导应严格核对、审查,并要负直接责任,所进药品最长不能超过两个月用完,如出现药品积压情况,谁报计划,扣谁工资,如出现过期、失效药品,谁申请、谁审批的按药品总价由当事人全额赔偿。4、任何人不得搭车进药,谁上报谁审批的,扣责任人相应药品价格的工资。5、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一概不得采购,谁采购谁负责。二、药品保管与领发工作制度1、药品保管。(1)、药品进药房后,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摆放,注意防潮、防晒、防雨、防鼠,要通风、采光,定期查看有效时限。中草药应定期筛选、凉晒。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鼠咬或霉烂变质。(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麻、剧、毒、限、精神药品应有独立的药柜加锁保管。(3)要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开编号管理,上卡登记,保证帐货相符。(4)各种收支凭证、处方应分类按月、季或年保存备查。(5)药房应注意关锁,设消防、防鼠、防盗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2、药品领发。(1)临床科室一般不单独设立备用药柜,急救等需设备用药柜的科室,应定期领取、补充、更换药品。(2)科室领取药品或卫生材料应填写领药(物)卡,并定期报帐。科室备用药品或卫生材料柜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保管、使用情况。(3)、领发药品或卫生材料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领物单应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确认,一份作药房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科室存查,以备做帐。(4)、领发的药品或卫生材料应及时登录帐卡,不得超过2日。(5)、麻、剧、毒、限、精神药品按其管理制度执行。三、药房工作制度。1、药品调剂。(1)收方后应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用法用量、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

1 / 2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