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代表大会程序县议会程序简介;县代表大会程序一、会议的筹备1.召开主任会议,提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建议。2.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议程及有关重要事项向县委请示,征得县委同意。3.县委批复后,办公室起草关于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草案。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由主任会议提请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的常委会会县代表大会程序本文内容:县代表大会程序一、会议的筹备1.召开主任会议,提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建议。2.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议程及有关重要事项向县委请示,征得县委同意。3.县委批复后,办公室起草关于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草案。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由主任会议提请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经常委会会议通过后,通过县级有关新闻媒体、人大公众号向社会公布。4.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财政局、发改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会议,研究安排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报告及有关材料的起草事宜及准备工作。5.召开主任会议。(一)提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日程安排建议;(二)提出各项建议名单: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每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由县委提出建议人选;届中的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总体上保持相对稳定,但根据人事变动也可相应作个别调整),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主席台就座人员建议名单,会场前排就座人员建议名单,各代表团召集人建议名单,代表分组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建议名单(会议列席人员由法定列席和决定列席两方面组成。法定列席人员名单,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决定列席人员包括县委、县政协、县人武部有关领导,县委有关机关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干部以上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直属机构、县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人大负责人,部分担任过县级领导实职的离退休干部等,由人大常委会提出初步方案,汇总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意见提出建议名单,经主任会议讨论后,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邀请人员建议名单(不是县人大代表的现职县级领导);上述列席人员,如果已是政协委员,则不交叉安排。会议列席人员名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三)讨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四)讨论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6.办公室就关于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起草向县委的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后,由常委会党组向县委汇报大会筹备情况。主要内容:会议的指导思想、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人选、主席团常务主席人选、执行主席人选、副秘书长人选、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人选、议案审查委员会人选、代表团划分和召集人人选,列席人员,邀请人员,大会秘书处、选举的有关事项,宣传报道,后勤保障,以及其他有关问题等。7.根据常委会关于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办公室向县人大代表和各乡镇(街道)人大、县级有关部门以及会议列席人员、邀请人员发出通知:(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建议议程等;(二)报送各代表团的工作人员名单;(三)会议报到有关事项的要求等。8.根据常委会关于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和县委的意见,常委会机关起草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和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日程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以及选举办法草案等,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其中,大会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由常委会会议审议提出,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和选举;其他名单和决定、日程、办法等草案,提交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9.组建大会秘书处及秘书处工作机构。大会秘书处由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大会秘书处工作机构一般包括: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宣传组、会风会纪组、信访保卫组、后勤组。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增设其他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各组组长、副组长建议人选名单,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各组工作人员名额。各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本组工作人员人选,报办公室确定。(各组分工…)10.召开筹备工作会议。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由拟任大会秘书长主持召开筹备工作会议。主要任务:传达县委精神,筹建大会秘书处工作机构,确定各组负责人,明确各组职责任务要求。11.大会举行前,召开常委会会议,为大会作最后准备。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一)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或变动情况的报告。(二)审议通过代表大会有关事项,包括:1、审议提出大会议程草案,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选举。2、提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审议提出大会日程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提出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会议决定;提出大会议案截止日期决定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3、提出代表分团名单。4、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查。5、通过大会列席人员名单。12.大会举行前1日,由大会秘书处召开各代表团工作人员会议。会议由一位拟任的大会副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和各代表团工作人员参加,通报会议有关情况,部署会务、宣传、议案建议、保卫信访、生活后勤保障等工作,明确任务要求。13.大会举行前1日下午,代表按照会议通知到报到处报到。代表报到情况由秘书组及时汇总,向大会秘书处负责人报告。大会举行前,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按各组工作要求,开展有关服务保障工作。二、大会开幕前几次会议1.代表团召集人会议大会举行前1日下午,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县委、政府、人大常委会、组织部、监察委领导,各代表团召集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常委会主任主持,由常委会副主任介绍代表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和需要注意的事项。2.代表团全体会议大会举行前1日下午,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由代表团召集人主持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然后由代表团团长主持,召开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的名单以及酝酿情况,应于会后及时报大会秘书处秘书组。3.