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高中政治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三框 依法行使财产权学案 新人教版选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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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框依法行使财产权教学目标学习目标引述有关财产权的法规及其具体表现,解析城乡生活中维护财产权的典型案例。1.了解财产权及其分类,知道法律对保护财产权的规定。2.明确所有权的含义、类别、取得方式及财产共有形式。3.知道用益物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4.了解担保物权的含义及种类。一、财产权及其分类,法律对财产权保护财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我国法律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二、所有权的含义、类别、取得方式和共有形式1.含义及类别: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可划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三类。2.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3.财产的共有财产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它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探究]1.赵某与钱某是大学同学,因找工作双方于2017年5月购买了一台手提电脑,价值6788元。后因二人产生矛盾,钱某未经赵某同意,擅自把电脑拿走,并同孙某协商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孙某。孙某得到电脑后,因一时大意将电脑丢失。电脑被周某捡到,并以4000-2-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武某。后武某在使用该电脑时被孙某发现,并就电脑的归属发生了冲突。孙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武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提示]孙某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本案中,钱某作为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共有财产,而孙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依法取得该所有权。武某不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动产的善意取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占有人所转让的必须是动产;第二,转让人的占有必须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表示;第三,善意第三人必须是有偿地从转让人处取得占有;第四,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取得占有。本案中,由于电脑是被所有人遗失,原物不基于所有人的意思丧失占有,因此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武某不能取得有关所有权。三、用益物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1.用益物权及其种类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2.与公民密切相关的几种用益物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对权利人个人来说,要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同时为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开发商还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探究]-3-2.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什么是用益物权?[提示]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四、担保物权的含义及种类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探究]3.2017年5月,王某因做生意资金不够,找到同村村民夏某向其借钱,夏某考虑到大家平时关系不错,同意借钱给王某,但是又恐以后无法得到归还,便提出要用财产作为抵押,于是王某找来自己的好友陈某,陈某同意用自己的财产房屋一栋为夏某与王某之间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但是没有办理房屋抵押担保登记,夏某借给王某人民币三万元,立有借条,约定了一年的借款期限及利息。一年后,王某没有归还借款,夏某多次找到王某要求还款,王某以种种理由没有归还,于是夏某找到陈某要求承担抵押担保责任,陈某以未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为由拒绝承担还款责任,无奈夏某将王某、陈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裁判,维护其合法权益。上述材料涉及的是物权中的什么权?[提示]物权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他物权又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用,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被告陈某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理由是,依据我国最新颁布的《物权法》有关抵押担保物权的规定,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的成立依据的是合同成立原则,即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只要求当事人之间依法-4-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合同成立时,抵押担保物权则已经依法成立,不再强制要求当事人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只是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未办理登记的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本案夏某与陈某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合同成立时,抵押担保物权已经依法成立了,没有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抵押担保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担保物权的成立,只是没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夏某依法享有抵押担保物权,被告陈某则依法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依法行使财产权所有权财产权及其分类所有权的含义、类别及取得方式财产的共有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及其种类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教材P23“探究问题”提示市场上的兔子,其所有权已被人拥有,如果擅自去拿,必引来纷争;而对野地里的兔子,其所有权未被人拥有,谁追逐抓到,其所有权就属于谁,所以众人竞而逐之。由此可知,财产权制度是极其重要的。教材P24“探究问题”提示(1)①在房屋买卖中,房屋是不动产,须以产权登记为其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所以小刘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②在轿车买卖中,轿车虽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其所有权的取得或变更也必须进行产权登记,因此该轿车仍属小钱所有。③在电脑买卖中,电脑作为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从其价格过低应能判断电脑是赃物,电脑所有权是失主,而不是小陈。由以上可知,买方付钱并不是取得商品所有权的最终条件,因此,买方尽管付了钱,但并没有合法取得所购物的所有权。(2)在生活中,要根据法律规定,依据自己财产的类别,合法取得或变更其所有权。教材P25“探究问题”-5-提示(1)表中所列物品中,课本、手表、自行车、木头是动产;房子、土地和树木是不动产。分清动产和不动产,其法律意义在于明确其所有权归属,并为其产权取得、变更提供法律保障。(2)其他的动产如:食品、服装、桌椅、电视等;其他的不动产如:桥梁、公路、建筑装饰等。教材P26“探究问题”提示在本探究活动中,小汪家享有房屋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财产权,另外,小汪家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教材P27“探究问题”提示镜头一中的购房“按揭贷款”实际上是抵押,其特点是抵押的财产并不交给债权人占有,而且抵押的财产通常是不动产。镜头二中的“典当行”实际上是质押,其特点是质押的财产必须交由债权人占有,而且质押的财产通常是动产。区分抵押和质押的关键在于担保物是否交由债权人占有。一、财产权1.财产权的含义和类别(1)含义:在民法上,财产权是与人身权相对应的。法律规定财产权的目的是解决财产的归属和流通使用。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2)财产权体系图财产权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债权知识产权2.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1)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而留置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自动产生的,是在特定合同当事人之间自动存在的。(2)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在于,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6-使用;质权人则必须占有质物。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动产。3.我国宪法和民法总则等法律均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财产权是公民拥有或实现物质利益的权利。相对于姓名、肖像和人格尊严等精神利益而言,财产权表达的是物质利益,并构成其他公民权利的物质基础。下列哪些物品是动产()①小马的复习课本②手表③自行车④“天意”房产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解析]根据动产和不动产的定义,可以判断。[答案]A[针对训练]1.我国宪法修正案在规定“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又规定了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宪法的这一规定表明()A.公有财产将逐渐转为私人财产B.我国公民的一切财产受法律保护C.我国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D.私人财产只受宪法保护,不受民法保护解析:选C。A、B、D三项表述都是错误的,应排除。二、所有权(重点)1.含义: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2.分类: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7-权。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重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4.在生活中,还可能由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根据民法总则和物权法的规定,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5.法律特征(1)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和义务主体的不特定性。除权利人以外的所有不特定第三人,都是该所有权的义务人。(3)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下列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的是()①小轿车②私人飞机③船舶④房屋A.①②③④B.①③④C.①②④D.①②③[解析]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重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答案]A[针对训练]2.李某和张某共同承租了本村的鱼塘10年,按协议李某出承包费80%,张某出承包费20%,承包鱼塘的收益按比例分享。对鱼塘承包权的认识正确的是()A.共同共有B.按份共有C.国家所有D.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