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在全县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启动会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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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在全县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启动会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稿县委副书记在2019年扶贫攻坚春运启动会暨异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县委副书记在全县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启动会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启动会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国务院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电县委副书记在全县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启动会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本文内容:县委副书记在全县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启动会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启动会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国务院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推进会议和省、市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启动会精神,全面动员部署开展全县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克难攻坚,确保今年脱贫攻坚开好头、起好步。刚才XXX局长传达学习了省、市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动员会议精神,XXX副县长传达学习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宣读《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2019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方案》,并就2019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我都赞成,会后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打好今年脱贫攻坚关键之年讲几点意见。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脱贫攻坚是一场输不起的攻坚战,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和核心,是群众的急切盼望,全县上下务必凝心聚力,振奋精神,为夺取脱贫攻坚决战之年的根本性胜利开好头、起好步。从面临的任务和工作的现状看,特别是昨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X的讲话中提到的贵阳市一些地方“未实现安全饮水、村寨串户路未硬化、住房未保障、贫困村中无主导特色产业、村寨环境卫生较差、村级无卫生室”等问题,这些问题,我们也不同程度存在。从省委巡视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来看,我县脱贫成效还不够稳定。一是相当一部分退出的贫困户稳定脱贫的基础还很薄弱,增收渠道单一,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还不够高。二是一些贫困群众信心不足、热情不高,等低保、靠扶持、要救济的“等靠要”思想仍然比较落后。深刻领会,深入贯彻省市会议精神。4月27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怀化召开,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联席办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戴道晋主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出席并讲话。会议精神主要为:一是要认清严峻形势。全省各级务必认清当前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严峻形势,要提高政治站位、工作站位、责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有序搬迁、规范搬迁、高效搬迁、致富搬迁、廉洁搬迁做好各项工作,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各项目标任务。三是要严格履职尽责。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责任全覆盖,要搞好组织发动,广泛组织群众参与;严格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管;强化考核问责,健全督促检查、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四是落实工作任务。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对照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出具体整改方案,把任务细化到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5月17日,我市召开了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调度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典维出席并讲话,副市长肖拥军做中心发言。会议强调:一是要强化主体责任。目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进入攻坚的关键阶段,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服务,精准对接,形成合力,全力加快工作进度,将各项任务抓好抓实。二是要深刻查摆问题。要认真反思,看到差距,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省、市督查列出的问题清单,深刻查摆,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彻底根治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调度督查、群众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要落实“五”严要求。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始终把住“老百姓脱贫”这个关键,精准施策,按照五个“严”的工作要求,即严格“人”“房”标准、严格规范使用资金、严把质量和安全关、严把程序关、严肃督查问责,紧扣时序节点,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工作,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根据省市会议精神,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政策较(湘发改xxx开[201x]xx号)已有调整,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1、搬迁区域。自201x年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只能是“各县划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区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凡坐落于划定的“搬迁区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只要本人申请必须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反之,不属于划定的“搬迁区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得进行易地扶贫搬迁;搬迁户的安置房不得位于已划定的“搬迁区域”内。2、搬迁对象。申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未脱贫人员,已脱贫人员不得实行易地搬迁。已脱贫人员因突发致贫因素返贫的,返贫后可申请易地扶贫搬迁。3、安置方式。自2017年起,不再实行单门独户的分散安置,实行5-30户的小集中安置,分散安置杜绝单门独户分散建设,10户以下的分散安置也要集中联建。4、农用房面积及费用。