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宁国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宣城市委组织部《关于抓紧做好困难党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各基层党(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发区党(工)委:现将宣城市委组织部《关于抓紧做好困难党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党委务必遵照执行。中共宁国市委组织部2008年1月31日2关于抓紧做好困难党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工委、驻芜工委、开发区工委,各代管单位党委: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关怀帮扶困难党员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困难党员信息台帐,规范信息采集、录入、报送的内容,实现市、县(市、区)、乡镇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关怀帮扶困难党员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现将做好困难党员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困难党员信息采集的范围困难党员,是指由于受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就业竞争能力差,抗风险能力弱,生存发展和化解困境能力低的党员。党员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病或长期患病,造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党员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生活困难的;党员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等,应作为关怀帮扶对象。此外,凡建国前(1949年9月30日前)入党的党员和党龄满50周年或年满70周岁的城乡老党员也应纳入关怀慰问的范围。二、信息采集表的填写说明31、困难类别请填写:患病受灾、年老体弱、下岗失业、子女就学等。困难党员是流动党员的要标明。2、家庭成员情况:“其他①”栏目中填写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其他②”中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跟踪服务情况:填写帮扶效果以及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的帮扶措施,每季度填写一次。4、所属党组织意见,由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党员所属基层党组织填写;上级党组织审批意见,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代管单位党委填写;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工委审核意见,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工委、各代管单位党委填写。5、录入及存档:要按照困难类别分别存档、建立台帐;对新增困难党员要及时录入信息,确定帮扶措施;对经过帮扶已经脱贫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单独设立困难党员脱贫台帐。6、其他:所有项目一定要填写完整、真实、正确。填表过程中如遇不清楚的项目可请上级党组织答疑。人员信息以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性标识。三、有关要求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困难党员信息采集工作,4是建立健全关怀帮扶困难党员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生活实际困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及具体经办人员的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录入、维护困难党员信息资料。信息采集表在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地上报的信息对全市困难党员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因工作不力、虚报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审核、公示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召开支部大会对提出申请的困难党员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困难党员信息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工作由各基层党组织实施。公示原则上在拟公示对象所在地,通过党务公开栏等以张榜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七天。公示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宣城市困难党员信息采集表》的内容,如实、完整填写困难党员信息,并及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代管单位党委要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检查项目填写是否全面、准确,填写是否正确规范,采集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并将审批后的困难党员信息录入电脑,报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市属工委备案。3、定期更新维护信息。困难党员信息台帐建成后,各5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制度,以科学、规范、严密的制度来保证信息台帐的准确可靠。信息台帐一般结合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帮扶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上报工作,每季度第三个月的18日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一次,第一次上报在2月15日前完成。如在上报期间新增困难党员,须随时进行维护更新。各地可根据目前摸排情况,于2月3日前先行将摸排出的困难党员花名册报市委组织部。附:《宣城市困难党员信息采集表》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2008年1月30日6宣城市困难党员信息采集表贫困类别:填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职业电话出生日期入党日期文化程度人均年收入住址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关系姓名出生日期职业收入其他②配偶父亲母亲子女其他①贫困情况及原因帮扶单位帮扶人帮扶措施7跟踪服务情况1、2、3、4、所属党组织意见(盖章)年月日党组织负责人签字上级党组织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分管领导签字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工委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分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