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监察机构的内容大全唐代监察机构的内容:唐代,监察,组织,内容,大全唐朝监察机构的内容大全本文简介:监察机构是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是管理行政监察事务的行政机关。以下是互联网网友为你精心整理的唐朝监察机构的内容,希望你喜欢。唐朝监察机构的内容御史台所属机构有三: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任职。三院监察官品阶不同、职掌分明,构成一个十分严密的监察系统。高宗龙朔二年唐朝监察机构的内容大全本文内容:监察机构是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是管理行政监察事务的行政机关。以下是互联网网友为你精心整理的唐朝监察机构的内容,希望你喜欢。唐朝监察机构的内容御史台所属机构有三: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任职。三院监察官品阶不同、职掌分明,构成一个十分严密的监察系统。高宗龙朔二年改御史台为宪台,御史大夫为大司宪,御史中丞为司宪大夫。武后光宅元年又改左、右肃政台,睿宗景云二年令并而为一,仍称御史台。至开元初年始定制。台院台院的侍御史在监察官中地位较高,从六品下,额定四员,其职主要是纠举百僚及入阁承诏知推、弹、公廨杂事。推即推鞫狱讼,唐代由御史台官员负责和参与的推鞫形式,有西推、东推和三司推。西推、东推为台院将对中央及诸州的审讯事务划分为东西两个部门。三司,本来指御史台、中书、门下三个机构。三司推则是一种特别审判,遇有重大案件,则由尚书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一同审判,为三司推事(《通典.职官典》)。弹即弹劾,弹劾违法的官吏是侍御史的基本职责,御史行弹劾有一定的手续和仪式。对五品以上的大官的弹劾多采取仗弹的方式,即在皇帝坐朝时,御史服朝冠,对着仪仗宣读弹文。弹劾对那些犯不法行为的大官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弹劾是「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实质是在朝廷起诉,是把司法权拉入行政权的一种形式。公廨杂事指台内的日常事务。侍御史知杂事,就是总判台事,相当于台院的负责人。殿院殿院的殿中侍御史地位仅次于侍御史,从七品下,定额六员,其职务是掌殿廷供奉的仪式。殿中侍御史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检查朝班时百官的仪态行履,维护朝廷的秩序和尊严。此外也有推按狱讼、监京城仓库和分巡两京的任务。察院察院的监察御史在监察官中品阶较低,正八品上,额定十员,但职掌范围却十分广泛,权限也大。巡按郡县,检查地方官吏,为作为监察官的主要任务。监察御史出使在外,往往数月半年。从高宗开始,监察权开始直属皇帝,监察官因直接受皇帝委派,气派很大。另外,巡查馆驿、监仓库、监诸军,也属于监察御史的职掌范围。玄宗时规定监察御史负责对尚书省六部实行监察。开始时,由一个监察御史负责监察两个部,后来大约事务繁重,改为由六个监察御史分别监察吏、礼、兵、工、户、刑各部,号称「六察官」,形成御史台对尚书省的分察制度。十道巡按唐代地方官吏的监察,还以十道巡按的方式进行。御史出巡制度的建立,对于由下而上的地方情况上报制,是一个重要的补充,使中央得以更全面化地了解各地的情况。出使御史要了解各地的吏治好坏、经济状况、治安情形,发现人才。唐中期以后,中央政府为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御史的出使更为频繁,其检查了解的重点,也逐渐转向财政方面。十道巡按和监察御史不同处是,监察御史出按州县,主要是推鞫狱讼,一般多带着君主的敕命,或者是地方出了较大的案件,需要中央派监察官前往处理,带有特使性质,而十道巡按则是一种常态性的巡回检查制。