召开“两会”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后,由县委召开“两会”中共党员会议,政协委员党员和人大代表党员参加。县委书记讲话,讲话稿和会议组织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起草并落实。4.大会预备会议中共党员会议后召开预备会议:(一)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二)通过会议议程;(三)通过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四)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预备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主任、副主任在主席台就座。每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一届县人大常委会主持。5.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结束后,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一)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二)通过会议日程;(三)决定大会副秘书长;(四)决定议案审理规定。有选举事项时,要提出选举办法草案。主席团会议由常委会主任主持。换届时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上一届常委会主任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由是县人大代表的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长,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担任,换届时按照县委推荐人选的情况另行提名。大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和部分主席团成员担任执行主席,大会开幕的全体会议和大会闭幕的全体会议由常委会主任主持,二次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副主任主持,三次全体会议由常委会主任主持(有选举任务时由县委书记主持)。会议的开会、休会及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宣布。三、会议的召开1.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大会开幕式。宣布大会开幕后,全体起立,唱国歌,全体坐下,然后听取县长作政府工作报告。县发改委和县财政局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书面的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与政府工作报告一起,供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2.召开代表团会议。(一)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报告;(二)酝酿讨论《选举办法》(草案)。3.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一)听取县委负责同志介绍提名候选人建议人选情况(二)表决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各代表团酝酿(三)听取各代表团大会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四)讨论通过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审查报告;(五)听取《选举办法》(草案)酝酿、讨论情况的汇报。4.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一)听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三)听取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四)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5.召开代表团会议。(一)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二)酝酿候选人名单草案(三)各代表团推荐监票人6.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一)听取各代表团汇报酝酿候选人人选情况及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二)表决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提请各代表团酝酿(三)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决议(草案),提请代表团审议(四)听取和审议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五)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代表团审议(六)决定计票人员名单7.召开代表团会议。(一)审议各项决议草案(二)酝酿正式候选人名单(三)酝酿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建议名单;8.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一)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二)宣布计票人员名单(三)大会选举(四)(计票结束后)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选举情况汇报(五)公布选举结果、发布公告(六)举行宪法宣誓仪式9.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一)通过各项决议:①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②计划报告的决议;③财政报告的决议;④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⑤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⑥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二)领导讲话;(三)闭幕式。附大会期间各次会议和有关事项说明:1.大会全体会议和代表团全体会议大会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听取列入会议议程的报告,选举或通过人选名单,表决各项决议。每次代表大会会议一般安排3至4次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是大会审议报告、议案的重要形式。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一般安排2个半天的代表团会议进行审议;其他各项报告,一般安排1个半天的代表团会议进行审议。大会秘书处也可视情安排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各项报告。代表团全体会议由代表团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应当按照大会确定的日程,安排审议各项报告。2.大会主席团会议。按照日程安排,会议开幕后将举行若干次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大会秘书长领导下,由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主要职责:(一)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提出各项报告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酝酿,提请大会表决;(二)听取和审议通过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预算的审查报告,提出关于计划、预算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酝酿,提请大会表决;(三)听取和审议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四)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选举;通过监票人名单,提出总监票人名单草案,提交代表团酝酿,提请大会通过。3.大会期间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对预算报告,在各代表团审议的基础上,由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向主席团提出关于预算的审查报告。对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在议案截止日期后,由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向主席团提出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预算审查报告、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大会秘书处印发全体代表。4.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领导参加代表团活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领导到代表团参加审议活动,秘书联络组按照由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协商提出的安排方案,通知有关代表团。县领导参加代表团的审议活动,应当按照大会确定的日程有序进行。5.提出各项报告的决议草案。秘书组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起草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计划的决议草案、预算的决议草案、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