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汇报征求意见稿样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市财政局监督局:根据**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通知书》,我镇财政检查组于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对**民政所单位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份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检查,部分问题追溯到了以前年度。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民政所是**行政单位中一个独立核算的部门,民政所有在职职工、干部2人,下设桂敬老院,统一纳入核算管理,2015年10月30日止累计收入2021169元,累计支出2116930元。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015年10月31日记4号凭证中用救灾救济款付低保五保信息网络录入加班工资3500元,付报刊费4100元,付宣传资料费1154元,清理政府水沟费150元,共计8904元。以上行为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三、处理意见:1、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根据国务院令[2005]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8904元,对单位及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