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选考)2021版新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选修5 1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教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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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a(2)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c(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b2.积极维护人身权(1)生命健康权b(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b3.依法行使财产权(1)所有权c(2)用益物权b(3)担保物权a4.切实保护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c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学生用书P150]一、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1)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之中,并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二、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三、违反义务须承担法律责任1.我国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2行义务。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2.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3.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提出相关请求。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a)(1)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之中,并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c)(1)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①所有社会成员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各项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公民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正在不断增强。(2)违反义务须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b)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知识拓展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自公民出生时就有,到公民死亡时终止。(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态直接相关,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条件。3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和资格。(4)法律对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具有统一性,而法律根据公民的不同年龄和智力状态赋予公民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1.(2018·4月浙江选考)王某7周岁的儿子在家里玩打火机引发火灾,消防人员接警后迅速赶来。因李某的私家车停在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车无法顺利进入火灾现场,导致王某的财产损失扩大。本案中,应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是()①王某的儿子②物业公司和消防部门③王某④李某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解析:选D。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在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本案中王某要为其7周岁儿子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①错误,排除;李某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将私家车停在小区消防通道,致使消防车无法顺利进入火灾现场,导致王某的财产损失扩大,因而李某也应承担民事责任,④符合题意,②错误,排除。2.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的关系的是()A.甲乙之间的借款关系B.丙丁打架,丙向丁要求支付医药费C.甲企业与乙企业间的买卖合同D.税务机关向企业征税解析:选D。A、B、C三项均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D项是政府与企业间的行政管理关系,不应适用民法,故应选D。3.李明在放学回家路上被王伟家的狗咬伤,王伟承担责任的方式应该是()A.返还财产B.消除危险C.赔偿损失D.停止侵害解析:选C。李明已被狗咬伤,故B、D两项不符合题意,A项适用于侵犯财产的行为。王伟应赔偿李明医药费,应选C。4.王某雇来邹某为自己锯木料,没承想,锯木料过程中,邹某的右手大拇指不幸被电锯锯伤,造成该手指末端截肢。整个治疗过程中,邹某共花去医疗费2512.70元。事后,因赔偿事宜双方产生争执,邹某将王某告至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王某()A.不需承担责任,因为邹某的手是他自己不小心伤的B.应表示同情,赔礼道歉4C.除赔偿医疗费外,还应赔偿误工费等其他费用D.只需赔偿医疗费解析:选C。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侵权或违约,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材料中的邹某因王某所雇为其锯木料而受伤,因此,邹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应由王某负责赔偿,C正确。积极维护人身权[学生用书P152]一、生命健康权1.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前提条件。2.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二、姓名肖像权1.姓名权(1)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的,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2)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2.肖像权(1)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2)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然人的肖像。三、名誉隐私权1.名誉权(1)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依法享有名誉权。(2)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2.隐私权(1)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2)我国对公民隐私的保护,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如通信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规定。1.生命健康权(b)5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第一,生命健康权分为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指自然人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自然人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第二,生命健康权是自然人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第三,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非法侵害受害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第四,自然人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b)(1)正确理解公民的姓名权第一,姓名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第二,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第三,自然人有使用艺名、笔名或者其他别名的权利。(2)名誉权与隐私权的比较名誉权和隐私权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自然人的隐私权,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第一,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隐私是自然人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第二,侵害的方式不同。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第三,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而隐私权的主体只是自然人。1.(2019·4月浙江选考)陈医生从“新闻图片网”下载了一幅摄影作品,作品呈现了某医生对就诊病人亲切微笑的面容。随后,她又从“绘画爱好者网”下载了6岁儿童宁宁画的一幅风景画。她未经允许就将它们印在用于宣传其私人诊所的小册子上,免费分发。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发表权②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复制权③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中医生的肖像权④宁宁无民事行为能力,不享有风景画的著作权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解析:选B。陈医生下载了一幅摄影作品和6岁儿童宁宁画的一幅风景画,未经允许就6将它们印在用于宣传其私人诊所的小册子上,这侵犯了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中的复制权,②入选;陈医生从“新闻图片网”下载了一幅呈现了某医生对就诊病人亲切微笑面容的摄影作品,并印在用于宣传其私人诊所的小册子上,符合法律规定的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的要件,属于侵犯肖像权,③入选;陈医生从“新闻图片网”下载的摄影作品已经通过网络得到发表,即已经行使过发表权,因此,陈医生免费发放印有该摄影作品的小册子就不是侵犯发表权,①错误,排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不意味着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至死亡都享有,本案中6岁儿童宁宁对其画的风景画享有著作权,④错误,排除。2.(2018·11月浙江选考)甲与乙因工作原因结怨。为报复乙,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还将偶然偷拍到的乙与异性多人在饭店大堂正常聚餐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上作为佐证。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A.名誉权B.肖像权C.姓名权D.隐私权解析:选A。为报复乙,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甲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故选A。B、C材料没有体现,不选。隐私权强调的是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材料中甲将偶然偷拍到的乙与异性多人在饭店大堂正常聚餐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上,一般不认为是侵犯隐私权,D不符合题意,不选。3.(2018·4月浙江选考)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解析:选B。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由父母决定,本案中女儿是未成年人,刘某有权为其改名,①符合题意;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相互扶养的义务,本案中刘某与程某是夫妻关系,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③符合题意;我国法律规定,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权利关系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本案中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有权继承,②错误,排除;本案中刘某没有履行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而不是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④错误,排除。4.(2017·4月浙江选考)张某通过其微博发文,毫无根据地质疑和否定某知名抗战烈士的英雄事迹,损害烈士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烈士子女向法院起7诉。张某的行为侵犯了()A.烈士和其子女的名誉权B.烈士子女的隐私权C.烈士的名誉权D.烈士子女的名誉权解析:选C。对于人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称为名誉。张某通过其微博发文,损害烈士形象,侵犯了烈士的名誉权,故选C。依法行使财产权[学生用书P153]一、所有权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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