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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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手册XX县住宅出租屋“酒店式”管理手册简介;目录●相关文件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关于调整**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3、**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的通告》4、**县民政局关于准予成立**县房屋租赁业主XX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手册本文内容:目录●相关文件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关于调整**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3、**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的通告》4、**县民政局关于准予成立**县房屋租赁业主协会的批复………………●规章制度1、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流程………………2、居住出租房屋入住流程图………………………………3、××村居(社区)居住出租房屋房东协会组织机构5、村居(社区)居住出租房屋房东协会日常工作制度…………………5、村居(社区)居住出租房屋房东协会会长职责………………………6、村居(社区)居住出租房屋房东协会秘书长职责……………………7、村居(社区)消防巡查志愿者工作职责8、居住出租房屋出租人职责…………………………………9、居住出租房屋承租人义务………………………………10、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星级评定办法……………11、××村居(社区)村规民约(节选)……12、宣传长廊……………………………………………………………13、**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智能化应用……………●工作档案(一户一档)1、居住房屋出租申请表2、居住出租房屋照片3、承租人信息登记表4、出租房屋治安、消防责任书5、居住出租房屋租赁合同6、**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检查表7、告知书●保险配套方案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保险配套方案2、中国人寿**支公司保险配套方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主动适应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的基层基础工作,破解居住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难题,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16年底,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现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党委政府主导、公安主抓、部门协同、村居参与”的原则,在全县开展为期6个月的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确保实现“五个达标”,即居住出租房屋排查率达到100%,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违法违规房东查处率达到100%,流动人口登记率和准确率分别达到100%,纳入“旅馆式”管理的居住出租房屋发案率、流动人口犯罪率分别下降20%,实现居住环境更加平安和谐,房东更加主动担责,居住人员更加优化。二、创建范围1.流动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居(社区);2.住宿员工50人以上的企业;3.流动人口200人以上的新民小区。三、创建标准推行“农村居住出租房屋、社区居住出租房屋、集中规模住宿点”等三种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模式,按照“五个一”标准开展创建。1.建立一个房东协会。在村级(社区)层面建立居住出租房屋房东协会,由村(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协会会长及旅馆总经理,下设协会秘书长,担任“旅馆总台”经理,由协会会员(房东)担任楼层服务员,构建“层级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组织体系,将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实现管理自主自律。2.设立一个智能总台。设立一个人员身份查验和居住出租房屋免费中介点,指导建立身份审核、信息采集、办证受理、报送处罚、房屋租赁、门禁开通、星级评定“六位一体”的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一般在村部或自然村集中居住点建立。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安装管理软件,实时登记或注销流动人口信息,做到“即住即采、即离即销”,切实提升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率、准确率。积极推动居住出租房屋免费中介,公布村居(社区)“旅馆式”房源信息,将一些较好的居住出租房屋推介给企业和用工单位,建立房东和租客信息沟通平台,房东管得省心,租客租得放心。3.执行一套星级标准。严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星级”标准,加强出租房源建筑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安全管理,防止危房流入租赁市场,推动居住出租房屋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将房屋质量安全、消防改造、防盗改造作为“旅馆式”管理的前置条件,普遍安装防盗门、视频监控、公共厨房、消防器材、电线线路改造、电表流量异常控制等,提高“旅馆式”管理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防范系数。4.完善一张治安防控网络。鼓励纳入“旅馆式”管理的居住出租房屋在出入口安装门禁系统,凭卡出入。以数据掌握轨迹,实时将门禁数据上传物联网平台、互联网终端,开展实时数据应对查询预警、研判等功能,准确掌握流动人口活动轨迹,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在门口、主要通道及防范死角安装视频监控,有效减少居住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5、建立一支教导队伍。依托党委政府,有效整合公安、流管、卫生、城管、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开展指导和监督,部门联合,业务联勤,管服联动,突出流动人口管理主业,同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整改、创建不到位的居住出租房屋予以坚决查处,确保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有序高效推进。四、工作措施1.迅速排查摸底。各地要明确需纳入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村居(社区)、企业、新民小区,落实社区民警、网格员排查摸底责任,逐幢逐户摸清居住出租房屋底数和消防等安全隐患,发现空置的要及时予以注销,发现未登记的要督促房东在3日内进行备案登记。同时,责成房东签订治安责任书和租赁合同,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居住出租房屋全部纳入“旅馆式”管理。2.加强隐患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要按照《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七个一律”》(附件3)和《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附件5),当场发放《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6),立即落实整改。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统计整治工作进度,及时上报县安全委员会。对排查出来的危房及违章居住出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要上报当地党委政府予以禁止出租或拆除。