搬入地在县城及县城以下乡镇和农村的,每户(不论人口多少)在人均25平方米的基础上可以增加不超过25平方米总面积的农用房,秉着不得增加贫困户负担的原则,增加的农用房其建筑费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不得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三、正视问题,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县异地扶贫搬迁工作尚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思想认识不够,基础工作有待加强。有些乡镇街道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提升到政治高度来部署;有些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未将应清除的对象户(例如“四类对象”)及时剔除;有些申报人口不走规定的程序,将村民的申请报告收集后并没有按规定完成村、镇两级的审查和公示程序,直接交由县级联合核查组核定;有些乡镇街道怕麻烦,按一村只能申报一户来安排易地扶贫搬迁申报人口,没有做到“从严把握、应搬尽搬”。2、对政策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同,对建房面积各乡镇标准宽严不统一,有些乡镇街道标准过严(未达到人平建筑面积23平方米的最低要求),有些乡镇街道标准过宽(超过省定标准: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加户平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甚至出现面积明显超标现象;特别是申报2017年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有不少人口是“已脱贫人口”或存在“拆户”现象。3、部分乡镇街道申报工作滞后。省下达我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2222人。由于省级政策调整:自2017年起,不再实行一户一处的安置方式,实行5-30户的小集中安置以节约土地。到4月底止,我县申报易地搬迁人口仅为1770人,尚有452人的缺口。4、“搬迁区域”的划定工作尚未启动。由于省级政策的调整,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只能是“划定的搬迁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我县某一个乡镇街道或某一个村不可能属于“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但一个村内的某一个地方是可以划定为易地扶贫搬迁区域的。因此,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区域的划定应以某一具体位置为单元:某某乡镇某某村某某组再加某一具体地名。四、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落到实处1、认识要再提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要算好三笔账:一是要算好“政治账”。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对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投入的力度更是前所未有。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标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行动更加有效;检查评估要求更严、巡查督导要求更严、责任追究要求更严。去年,我县与市里签订了《易地扶贫搬迁责任书》,向省委省政府做出了承诺,必须毫不含糊、不折不扣地履行。大家一定要算清这笔“政治账”,必须认识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民生工程,更是一个不容任何闪失的政治任务。二是要算好“任务账”。“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2222人,其中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121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1216人、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805人。我县2016年的易地搬迁任务还未完成,到今年4月底32户易地搬迁户还有13户的旧房未拆除。同时,到今年4月底各乡镇申报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口仅为1770人(包括2016年121人在内),没有完成省下达的任务。一方面是由于完不成任务而县领导有可能面临省委省政府的问责,另一方面是乡镇规定“一村只申报一户”,没有“从严把握、应搬尽搬”,又有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因此,要算好“任务账”,不仅要完成2016年工作的扫尾、2017年工作的加快推进,还要做好明年805人的摸底申报工作。三是要算好“时间账”。马上就是6月份了,除去高温、雨水天气时间,有效施工的时间不足200天,时间不等人,各乡镇要抓紧黄金施工时段,抢抓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去年实施的项目,要按照省市县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扫尾工作,确保5月底前完成32户旧房拆除工作,以利于6月份的县级验收。对今年启动的项目,各乡镇要结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全面核实,在6月2日前将划定的“搬迁区域”和易地搬迁人口申报上来并及时落实好安置地点(已不可能实行原址安置),6月6日前县联席办给予答复,6月10日前村内安置的必须全面开工。2、措施要更精准,进一步提高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围绕有序搬迁,统筹规划安排。精准确定对象,严格落实“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界定标准、“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得实施易地搬迁”和“拆户人员不得纳入易地搬迁”等相关规定,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口纳入易地搬迁范围,坚决杜绝“搬富不搬穷”、“搬易不搬难”、“搬少不搬老”等现象。安置房的选址不单是易地搬迁贫困户的事,更是乡镇的大事,分散安置杜绝单门独户分散建设,10户以下的分散安置也要集中联建。二是围绕规范搬迁,严格各项标准。扶贫搬迁是政府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和安全,必须把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是扶贫房不是致富房”的要求,严格坚持面积标准和建设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搬入地在县城及县城以下乡镇和农村的,每户(不论人口多少)在人均25平方米的基础上可以增加不超过25平方米的总面积,这是最高限制的红线标准,不得突破,也不得随意下调,凡超过最高限制红线标准的和人均低于23平方米的一律不得纳入易地搬迁名单,更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的优惠政策;全县统一建筑模式,杜绝超面积、超标准建设。三是围绕致富搬迁,增强造血功能。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通过搬迁拔掉穷根,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要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产业扶贫,将易地搬迁和产业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好劳务输出,通过生态扶贫、公益岗位扶贫等方式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3、责任要更压实,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一是要增强担当意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时间跨度大、空间覆盖广、持续周期长、动态复杂、操作性强、政策调整力度大,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多。在各种问题前,要树立困难面前不低头,责任面前敢担当的意识,坚持在逆境中进步,在矛盾和困难中发展,把易地扶贫搬迁放在心上、担在肩上、抓在手上,尽职尽责,不当甩手掌柜。二是要压实主体责任。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乡镇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长是第二责任人、专职副书记是第三责任人(这也是责任追究的顺序),所有的安置项目乡镇主要领导都要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每一个安置点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哪一家人因安置地不能落实而不愿意搬迁,都做到心中有数,要亲自解决。三是要严格监督管理。从“易地搬迁区域”划定到安置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乡镇要安排专门力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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