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题六法律救济1.不打官司解决纠纷(1)调解a(2)仲裁b(3)行政复议b2.心中有数打官司(1)诉讼与诉讼权利a(2)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b3.诉讼的基本程序(1)管辖b(2)起诉与立案a(3)开庭审理a4.用证据说话(1)诉讼证据及其种类a(2)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b不打官司解决纠纷[学生用书P167]一、调解1.调解的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这种活动就是调解。2.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3.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1)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2二、仲裁1.仲裁的含义及特点(1)仲裁的含义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就是仲裁。(2)仲裁的特点①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更小。②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仲裁的基本制度(1)协议仲裁制度。(2)或裁或审制度。(3)一裁终局制度。三、走近行政复议1.含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实质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3.行政复议的原则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4.行政复议的特点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1.调解(a)(1)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2)调解分为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诉讼调解是由法院主持的,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政府或者其他特定国家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32.仲裁(b)(1)仲裁的特点:一裁终局;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仲裁委员会:我国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3.行政复议(b)(1)行政复议的主持者是行政机关而不是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行政争议,即解决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不服的问题。(2)行政复议以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内容,复议的结论作出后,即具有行政法律效力。(3)行政复议是一种法定的程序性活动。1.(2018·4月浙江选考)春节期间,张某违反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在家门口燃放烟花,被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处以200元罚款。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①免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②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③委托代理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④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解析:选C。材料中张某被公安分局处罚后,若对此不服,可以依法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②④符合题意;本案中的张某与公安分局的纠纷不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不适用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来解决,①不符合题意,不选;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③不符合题意,不选。2.刘启明因工作与同事宁某发生纠纷动起手来,被其他人劝止。次日,市中区公安分局根据宁某举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刘启明将宁某打成轻伤为由,作出对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刘启明认为打架是由宁某先挑起来的,且自己也被打伤,对公安分局的处罚不服,随后向市公安局申请()A.调解B.仲裁C.行政复议D.起诉解析:选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材料中刘启明认为公安分局的处罚过重,有失公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于是向它的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C符合题意;此类案件不能由公安局调解和仲裁,A、B不符合题意;D说法错误,负4责诉讼的机关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公安局。3.张大妈的承包地被乡政府修路占用了,乡政府也给了一些补偿款,但张大妈嫌太少,多次到乡政府要求增加补偿款,但都没得到答复。为此,张大妈可以()A.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到县政府请求行政复议C.到村民委员会申请调解D.到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解析:选B。对乡政府的补偿款不满意,张大妈可以到其上级行政机关,即县政府提请行政复议,故选B项;A、C两项与题干不符,D项说法错误。4.王某因在路边摆摊卖水果被城管没收水果,王某与城管发生纠纷,他选择处理纠纷方式最好的是()A.提起行政诉讼B.提起行政复议C.请调解委员会调解D.自认倒霉解析:选B。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从本题来看,被城管没收水果的行为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行政行为,王某选择行政复议最好,故选B项。心中有数打官司[学生用书P168]一、诉讼与诉讼权利1.诉讼的概念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2.诉讼的种类按照诉讼要解决的案件的性质、诉讼的内容和程序等因素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3.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尽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内容不同,参加的主体不同,诉讼权利也各有不同,但公民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是相同的。二、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51.诉讼与诉讼权利(a)(1)为了保证程序公正,法律赋予了公民多种诉讼权利,即使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自己的诉讼权利。(2)尽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内容不同,参加的主体不同,诉讼权利也各有不同,但公民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是相同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当我们参加诉讼活动时,应该牢牢树立这一观念。2.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b)(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退出,这就是我国三大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即告终结,上诉权就是由两审终审原则而来。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要求上级法院对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或裁定的事项进行重新审理。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上诉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或限制上诉人的上诉权。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知识拓展(1)三大诉讼的侧重点①刑事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②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③行政诉讼旨在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2)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①对象不同:前者是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②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③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6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承担。1.(2020·1月浙江选考)2017年11月,王某院子里的洗衣机被砸坏,监控显示系张某阳台上的花盆未固定,被野猫撞倒坠落所致。张某在外地工作,王某多次联系未果。2019年12月,张某回家休假,王某找到他,要求赔偿。张某以野猫撞倒属不可抗力,且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愿赔偿。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①张某可以给予适当补偿②王某有权向法院起诉③王某有权申请仲裁④张某应当给予赔偿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C2.(2016·10月浙江选考)A县小王和B县小张曾经是男女朋友。两人分手后,心存怨气的小张把小王不宜公开的照片上传到微信朋友圈。小王深受困扰,要把小张告上法院。为此,小王()A.应向A县或者B县法院提起诉讼B.须聘请律师为诉讼代理人C.可把精神伤害赔偿作为一项诉求D.应以肖像权受侵犯为案由解析:选C。小张把小王不宜公开的照片上传到微信朋友圈,侵犯了小王的隐私权,小王可把精神伤害赔偿作为一项诉求,C入选,排除D。民事诉讼中一般按“原告就被告”来进行诉讼,小王应向B县法院提起诉讼,A不选。B说法过于绝对。3.老张家养的一条狼狗把邻居家的孩子咬伤,因为医疗费问题两家产生纠纷,结果邻居一纸诉状把老张告上了法庭。这一诉讼属于()A.民事诉讼B.刑事诉讼C.行政诉讼D.经济诉讼解析:选A。根据诉讼要解决的案件性质、诉讼的内容、程序等因素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材料中老张与邻居之间的诉讼是因人身关系产生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A项符合题意。4.小光今年15岁,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小光没有委托辩护人,其父母也未为其聘请,对此()A.小光可以自行辩护,不必请辩护人7B.小光无须聘请辩护人,自己也无权辩护C.法院应当为小光指定辩护人D.法院可以为小光指定辩护人解析:选C。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小光为未成年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故应选C项。诉讼的基本程序[学生用书P170]一、管辖1.受案范围(1)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法院的管辖(1)我国的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2)依法确定各级或同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活动称为管辖。(3)刑事诉讼另有立案管辖,它主要解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权限或职责划分。二、起诉与立案1.起诉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种行为称为起诉,俗称“告状”。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2.立案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成立,指控的一方称为原告,被指控的一方相应称为被告,诉讼进入了第一审程序。三、开庭审理1.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开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