对排查出的治安乱点居住出租房屋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突击清查。3.全面推进管理。运用“互联网+”思维,按照“规范+智能、安全+满意”的标准,重点查办不申报不备案、不签合同不整改的房东,重点解决房东只收费不履职的问题,做到房东自主管理,部门联动管理,协会自治管理,明确“四必封”,即:涉案出租房屋必封,不配合管理出租房屋必封,防范不达出租房屋标必封,消防安全不整治出租房屋必封。借鉴旅馆管理模式,对照“五个一”的要求,在选定的村居(社区)、企业、新民小区实施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全力破解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短板,通过“人来登记,人走退房”,努力实现管理“联勤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4.严格考核验收。各乡镇(街道)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创建完成后,报请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验收。验收组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县标准统一,取得预期效果。开展“三十佳”评比,选出示范、优秀“旅馆式”居住出租房屋管理村居(社区)、十佳房东各10名。在此基础上,完善工作流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经费,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常态化、规范化运行。统筹消防检查、综治、计生、房屋租赁中介等综合服务内容,更好地服务流动人口。建立全县房屋租赁业主协会,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分会,分批吸收房东为会员,争取实现房屋租赁行业的自管自治,走社会化道路。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举措是今年全县流动人口、居住出租房屋管理的升级版亮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这项工作上升到建设“平安**”的重点抓手,作为开展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为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吴才平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昌笋,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陈正方副组长,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2.加强督导,落实责任。依托党委政府,综治、流管、公安要牵头做好协调和督导工作,切实落实房东(经营户)的主体责任,做到“四必查”,即:查身份、查职业、查隐患、查动态。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积极实践,对照样板,结合实际,及时提出问题,研究问题,列出清单。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奖惩,对工作力度大,取得明显效果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失职失责,造成重点流动人口漏管失控,或因发生问题造成重大危害社会后果的,要进行责任倒查。3.部门协同,营造氛围。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建立联动管理执法机制,形成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齐抓共管局面,形成有效合力。加强宣传发动,广泛张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的通告》,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意义、内容和成效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重视支持、主动参与创建和整治;及时曝光因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大力震慑违法行为。附件:1.**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2.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七个一律”3.**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县居住出租房十条严管措施的通告》4.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6.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县委办、县府办:负责县委、县政府关于居住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督查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前期宣传发动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委政法委(综治办):负责将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县公安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登记流动人口,办理和查验居住证,及时掌握居住出租房屋人户一致情况,落实高危管控的各项措施,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落实派出所居住出租房屋消防监管职责,监督指导村居、社区消防安全职责履行,配合政府部门整治居住出租房屋消防、治安等安全隐患。县司法局:负责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工作,强化流动人口矛盾纠纷调解,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居住出租房安全整治及“旅馆式”管理推进必要工作经费,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检查,探索实施个人出租住房税收征管工作。县住建规划局:负责对流动人口集中住宿点的规划管理,指导监察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县卫生计生局:负责依法为育龄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的宣传、教育、咨询等服务。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违章建筑拆除。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调查研究管理服务工作信息、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县总工会:负责帮助指导流动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主持流动就业人员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参加仲裁,提供法律援助。团县委:负责加强对流动人口中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动员流动人口中团员青年参加居住地的组织生活。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面向流动人口青年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县妇联:为流动妇女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权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儿童关爱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侵害流动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县供电公司、水务集团:负责对纳入“旅馆式”管理的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屡教不改的,予以查封或断水断电。县消防大队:负责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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