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重点内容]1.我国的国家性质: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2.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构建体系】【提纲挈领】理解1个本质人民当家作主2明确3个特点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对比3项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理解3项原则公民政治参与的三项原则了解4项内容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内容答案:□1人民当家作主□2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3敌对分子□4四项基本原则□5政治保证□6政治自由□7监督权□8遵守宪法和法律□9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10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1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12社会公共管理活动【易错辨析】1.社会主义民主是人人享有的广泛民主。[矫正]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社会主义民主的主体是人民。2.公民要积极依法行使立法权。[矫正]人大行使立法权,公民可以参与立法,但没有立法权。3.身份证法增加指纹信息的修改扩大了公民权利的保护范围。[矫正]身份证法增加指纹信息的修改有利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并没有扩大公民权利的保护范围。4.公民在微博上可以直接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矫正]公民通过选举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所以公民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5.法律要代表公民的意志。[矫正]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6.公民的任何权利都应当受到国家保护。[矫正]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而不是任何权利。7.公民在使用网络参与政治生活时应依法对政府的工作行使质询权。3[矫正]质询权是人大代表的权利,公民通过网络行使的是监督权。8.公民可组织附近居民到政府抗议,要求取缔“坝坝舞”。[矫正]公民应依法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组织附近居民到政府抗议”违背了有序政治参与的原则。我国的国家性质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1)国家及其根本属性: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2)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温馨提示]凡国家都具有阶级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也具有鲜明的阶级性。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1)本质:人民当家作主。(2)特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拥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温馨提示]人民民主专政包括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两个方面,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统一。3.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最广泛的民主,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2)最真实的民主,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3)最管用的民主,表现在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被庄严地载入我国宪法。(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4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1.正确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1)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依据。(2)内容与特点:人民民主专政包括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两个方面。其特点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拥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3)地位作用: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易错提醒(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公民当家作主。(2)人民当家作主,并不意味着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3)民主与专制是根本对立的,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4)民主和专政是辩证统一的,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2.全面把握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表现内容最广泛权利广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主体广泛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最真实保障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法律保障我国已制定了大量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5物质保障公民选举所需经费均由国库开支;在选举期间,国家掌握的报刊、电视、广播等都为选举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实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最管用制度体系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能够有效杜绝西方国家常见的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开“空头支票”问题,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避免相互掣肘而导致内耗严重、效率低下的弊端■特别提醒人民民主≠全民民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但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民主具有全民性。因为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超阶级的、全民的民主是不存在的。3.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法律保障现实成就一个国家的人权及其实现是受该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制约的,不可能超越该国的具体国情。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经济越发达、政治越进步、文化越繁荣,人权内容就越丰富,权利的实现就越充分。因此,不能撇开一个国家的具体国情抽象地去谈人权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得到保障;公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得到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得到保障等考向1我国的国家性质(高考上海卷,T1)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指出,我国工人阶级地位和作用都不容动摇、不容忽视。这是因为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A.阶级基础B.坚强柱石C.领导阶级D.政治保证[解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6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中,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阶级基础,C正确;A、B、D三项均不符合题意。[答案]C[解题指导]本题考查对教材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识记,难度不大,可根据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直接选出。1.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国体上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因为()A.我国人民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B.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C.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D.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解析:选B。从国体上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因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B正确;A不是原因;C、D不是从国体角度讲的,不符合题意。考向2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2018·高考全国卷Ⅰ,T16)某市司法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整合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参与窗口接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上述做法()①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②维护了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法律服务的权益③提高了城乡居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④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有利于提高司法行政效率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解析]司法局积极推进乡镇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能够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①符合题意。司法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能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维护了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法律服务的权益,②符合题意。材料强调的是司法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故③排除。材料没7有涉及司法体制改革,④排除。[答案]A2.我国人民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这就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表现在()①民主主体的广泛性②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物质保障③全体人民直接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④民主权利的广泛性A.①②B.②③C.①④D.②④解析:选C。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主要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和民主权利的广泛性,①④正确;②体现的是社会主义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③错误。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2)政治自由: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3)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等。[温馨提示]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宪法和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温馨提示]公民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一种责任,不能放弃。8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1)基本原则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②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③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2)主要内容①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②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③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④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1.正确理解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权利内容地位注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自由是相对的,没有脱离法律约束的、绝对的自由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等是公民重要的政治权利,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特别提醒选举权≠选举公民的选举权是指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而不是选举国家领导人、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利。■易错易混公民的五种监督权9批评权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态度与作风,有权提出要求克服改正的意见建议权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申诉权公民对国家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控告权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提出指控,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失职者给予制裁的权利检举权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进行检举的权利2.正确把握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三大基本原则原则内容要求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国家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依法实施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