另外十道巡按的官员不只监察御史可担任,其它官员充任亦可。唐代监察制度除御史台外,还有言谏制度,并设置了谏官组织,有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左右拾遗等。谏官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国家决定的政策、法令,以及某些重大政策和制度,如认为不妥,有权向皇帝规谏。唐代历代皇帝从长期的统治中总结经验,认为这种规谏有助于皇权的行使和国家的统治,同时也是对宰相的一种监督,因此设置专官执掌。谏议大夫和给事中,同称侍臣,而御史则为法吏。唐朝监察制度主要特点①组织独立,自成系统。自两汉后,监察机构基本上从行政系统中独立出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专门机构和职官,自成体系。地方监察官直接由中央监察机构统领,由中央任免;作为“天子耳目”的监官有相对的独立性,从而为监察制度的逐渐完善和监察效能的发挥提供了组织保证。②历代对官吏的监察渗透于考核、奖惩制度之中,并实行重奖重罚。③以轻制重,对监官采用秩卑、权重、厚赏、重罚的政策,给级别低的监官以监察级别高的官吏的权力。④监察机构的权力来自皇权。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皇权的膨胀,监察机构的权力也随之提高,甚至被任意扩大或滥用,从而使监察制度畸形发展,如元代的监察制度带有民族压迫的性质。唐朝机构南衙北司简介在朝廷官臣中,总会看到各自成帮成派的现象,暗中尔虞我斗,为求在朝中占据更大的势力。唐代,以宰相为首的政府机构称为南衙,由宦官掌握的各种机构称为北司。朝官和宦官的斗争称为南衙北司之争。南、北本是由于这些机构在宫城和皇城中的位置而得名。宰相议政的政事堂及中书、门下二省在宫城内南部,尚书省及六部、九卿、三监则在宫城之南的皇城内。宦官的机构内侍省本在宫城的西南角,但宦官出入宫掖,常在宫城北部。南北的对称,唐初就已出现。贞观十五年(641),宰相房玄龄、高士廉问少府少监(主管手工业的官员)窦德素:“北门(指玄武门,意指后宫)近何营缮?”唐太宗知道后,很不高兴,对房玄龄等人说:“君但知南牙(衙)政事,北门小营缮,何预君事!”太宗显然指宰相为首的政府机构为南衙,而把玄武门附近的后宫叫作北门。又唐代前期把驻在玄武门附近保卫宫城北部的禁军如羽林军、龙武军等叫作北衙禁军,而把由十二卫掌握以保卫宫城南部及皇城内百官衙门的禁军(由府兵番上)叫作南衙禁军,都是因它们所在位置而得名的。唐初内侍省机构本来并不复杂,所领六局都是为皇帝及后妃生活起居服务的。但到后来,由于皇帝宠信,宦官逐渐掌握武力,干预政事。如武则天时出现的内飞龙使,名为管理御马,实际掌握一支武装。唐中宗、唐玄宗以后,更以宦官监军,或直接以宦官统领军队(如玄宗时的杨思勗)。玄宗晚年深居后宫,宦官高力士等把持了呈进章奏、承宣诏命之权,太子、宰相等都不敢得罪他们。安史之乱以后,由宦官充任的官职逐渐增多,如唐肃宗时出现的观军容使,唐代宗时出现的掌枢密,特别是唐德宗时出现的左右神策军护军(简称神策),控制了禁军及朝廷机密,势力远在外庭朝官之上。当时,又和外庭机构相对应,设立了许多由宦官掌握的使职,如宣徽使、学士使、内弓箭库使、内庄宅使等,其衙门通称为司,故有北司之称。宦官干政,自然引起朝官的不满和士人的反对,受宦官控制的皇帝也感到威胁,因而在唐代后期曾发生过多次的南衙北司之争,最著名的如顺宗时的永贞革新(见二王八司马)、文宗时的甘露之变。特别是唐末农民大起义以后,唐朝中央的权力机构已濒于瓦解,而这时在中央的宦官和朝臣的斗争却显得异常突出。他们各自拉拢一部分藩镇势力以相对抗。如昭宗时宰相崔胤勾结朱温,而宦官韩全诲等则拉拢韩建、李茂贞。斗争的结果是朱温引兵入关,打败李茂贞,尽诛宦官,结束了南衙北司之争。可是胜利者并不是崔胤等人,他们后来也被朱温诛杀,可说是南衙与北司势力同归于尽。猜你喜欢:1.唐朝历史2.介绍唐朝历史3.唐朝历史典故4.唐朝哪一位诗人最励志5.唐朝皇帝列表及简介唐代监察机构的内容:唐代,监察,组织,内容,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